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番外(96)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主受,1vs1,cp赵允初。不完全按照历史也不完全按照原著小说,有苏有爽有外挂,没凭没据瞎扯淡。去留由君,砖花随意。内容标签:七五 穿越时空 美食 主角:云雁回 点击展开

他要是学习能力不强, 小时候能不被赵允初追着跑吗?想当年赵允初只是因为他学习佛经特别好才崇拜他的咧……

又因为在学苗语, 加上郑苹曾要求云雁回给云濮思他们出些转行的主意,所以云雁回也就往云濮思那里跑了几趟。

云雁回去那边做客的时候,云濮思他们请他吃了一顿饭。

本来苗人就挺热情,何况他们知道了云雁回原来也是同族,还是来帮助他们的,于是更加热情。

他们真的不是特别有钱,毕竟之前周转的钱还是郑苹借的,如今天气还没回暖,买炭之类的花销又多。桌上的菜色比较简陋,满打满算也就四道菜,菜羹、炒笋、拌粉和胡辣汤。

那拌粉就算是主食了,云雁回盛了一碗,这粉条应该是手工做的,略宽,形制粗糙,但是拌了油和酱料后,泛着一层金黄的光泽,还散发着猪油香味,点缀着一点酸萝卜,让人很有食欲。

“这是猪油拌的?好香啊。”云雁回眼睛一亮,“京中好似没有这样吃的。”

这时候条件普通的,也就吃得起动物油了,而且以他们家的条件,大概也是因为云雁回来了,才放这么多油拌一碗。

“有类似的,但是味道很不一样的,”云濮思介绍道,“我们的酱料是特制的,老方子了。”

“油而不腻,好吃啊。”云雁回又夹了片笋,吃了两口,疑惑地道,“这是……苦笋?”

伟大的美食家苏东坡曾经称赞过苦笋是“待得余甘回齿颊,已输岩蜜十发甜”,这种生长在高山的笋类带有苦味,十分能清热,云雁回记得粤闽地区就特别喜欢食用。

云雁回吃过生的,简直苦到没朋友。但是正如苏轼说的那样,苦完之后的余甘也很美味。这苦笋,算得上是山珍了。

只是,云雁回疑惑的是,“这苦笋生得真够早啊?”

按理说,应该是春末夏初产出,而现在还是早春,且今年天气格外寒冷,云雁回真想不到能吃到苦笋。

“这是去年产的苦笋,”云濮思介绍道,“用特殊的办法腌制之后,封存起来,保存到了现在。如今这个天气,新鲜苦笋还没有呢。”

云雁回瞪大眼睛,非常惊奇。

这可是一个没有防腐剂等各种先进防腐措施的时代,凭他们的方法,居然可以把苦笋保存长达一年?吃起来还特别爽口,白白嫩嫩完全不像一般腌菜?这简直太神奇了!

这年头,大家为了在冬天吃到蔬菜,可是绞尽脑汁,各种腌菜,还有暖房蔬菜。可惜了,暖房蔬菜总归会有点蔫的样子。

云濮思看着他的样子,磕磕巴巴地道:“怎,怎么了,真的没有加奇怪的东西,吃,吃了不会有事的……”

云雁回:“……”

“我不是那个意思!”云雁回看着他,“你们有这手艺,居然还这么穷?”

云濮思挠挠头,“这算什么手艺啊,汴京美食多了去了。”

云雁回打量着他,心中想着,大概不止是他们不自信的缘故,也根本没有门道推销出去啊,这时候的人对苗人的印象还是太刻板了。

云雁回沉吟片刻,说道:“不说别的,我们开封府食堂其实就特别需求冬日里的蔬菜——但是,我得避嫌,而且你们去年储存的恐怕也不多了吧。”

云濮思用力点点头,“雁哥儿,那你看能怎么办呢?”

云雁回说道:“猪油拌粉我觉得也很有特色,我是觉得,你们不如在夜市摆摊,卖炙菜好了,同时卖这个拌粉,日后苦笋充足了也能上来,很清热。”

所谓炙菜,其实就是烧烤。

没错,这时候就能撸串了……

只是可能味道没有后世那样丰富。

“明年,你们做多一些苦笋,就可以推销到别的部门公厨去了,销量不用担心。”云雁回因为几项工作,和别的衙门都打过交道,心里有数。

云濮思不太自信,“炙菜……我不太会啊,拌粉也就罢了。”

“只有拌粉不够啊,炙菜你们尽管做,我会来帮你定菜的。”云雁回揽了下来,心里已经在思索着可以有哪些串了。

这时候的烧烤还是比较单调的,也就烤烤牛羊鸡鱼之类,没有什么新花样。像是蔬菜也没有,茄子、韭菜烤起来多好吃啊!包括掌中宝、牛油、黄喉、毛肚等等后世非常火热的烧烤原料,也没有应用上。

云濮思等人感激不尽,虽然云雁回和他们是同族,但是没有人是有义务帮助别人的。云濮思也非常坚定地说,到时候收益要拨出来分给云雁回。

云雁回都笑了:“你就这么肯定能赚钱啊?”

