(红楼同人)红楼之不平事+番外(6)

作者:外乡人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红楼梦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市井生活 关键字:主角:平儿 ┃ 配角:王熙凤,林黛玉,贾琏,贾宝玉 ┃ 其它:红楼梦,穿越时空,随身空间 如果说红楼是天坑,那么坐落在这部天坑里的荣国府,就是坑中坑。作为被奶娘调包的‘可怜虫’,这里的日子比想像中的还要惊心动魄。苏绯歌想,来都来了,那就走下去吧。她可以走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比如说,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处可走。败别人的家,让别人无家可败……点击展开

除了浑浑噩噩的一些人,最后一种便是自小跟着元春读书,知道些荣国府辛密和真实社会地位,然后抛家舍业跟着元春进宫博前程的抱琴。

其实看着她一副自信和相信的模样,谁也不知道抱琴心里是怎么想的。

抱琴不认为元春进宫后一定会得宠。

元春虽然长的雍容端庄,有杨妃之姿。但抱琴却知道男人未必会喜欢这一类‘正经’的女人。

就像二老爷会偏宠怀了身孕,仍然妖娆风骚的赵姨娘,大老爷只喜欢娇媚小丫头一样。

哪怕当今废过一次皇后,相信他做为男人的品味也不会有多少改变。

对于进宫,抱琴已经有了最坏的心理准备,所以她迫切的希望在进宫前妥善的安排好家人。

相较于绯歌当天晚上还有心思和鸳鸯,鹦哥几个玩乐,抱琴则是在侍候了元春休息后心事重重的睡下了。翌日一早,抱琴收拾妥当侍候完元春便去了灶房,做了两样绯歌说过的吃食端着回了自己的房间后,又叫了小丫头将绯歌叫过来尝味道。

绯歌提供食谱方子,等人做出来后,她再以‘过来人’的身份逐一品尝一回味道。确定味道没有问题,不需要改进了,才会将吃食呈现给贾家的主子们。

试吃——也是绯歌最喜欢的一项工作。

然而今天吃食都凉透了,抱琴也没等到绯歌。

绯歌干嘛去了呢?

绯歌一大早就请假出府了。

……

这些日子不动声色的打听过,原来的睿王府现在还封着。所以绯歌要回家看看。

当初绯歌几个月大的时候,她老子就带她去过王府密室。

不过她知道她家的密室在哪里,怎么进去,并且还知道里面有什么。但最大的问题却是当年她进出王府,全程都是被人抱着。她除了知道睿亲王府落座在京城的东华门附近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里的京城又跟后世的极不一样,想回趟家,绯歌还真得学学某种梁上君子来个提前踩点。

也是醉了~

╮(╯▽╰)╭

王府密室里除了装有不少金银和前朝珍品,还有一些往来信件。

能放在密室的信件,必是不一般,这也是绯歌此行的目的。

人家穿越都要带点金手指,可怜绯歌在这一点上也被穿越大神区别对待了。

除了上一世带了一辈子的气哨,她所有的金手指就是记不住年份的,只能记住一些历史大事的正史和满脑子爱仇情仇的宫廷野史。以及红楼不完全原著和各种衍生的影视小说。

再加上半调子唇语和泰半需要现代科技辅助的气象学。

哦,值得一提的是她穿越之前为了发微博正好将整本《田家五行》背下来了。

但问题是这本书是前朝出品,如今摆在书肆里,二两银子就可以买一本呢。

唉~

仰望天空,绯歌想问问穿越大神她穿越时标配的随身空间和各种金手指什么的是不是被克扣了?

不过转念想到自己那支气哨,绯歌又摸了摸鼻子,认命的心忖了句:大神欺我,坑我,不要理它就是了。

.

绯歌的支气哨,可是个好东西。上辈子带了一辈子,具体来历,绯歌也只记得那是家中长辈赠予。但这辈子,却是王爷老子亲自给她戴在脖子上的。

气哨不过婴儿食指大小,做工精巧,哨子的两头都可以吹。

虽然无论吹哨子的哪一头,这个哨子都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哑哨……

气哨戴在绯歌脖子上,她上辈子自然吹过它。

只是一头吹起来没有任何反应。一头吹起来,会刮风。

小到抚面的轻柔 微风,大到洗脸盆那么粗的龙卷风。

很奇妙的自然现象,这也是绯歌后来为什么大学选专业会选气象学的最原始动力。

今生这个哨子吹起一头时,仍会刮风。而另一头却再不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的哑哨了。

另一头气哨一但吹起来,就会联络到或者说惊动到她王爷老子的一支暗部。

当初墙倒众人推的一幕,至今仍是历历在目。世人大鑫驱弊逐利,所以在无法确定那些人是否仍然不改忠心的前提下,绯歌也不敢吹起气哨。

犹记当初绯歌得到气哨的时候,是在王府的密室里。绯歌听她的那位王爷老子用一种冷漠愤恨的语气说着亲祖母被逼殉葬时他的无奈和无能为力。然而如今……到底还是人家棋高一招。

不过话又说回来,您老当初屠城的时候,就没想过报应这回事?

