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突击同人)左右之间(44)
袁朗没有看,但是脸色渐渐变白。
他有点不耐烦:“你到底想说什么?”
陶涛耸耸肩:“虽然我很为他不值,不过,我看他刚才出来的时候好像很伤心的样子,你应该对他好点儿,毕竟他为了你好像连死都无所谓的样子。”
袁朗忽然笑了起来:“对他好点儿?怎么对他好点儿?抱抱他,哄哄他?老兄,他是吴哲!?吴哲不是游戏,不能拿来玩。”
陶涛没说话,不过一脸的不以为然。
“出去,帮我把门关上,我今天不想见任何人。”袁朗非常简单的给出直接命令。
一阵沉默,然后,如愿的安静了。
袁朗环视四周,这才发现这里似乎是一间佣人房,小小格局,靠窗边放着一张床。
很好,反正他现在也不想动,随便趴在一张床里算了。
烟味很快充满了这小小的空间,房间里像是失了火一样,袁朗终于开始不由自主的思考,究竟是哪个时刻他最害怕,是袁均拿枪敲他头的时候,还是吴哲数到七的时候。
然而,他居然不能分辨,这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袁朗心想,严重到他完全不打算继续的想下去。
第二天,报纸出街,吴哲是无可争议的头版头条,太强悍了,太冷静了,太戏剧化了,太令人心动了,女人们简直想抱着他尖叫,吴哲谢绝一切访问,可是,却让狗仔更疯狂,镁光灯聚焦,袁朗趁机淡出公众的视线,变成消失在媒体版面上的幕后老大。
袁均入狱,罪名很是可观,但呆在牢里会容易保住更多人的性命,他知道袁朗的手段,逼急了他,从来不是一刀毙命的路子,他喜欢从最痛的地方下手,让你慢慢的死。
香港,仍旧是繁华的城市,繁华的夜。
正文 第17章
现在的袁朗已经摆平了家事,出入不再需要大批保镖追随,陶涛早前觉得这个男人真是疯狂,之前最危险的时候身边站上十几个黑衣人,他还是要出来玩,嚣张而招摇的走过闹市,好像生怕别人看不到他,后来才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把气势做足,你说你不怕,别人就会来怕你。
做人的道理其实和拳台上的PK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那天的午夜,他们从兰桂坊的一间酒吧包厢里出来,因为有陶涛在,闲杂的小打手们索性就被放了大假。两个人都喝了一点酒,于是这条街上的霓虹在酒精的渲染之下都变得美丽了许多。路边的小暗巷子里有人在打斗的声音,灰蒙蒙的看过去,影影绰绰的倒像是一群小混混在教训人。
这是午夜里常有的戏码。
陶涛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
袁朗看着他笑道:“你不去帮忙吗?”
陶涛反问道:“你需要我去?”
“有人在欺负人。”
陶涛看了一会儿,点头:“是啊,不过,我管不过来。”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人生难题,总是要靠那个人自己去解决,谁能救谁,谁也救不了谁。
袁朗双手插在裤袋里倒退着走,走了几步忽然跳起来,笑道:“想不想看我打架?”
“你也会打架?”
“开玩笑,我也是庙街混大的。”袁朗把手表脱下来给陶涛拿着,卷了卷袖子就去加入战局。
“嗨嗨……”陶涛拉了他一把,把他脖子上松垮垮挂着的领带解下来,缠到他手上:“行了,去吧。”
袁朗看着他垂目的侧脸,纤长的睫毛根根分明,尾稍上挑着一点异色的光,不折不扣的一个美人。
“怎么?”陶涛看他不动,勾着嘴角笑起一点点,一贯单纯正直的脸上便染着几许风情,不像了,一点不像了,同样的眼角眉稍,不一样的神韵,一点不像了,袁朗忽然停顿想了几秒钟,这些年,他改变了多少人,扭转了多少人的命运?
最初,最初的时候,吴哲是什么样子的?
为了他的帝国,埋葬了多少人的纯真?