云濮思不好意思地道:“我都听说了呢……雁哥儿你可厉害了。”

“哈哈,大家都姓云,不用客气。”云雁回思索了一下,“你可以分两成给我娘,她借给你们周转的钱便不用还了,当做入股。”

那些钱其实占两成太多了,主要是云雁回出的点子。

不过云雁回自从脱离了贫困线,想吃什么基本都能吃到之后,就对钱财没有什么向往了,更在意工作中的乐趣与成就感。

但是苗人都很赤诚,如果分文不取,反而是对他们内心的一种折磨,给他娘算了。

云濮思果然一脸放心,“好好好,好的。”

……

傍晚,包拯正在书房中办公,忽而闻到一股香味,十分的浓烈,直往脑子里蹿。

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但他还是不禁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什么东西?

“咚咚。”

门被敲响了,然后是云雁回的声音:“府尊大人,要特殊服务吗?”

“……”包拯踟蹰片刻,站起来去开门了,只见云雁回手里端着个盘子,里面是一大把竹签子,竹签子上串着各种肉和蔬菜,油滋滋地直泛光,撒了不少葱花和香料。

“这,这是……”包拯发觉自己又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虽然还没吃,什么其外观实在勾人。

云雁回贼兮兮地笑了,“府尊,我老表在夜市摆摊呢,这是他们出的炙菜,我带了些来府里分给各位同僚,就算做宣传了,希望日后大家多去照顾生意。”

还有什么能比在开封府打广告更有效呢?

在这里铸起口碑,就相当于辐射了大半东京城,现在谁不知道开封府人每日美食养着,越来越挑嘴了啊。

“你老表?”包拯纳闷,“郑家的人去摆摊?”

云雁回:“不是,云家的啦!”

包拯一直被告知云雁回是单亲家庭,但是想一想,即便爹死了,也还有亲戚嘛,只是可能关系没那么近,不常走动。这年头,住得远的亲戚走动都不频繁。

而且包拯的心思,都被那些炙菜拉去了,他直勾勾地盯着一串烤韭菜,“韭菜……也炙么……”

这韭菜也是油汪汪的,又青翠得很,看上去可爱又可口极了。

不止是韭菜,还有好多其他的蔬菜和肉,包拯甚至都想不到,这些也能用来炙。

“府尊,你休息一下撸点儿串哈。”云雁回把他推进去,非常热情地邀请他撸串,“来,尝尝这个牛油。这是牛胸尖上的一点肥肉,一头牛也就几两牛油而已,口感是不是有点像牛筋?”

口感真的是柔韧有嚼劲,咸而不齁,包拯只觉得唾液都分泌得更多了。

“还有猪肺……这是翅尖,黄喉……”云雁回一个个介绍,不亦乐乎,他自己是已经吃饱了,乐得看包拯被诱惑得暂时放下公务撸串。

“风味独特!”包拯吃得欲罢不能,还没忘了夸奖一句。

云雁回坐在旁边,捧着脸看他:“府尊,摊址在州桥夜市,就在桥头那片儿,苗人开的,很显眼。”

包拯:“唔唔。”压根忘记在意怎么云雁回的老表是苗人了。

像这样的场景,出现在了今日的开封府各处。

炙菜出现了那么多年,但是大家头一次觉得,可以为了它疯狂!

——原来,炙菜应该这么做啊!这样才够味啊!

所有人都感觉,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了一般。

也正是从这一夜开始,对于常常需要值班的开封府诸人来说,又多了一句口头禅:“走,撸串去!”

烧烤这个名字,渐渐取代了炙菜,后者更偏向用来形容正式餐桌上的烤肉了。

而云濮思他们的苗人身份,更成为了现成的记忆点,即使有了山寨,也不担心正宗地位,完全不用再去树立什么品牌招牌名了,反正大家就认准了,南蛮烧烤。

第96章 我才是甜甜的!

出了朱雀门, 到龙津桥,到州桥之南很大一片区域,是汴京最繁华的夜市,夜里摊贩在这里经营直至三更之晚,可见汴京人的夜宵有多丰盛。

以汴京所谓最大商业城市的繁盛, 这里有长盛不衰的夜宵种类, 也有突然爆红的食物。

后者, 便如最近的南蛮烧烤。

虽说摊主并不会这么称呼自己,但是在汴京人看来,这就是摊子的代名词了。

有人认出来,他们原是岔路口打野呵的歧路人, 以表演南蛮歌舞为生,但是其中两个为主的女孩受伤之后,就有一段时间没出来打野呵了。

一直到前不久,突然换了行当, 在州桥夜市开起了夜宵摊。

因为他们所卖的炙菜风味独特, 加上一开张就有很多开封府的人来捧场, 所以非但没有地痞流氓敢找麻烦,还吸引了大量老饕来品尝,一时间成了州桥夜市最近最火的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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