第6章

绯歌越想越觉得她那王爷老子真不是个好人,虽为这天下建了不世之功,可那手底下的鲜血……她都不好意思提报仇这事。

古有凌/迟之刑,可片三千多刀。绯歌算了一下她那老子犯下的累累血债,发现就是将他们父女俩一起片上七千多刀,七千多片肉肉也不够受害者家属分的。

这么一想,报仇都有点不够理直气壮了诶!

哪一个朝代的兴盛衰亡都少不了血腥和杀戮。哪一场政变,也都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

然而若她的王爷老子只是个普通听令的将士,那绯歌还能狡辩一回她老子也是奉命行事,国之利器。但问题是她老子就是下命令的那个人呀。

虽然乱世一般用重典做威慑,但也不应该是这种‘重’法吧?

所以抛开那些正史和血腥,绯歌将报仇这件事情说成了清理门户的家事。

来吧,互相伤害吧,让我们来赴一场儿女情长,爱恨情仇吧。

(ˉ▽ ̄~) ~~

绯歌七.八岁,已经是个粉琢玉雕的精致小少女了。身上的衣裙又是那种好料子裁制的。这样的小姑娘走在街上,更容易被拐。

在被拐这方面极有经验的绯歌,一出门就叫了二门外的一个粗使婆子跟着,不然今儿出去怕是又要换地图了。

摸摸自己的脸,绯歌想到贾赦强求鸳鸯那段。说不定多年后,她也能值个千八百两的银子呢。

.

睿亲王府原是在前朝重华宫的旧址上改建的,殿宇辉煌,宏伟壮丽,甚至一度超过了皇宫。沿着东华门外一路朝东走,绯歌二人走了许久才走到睿亲王府的正门。

七载金縢归掌握,百僚车马会南城。

曾经此间主子征蒙古,伐朝鲜。灭了李自成,诛了张献忠。战功卓著、也残暴无度。如今不过几年光景,朱红色的大门贴着封条,王府所在的这片区域,全是萧条和斑驳落没。

若是换了旁的地方和身份,绯歌一定会遗憾没有手机不能拍照发微博,朋友圈。如今心情复杂的绯歌都形容不出来,于是只在王府门前微微驻足看了几眼,便和贾家的粗使嬷嬷去衙门了。

青天白日,身边还有外人,好在她今天的目的主要就是踩点,现在知道了具体位置,绯歌便准备等一个月黑风高的日子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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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歌去衙门登记,说她是京城人士,三岁被拐,只记得自己姓苏名绯歌。问这几年京城可有姓苏的人家丢过小孩。

至于如何相认,绯歌表示一个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没有什么胎记。

其实不过绯歌身上除了那个气哨外,还有两处胎记。

一处在左手腕内侧,一处则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样子有些像被狗啃过一口的月饼。

当初王爷老子就让人将她手腕上的这个胎记画下来交给暗部用以确认身份。

也正是如此,绯歌自打被奶娘丢到瞎眼婆婆这里后,绯歌便找了块布系在手腕上当护腕了。

后来到了荣国府,小银镯子,各种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开始的布制护腕。

因胎记是红色的,所以绯歌将能拿到的各种红色珠子编成一条宽宽的手串,然后系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挡住了手腕上的胎记。

话回当下,这些事情,除了绯歌这个‘生而知之’的当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会如此。此时绯歌报案寻亲,这操作也是够清奇的了。

从衙门出来,因荷包比脸干净,绯歌也就没再街面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嬷嬷回了贾家。

因绯歌请了一天假,这会儿回来便也没去当差打帘子。回到下房,找出前些日子得的边角废料,想按着早前在网上看到的方法自己做两朵宫花。

说是宫花,也不尽然。绯歌还没那般好手艺,不过是想要照葫芦画瓢做上几朵还能看得过去的头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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