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道林/歌剧]致命美学+番外(48)
道林还将一些书送给女孩们看,尤其推荐勃朗特小姐的书,因为他认识作者可以炫耀。
“勃朗特小姐是我以前的家庭教师,我的法文就是她教的。”道林洋洋得意地说,“她还在教我时写的这本书,我当时看的都是手稿!”
克里斯汀很忧郁地表述读后感,“女主角很可怜……可我觉得她的性格也太尖锐了些,我,我有点害怕。”兴许是想到了自己的身世,难免触景伤情。
道林说:“如果有父母兄弟衣食无忧,那可能她也会无忧无虑的。可她是个孤儿,就像是被撤掉了玻璃罩子的温室里的花儿,得自己给自己披上一身铠甲,才能抵御外界的狂风骤雨。”这个时代发展如此迅速,贫富差距急剧拉大,是黄金时代,也是深渊时代。
道林想了想,斟酌一下语言,对女孩们说,“我的老师勃朗特小姐是一位提倡自立自强的女性,我赞同她的观点,灵魂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希望你们能用学习来补充自己,用才能扎根社会的土壤,依靠自己站立。无论什么时候首先爱自己。”又说,“真正的绅士绝不会觉得女人生存的要件是男人赡养女人而女人侍奉男人,我认识一位有名声有地位的科学家,巴斯德先生,他就认为女孩不应该只做家务做女红,更重要的是学习知识。我也学学他,送你们几本字典和书籍,只希望你们能多从书中感悟真谛。”
道林觉得自己曾经虽然受女人欢迎,可并没有这般尊重女性,倒是受勃朗特小姐他们的影响了。心血来潮对小女孩们说这样的话,即是老生常谈的话,没什么突出观点,而且也不知道她们听不听得懂,不过是道林的一时感慨,因为记起了曾经的西比尔。没有了自己,还有前赴后继的“漂亮王子”,这些小女孩这般喜欢自己,如同自己的女儿们一般,他是不希望她们以后会被哪个花花公子骗去的,纵然被骗,坚强些的话也不至于寻短见。
埃里克大抵是养伤期间实在没事好做只能说话,埃里克说的话也变多,偶尔也同道林讲讲他以前的事情,那些在马戏团的日子,也并不是只有痛苦和折磨的。
埃里克说他去过许许多多的地方,见识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看过雪山,跋涉过草原,翻过崇山峻岭,站在过悬崖边缘,他见过印度人的耍蛇把戏,吉普赛女郎的热情舞蹈,满面妩媚的日本艺妓,浑身漆黑的索马里女人,更别说各种奇形怪状的畸形人了,还说自己曾被丢去和狮子一起睡觉,也相安无事,反倒比在驯兽师身边要安全多了,那狮子还成了他的兄弟一般,只后来因为太过疲惫死去,死后还被薄皮剔骨拿去卖,那时他总觉得他死了一定也没有全尸,他们会清理他的骨头当做非人物种买去博物馆再赚一笔钱。
埃里克:“所以,你这是什么表情?”
“难怪你这般厉害,换做是我经历这么一番……估计早就没小命了。不过要是我也能去看看那些风景就好了。儒勒他最近就出海去了,如果你没有腿伤,我们也可以去海上旅行一番。”道林真心佩服地说,埃里克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但这样说一通,想起记忆中那些瑰丽奇妙的大自然景色,突然有点荒谬的觉得曾经伤害自己的事情也非尽是坏处。
埃里克:“你看上去还有别的感想。”
道林:“……你的事情能借我拿来写小说吗?”说不定也能捞个作家当当呢,他正有朝文学发展的企图呢,前段时间还在愁没有故事好写呢。
埃里克:“……”
最后还是同意了。
然后道林兴高采烈埋头和笔杆子做斗争,每写好一章就拿去给埃里克看,让埃里克帮忙修改内容润色一番,再拿到手里一看,基本是重新写一遍。
道林:“……”但又不得不承认埃里克比自己写的好多了,到后面道林索性丢了笔只让埃里克写,悠悠闲闲地当个读者每天等连载,并仔细装订起来,准备到时候拿去出版,如果没人有眼光的话就自费出版。
一日,道林屏退了仆人们,自己扶着埃里克去院子里晒太阳,埃里克仰着脸躺着,也没带面具,头发披散着,如何也算不上好看。
他想起以前凡尔纳还和打光棍时曾向自己讨教过追求淑女的方法,自己推荐了几条,并未奏效。
道林:“照理说你还是个作家,华丽辞藻肚里装满,俏皮话自不用我来教。”
凡尔纳:“我也想不通,我朋友都说我说话凑趣幽默呢。”
道林:“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了。”
凡尔纳眼睛一亮:“是什么呢?”