当然,也包括他自己的。
袁朗挥了挥拳头,冲到人群中去,灰沉沉光影迷乱的所在,是敌是友都似分得不太清,而袁朗最好办,冲到交战最激烈的地方去,见人就打,把两边都冲散。陶涛一直跟在他身后,只用一只手,随意勾拨把那些出手太狠的人都摞倒。
“差太远了。”袁朗觉得不尽兴,跟着陶涛打架简直像顽猫戏鼠。
“你玩够了没?早点回去睡觉?”陶涛没有办法从这种事情中得到乐趣。
“嗨……你老了。”袁朗缠上来,看着他的眼睛。
陶涛愣了一下,有一下没格到,斜刺里一拳揍到袁朗背上,虽然不算重,总也让人好一阵愁眉苦脸。
“是啊,我老了。”陶涛把手里的东西塞给袁朗,拳打脚踢的几下背摔和侧踢,把一干小混混都远远的打散。
袁朗靠在墙上拍手鼓掌:“好,好,帅!”
陶涛走回去,笑:“我果然是个卖艺的。”
“这话说的,谁不是?谁不是在卖艺?”袁朗勾住陶涛的脖子大剌剌的往回走。
老了,老得真快。
陶涛坐在敞篷跑车里仰头看向天幕,头顶上满是乌沉沉的黑,看不到半颗星。
袁朗看着他柔软的脖子,薄薄的皮肤下面的精实的肌肉和血管,在牵扯中颤动,看起来格外的脆弱,他心念微动,把手掌覆上去,握紧。
“嗯?”陶涛转过头去,夜色中的黑眸,平静得几乎凝滞,脸上没有更多的表情。
袁朗有点恍惚,曾经的曾经,那个大声笑着,说:我叫李有钱的少年,已经湮灭在流光中不再回来。
真快啊,才多久,有没有一年?
难怪他再也记不得吴哲最初的样子,吴哲已经跟了他十一年了。
“怎么了?”陶涛问。
“没什么。”袁朗转回头专心开车。
明明就有什么,可是袁朗如果不说,陶涛也不会问,这一种默契,更是一种习惯,习惯于不去管闲事,也没有好奇。
集团的运作已经上了正规,日常事务由吴哲全权处理,只有一些关键的大案子需要交给袁朗过目才能决定,不过似乎从那天起,吴哲没有在私人场合单独出现在袁朗面前过,文件全部由助手转交。袁朗有时候看行文语言,会想到这是吴哲的风格,偶尔想起当年他坐吴哲身边打PSP的日子,吴哲说法语的时候很性感,如果袁朗闯关不过,吴哲会代他打BOSS。
有些人在身边呆久了忽然消失,的确是一件会让人感觉到空虚的事,尤其是现在的袁朗,头顶已经没有一块让他随时随地要小心做人的乌云。生命中忽然没有了压力,轻飘飘的好像会飞起来,果然也是件不能承受的事。
那天喝完酒又打了架,回去的时候自然就有点晚,进门的时候听说吴哲已经到了,这句话听得真是让人有点恍如隔世。袁朗换了鞋上楼,推开门的时候看到吴哲站在窗边喝水。
黑暗在前,光明在后,光与影的交界处,身姿绰然,手中的水晶杯子在暗色里闪闪发亮。
吴哲听到开门的时候转过身,光影交替之间让他的身形拉得更长,像一柄凝立的剑。
“东西在桌上。”吴哲道。
某些帐目必须由吴哲亲自拿过来给袁朗过目,那并不是数字有多庞大,而多半是因为来路可疑。
常规的工作,看过归档,袁朗把事情处理好,把USB的密钥拔下来交给吴哲。
吴哲的手指冰凉,这一年的春天香港出奇的冷,温度已经接近十度,袁朗看到吴哲单薄的衬衫和西服,随手拉他领口:“怎么不多穿点。”
吴哲像是着了火一样的弹开,袁朗的手指停在半空中,有点尴尬。
“你怎么了?”
吴哲笑了笑:“此一时亦,彼一时亦。”
以前可以跟你玩,无所谓,尺度多大都没关系,反正知道你这人没节操,就不必去管节操的问题,可是现在不行,多么简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