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之不平事+番外(222)
我的个妈呀,出门溜达都能碰到老道放气,这也太囧了吧。
小跑着来到丫头跟前,一边拿帕子在脸颊前猛挥,一边带着人回林家别庄。
今天说什么她都要泡满一个时辰的温泉,哪怕晕在里面也不出来。
跟在惜春身边的丫头早在荣国府时就被替换成了九星旗的人。俩人跟在惜春身边,时间长了也就有了感情。此时两丫头互看一眼,不动声色的对彼此摇了摇头。
还是什么都不要说了吧。
有些真相说出来已经不是尴尬那么简单了。
若是让惜春知道刚刚那牛鼻子老道的身份……侍候了惜春那么久,她们还是希望惜春可以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活着。
……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缘份,在林家的温泉庄子住了一个半月,不但吃到了冬天不常见的青菜,还围观了两回某个老道两次排浊气的现场。
尴尬到麻木……
惜春没往心里去,还觉得有些点背。于是在庄子里又呆了三五天,又非常不客气的收拾了一车青菜回城了。
回城的路上马车没坏,也没惊到马,除了遇到个想要搭顺风车的,没丁点异常。
不过那个搭风车的也不过是坐在后面那辆马车里,没跟惜春同乘。
听说是个书生打扮的,到底长什么模样,惜春就不知道了。
.
除夕总不能一个人过,迎春是嫁出去的姑娘跟着婆家过。林家那边一家仨口,她过去了也没意思。
最后和去年一样,惜春是跟着探春一道过的除夕。
探春还是贾家女,过继了也要回宁国府祭祖。
祭完祖,赵姨娘便想叫探春跟她一道回二房过年,探春说她不能留着小侄子一个人在家,更何况过年还是不走亲戚的好,就给推了。
代儒家的那个小侄子,从小经历过的匪夷所思的事忒多了。早就练出了一身悄然不惊的本事。
反正去年他就知道自己那位暴毙的惜春姑姑诈尸回来了就是了。
代儒家里人丁单薄,至今为止,活着聚在一起的人都没超过四个人。
贾瑞活着的时候,家里就代儒夫妇俩。因为那个时候绯歌是姓苏,住在荣国府的。
贾瑞死了以后,家里就只剩下代儒夫妇。
后来代儒妻没了,眼瞧着就只剩一个的时候,绯歌帮忙过继了个小孙孙,家里这才勉强有了两个人。
祖孙相依为命好几年,绯歌自尽了。然后又过了几年,探春过继过来了。
好不容易家里的人数变成三个时,代儒又没挺过那年冬天那场风寒……
所以长这么大代儒家里的年夜饭桌上,能有三个人,还真不容易。
探春年长,也没长几岁。不过她在外走动,到是一身气势练了出来,很有当家人的范。做为大家长说几句年终总结来年计划就开饭了。
饭毕,守岁。小少年自便,探春带着惜春在不远处说胭脂水粉,说首饰头花,然后不由说起各地风光。
探春前两次去南边贩货的时候,都是包船走水路。后来走熟了,胆子大了,便开始走官道。
走官道就难免要过城镇,去的时候,一路问价,货比三家。回来的时候挑货最便宜,质量也好的商铺贩当地土货。一来一回,也能挣不少银子。
在生意上的那个精明劲,怕是宝钗都能及。
宝钗虽生在商贾之家,经常接触商贾之事,但到底薛家对她抱着各种上天入地的希盼,不可能真的让她接触到最直接的生意往来。
旁的不说,只宝钗躲在幕后摆弄商家生意时,都是找薛蟠或是靠谱的掌事去与人商谈协商。而探春却是自己亲自上阵,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
刚开始时,探春还有些不好意思与外男说话,再洒脱身上也带着一股闺阁女儿的扭捏羞涩。
可随着时间和经历的积累,这位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听那些商人玩笑似试探一般的轻薄之语。
探春是发了狠才进入这个行业的。
她不可能因为旁人几句轻薄话就退缩。
往往到这个时候,探春都是微扬下巴,学着绯歌每次见凤姐儿时做出一副‘尔等庶民不必大礼参拜’的睥睨天下样来。
总之要多气人就有多气人,还气得你说不出话来。
然而那些人不知道的是,探春每每遇到这种事,一回到家,就会去灶上烧上两大锅水。
一边烧水,一边悄悄抹眼泪。
看着冰凉的井水和冰窖中的冰一点一点慢慢的沸腾起来,探春的心情就会多云转晴。
她想,总有一天,她要将那些泼来的冷水全都烧开了还给他们。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只能抬着头仰视她。
你说啥,浇热油?