道林:“脸。”
凡尔纳:“……”
道林:“被好看的男士献殷勤叫浪漫,被不好看的男士献殷勤叫骚扰。人类啊,追求美丽的皮相是本能啊。”
但是,貌似埃里克怎么瞧也不算好看。道林安慰自己,我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我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情场高手,注重脸蛋好不好看的那都是肤浅的人!已然完全忘记了自己很多年前曾经坚定地认为,无论如何,交往对象首要条件是长得好看。
道林悄悄打算要在最好的年纪保持住外表转化成吸血鬼,是以在埃里克养伤没人催促的日子里,竟然主动锻炼身体,他已经二十一岁,身高差不多不会再长了。
可道林忘了一点,他还没有问埃里克的吸血鬼老师愿不愿意给自己转化。
第42章 Act.42
道林打两辈子几十年都是没有尝过失去美貌的日子的,靠着一身光鲜皮囊恣肆妄为受尽宠爱,买块布都能被送个尺头,走到哪就被人用惊艳的目光看到哪。自重生以来,幼时年纪还小,自然不用担心老了的事,道林也不是个居安思危的,就算偶尔冒出“这辈子我可是会老的啊”的念头,也被玩劲儿盖过去,想着时日还早到时候再说吧,没心没肺那么多年,是难以改掉的了。不过说起来,假如他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小时候被个老变态折磨估计早忧郁致死了,今天晚上被折磨的满身伤,隔天还能兴高采烈的去郊游,都是锻炼出来的啊。
假如我老了的话会是怎么样呢?道林想了想,其实也不用怎么幻想,他知道的,大概就是画里的样子,或者外祖父的模样,可又不一样的,他现在规律生活,也没有纵欲过度,性生活和谐,好好运动,也不暴饮暴食,过得是再健康不过的了,所以应该也不会丑到那样的地步,但毫无疑问的是,皱纹会慢慢爬上他紧致的肌肤,灰白会染遍他粲金的头发,会变得黯淡无光,变得粗糙干枯。真是太可怕了。特别是对于道林来说,他想来想去,撇开物质不讨论,除了美貌他根本没有别的凭仗,如果没有了美貌,他还剩下什么呢?实在想不到。
埃里克写完一张稿纸,吹了吹未干的墨水,和之前已经写好的一叠按页码顺序叠好,垒成整齐的一摞。活动一下写的有点酸的手指,撑着桌面站起身,拿起靠在桌边的拐杖,脚步深深浅浅——虽然还没全好,但自己支着拐杖走几步还是做得到的,也当做是复健练习。
穿过并不长的走廊,刚走到楼梯口,忽的听到门口遥遥原来马车停靠的声音,紧接着是脚步声和开门声,道林一回来,脱下帽子和外套,松了松领结,瞧见埃里克,笑了一下,像是把房间也照亮了一些,“我回来了,埃里克!”再把帽子、外套交给一旁的女仆放去衣帽间,自己大跨步的朝埃里克走过去,像只归巢的小鸟。
道林看一眼埃里克,瞧见他指尖的墨水渍,“刚从书房出来?今天的小说也写好了?”
埃里克点头,“写好了。”
道林像个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崇拜地望着埃里克,“好的,好的,今天写的是什么地方?”
“波斯。”
道林低低欢呼一声,满是期待,足尖已朝向书房的房间,“在书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