谁家的油是大风刮来的。浇油?咋想的,败家不在胃上。
本姑娘浇水还心疼柴火呢。
哼!
凭着这股子不服输的心气以及各方保驾护航力保探春只经历商场风云,不会经历那俗套的打压,探春的生意是越做越大。
经常出去贩货,探春就不单单将视线放在江南了。
原著中宝琴跟着她老子做生意,十亭走了七亭。如今探春也走上这条路不说,人家还真的在各地都建了亭。
准备的说,应该是这个——庭。
每次出行,为了自己的安全探春都会雇佣镖局,虽然她也有能力雇佣更多的侍卫,但探春却知道就算是她的侍卫比镖局的镖师还要武功高强,但那些山贼土匪却未必买她侍卫的帐。
见的多了,听得也多了。和那些动不动就被山贼土匪劫货的商人相比,她出来做生意这么久竟然没遇到一起抢劫,其中必有原因。
结合了所有收集到的信息,探春悟了。
原来不是那些人没有雇佣镖局,就是没雇佣她雇佣的那家镖局呀。
通窍后,有些事情就看明白了。这之后就再没省过这种雇佣费用。
不过雇佣费用是必须花的,但其他的花销却可以能省就省一些。
以前每次出门都要做客栈。因着人多,货多,为了安全起见,他们是将整个客栈包下来。虽然有时只是住上一两日,但花销也不少。
探春这么一算,便决定在各地买些落脚的院落。就算她不跟着去,她的商队也能省钱不是吗。
住自己的房子,自己开火时饭,安全又省钱,虽然买院落是笔支出,但几年下来这笔钱就回来了不说,还能白得一院子,何乐不为。
而且探春自打做了生意后,算盘那是越打越精明。
她买的那些院子,最后在官府做了登记后,直接弄成了现在的短租出租屋。
既不是客栈,需要安排店小二,掌柜,各种帮佣打杂的那种。也不是那种一租一年,让她们贩货过来还没地方,没办法安心歇脚的。
它是那种最多租你一个月,虽然也按天收费,却比客栈便宜。有个公共厨房,每日提供定量的柴火,也有锅碗等物可用,但想做饭却需要自己采买米面油粮的那种。
其实这就有点像后世那种可以自己做饭出租公寓。
探春准备去哪边贩货了,便提前打发个家丁去那一路的宅子里支会一声,之后在探春一行差不多要到那地方的时候,院落就不再接待外来客人。等探春一行人离开,他们再继续接客人。
这种小生意,探春也不指望能挣多少银子,不过是在给自己提供方便的同时,还能慢慢的将买宅子的银子挣回本,以及用这笔小生意养活一下看院子的下人。
这算计的都精到骨子里的人,虽然也想到了水至清则无鱼,但她心想也会着那些看宅子的下人会不会多做生意少报帐。
于是这个时候,曾经在大观园里实施过一阵子的‘承包制’随着市场的需要问世了。
贾家的姑娘若不自己为自己打算,日子活得还不如府里的一二等丫头手足充裕。三春若不是合着伙的斗地主,怕是惜春也不会跑的那么消无声息,又能安然渡日。探春也没有做生意的原始启动资金了。
从小穷到大,然后经过一番‘辛苦’过上兜里有银,心里不慌的日子。等真正发达的时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就是极吝啬,一种就是贼大方。
三春在花银这一点上,不管是血缘还是言传身教上都遗传到了贾母和绯歌的理念和心态。
探春就特别喜欢购物买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如此。然后还乐意买各种礼物送姐妹和她放在心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