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番外(319)
有读者说:“一开始我以为是一篇普通跟风文,而且是跟得很没水平那种,看了才发现这其实是神作,强烈建议作者改名!”
还有很多读者都猜测云雁回是学历史的,但实际上,云雁回写那么多根本不需要考据,因为他就经历过。
云雁回把自己记忆中那个大宋,呈现在小说之中。随着小说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也进入了一些专家的视野,成为了鲜有的在普通读者与业界学者之中都受到高度好评的作品。
专业学者看完都说,这本书涉及到的历史知识,无不经过严格考据,难寻错处,简直就像作者亲身经历过一样,很多地方甚至具有相当高的学术参考价值,逻辑相当完美。
成功转型为职业作家的云雁回每天工作半天,赵允初的工作也属于不定期开张,有大量空闲,更给了两人腻歪的空间。
赵允初还承担起了给云雁回做书评管理员的职责,加上他自己也可以说是历史知识深厚,所以还能对读者疑问进行解答、探讨。
只是,有些内容他能应付,有些就很吃力了。
“雁哥儿,你看这条真有意思。”赵允初抱着云雁回在沙发上用手机刷书评区呢,突然把手机搁云雁回面前给他看。
这条书评是一位读者,在梳理历史上云雁回和赵允初的关系,试图从蛛丝马迹中证实二人存在超越友情的关系。
下面的回帖都是:“LZ还是回晋江去吧,这里不适合你。”
“我怎么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好好一本书,为什么,非要证明这俩是基佬,你们在各种耽美小说、影视剧里YY得还不够尽兴吗?”
“楼主头伸过来,吃我一板砖。”
偶尔也有一些支持楼主的回答,但是都被打成了腐女的幻想。
云雁回说:“你拿我的号回帖呗,这个楼主考据得还挺不错的。”
于是,赵允初就用云雁回的作者号回复了,开门见山肯定了一下“我认同楼主的观点”,然后就有理有据地为楼主补充了起来为什么说初云二人的确有奸情,洋洋洒洒,很是认真。
这下子评论区炸了,先是一批捕捉作者的,然后是一批目瞪口呆的,接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大批CP粉围观,几乎想抱着作者喜极而泣,直把作者认为本圈新生大手。
在这男默女泪,一片魔幻之后,良久,那些窒息的男读者开始弱弱地发出声音:仔细看了一下作者的回复,发现他是认真的,而且考据得天衣无缝。根据作者一贯的水准、作风,为什么我现在开始相信他们俩真的有奸情了……
然后有很多附和的:“没错,简直三观碎裂。”
“不管你们怎么说,老子以后再也不敢骂我女朋友乱腐一通了。”
“作者就算在文里公布他们的关系我也认了,这波太稳,无法反驳!”
“我不能接受,找我们学校的教授看了一下,然后教授说他越看越赞同,现在正在验证所有细节,我TM……”
“好像也没那么难以接受,看得出来这是正经的考据。”
后来这波讨论还越来越扩大,发现并非哗众取宠后,甚至出现了相关主题的论文,学者们把本来只是粉丝掐架时争论的话题拿来考据、探讨。
云雁回总结了一下,他在一千年前成功出了一次柜,现在就争取在二十一世纪顺便帮自己和赵允初再出一次柜吧!
作者有话要说:可以当做是梦一场,梦回现代XD
赵允迪的番外呼声好像很高,也想写一写,但是有点想写现代AU,不是穿越,就是把事件搬到现代,像神探夏洛克那样,大家觉得怎么样?
第291章 番外·全员猫化日常
又是一个大晴天,下午时分的大相国寺被晒得暖洋洋的, 绿叶阴浓, 游客们穿梭往来, 路旁正是最倦时刻、打着瞌睡的猫咪们对此毫不稀奇,甚至会主动上前讨要食物。
一个小姑娘蹲下来, 把自己特意带来的食物分给猫咪们,早就听说大相国寺中很多猫,这次她也是慕名前来撸猫的。
猫咪们低头吃东西, 小姑娘四下一看, 发现屋檐下趴着一只白色的长毛猫, 于是轻手轻脚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白猫身上。
赵允初正在打瞌睡呢, 阳光太暖和啦, 晒得它昏昏欲睡, 这时候一个人类过来摸它, 它也不反抗,只是软软地喵了一声, 湛蓝的眼眸盯着人类。
小姑娘好像很受用, 掏出一条小鱼干放在赵允初面前。
赵允初嗅了嗅, 立刻就精神了, 站起来叼住小鱼干, 转身就跑。
小姑娘想拦住赵允初,可是她没想到,这叫声娇气的小猫力气居然大得很, 猛地蹿出去,动静非常大,三两下就上了墙,不见踪影。
赵允初衔着小鱼干一路到了一间无人的禅房,里面的蒲团上趴着一只比赵允初大上一个号的长毛鸳鸯眼白猫,赵允初没找到自己想找的猫,上前低头放下小鱼干,用头蹭了蹭大白猫,“哥哥。”
赵祯也舔了一下赵允初,动了动尾巴,“阿弟啊,现在还是下午,你怎么就醒了呢?”
“有个人类给了我一条鱼,特别香,我想给雁哥儿吃。”赵允初眨巴了一下眼睛,“哥,你知道雁哥儿在哪吗?”
赵祯严肃地道:“云雁回被我派去和隔壁辽风街的猫谈判了,它们最近捞过界了。”
赵允初低头叼起鱼,转身就跑,“那我去寺门口找它!”
赵祯的本意是告诉赵允初云雁回现在有正经事要做,没想到弟弟愣头愣脑,一点也没多想,于是喊了两声:“你要小心一点!”
看到赵允初的身影消失在院子里,赵祯又慢慢趴回了蒲团上。
……
赵允初叼着小鱼干疾奔在寺中,路上看到了游客在吹泡泡,于是戳了一阵泡泡玩。
这时候寺中卖佛具的老板养的黑猫包拯和警长猫展昭路过,一起上来玩,包拯还问它,“你把鱼干吃了再玩,比较方便。”
赵允初呆了一下,然后想起来自己是要去找雁哥儿的,连忙坚定地说:“这是要给雁哥儿吃的,再见。”
赵允初又颠颠跑到寺门口去了,正巧看到一只白色的短毛猫在和辽风街的猫打架,特别凶悍,可是没有见到雁哥儿啊,他正找着呢,就看到云雁回和一个人类大妈从商铺里走了出来。
大妈手里拿着扫帚,一看到辽风街的猫,就上前划拉他们,嘴里还骂着:“坏猫,贼猫!”
白玉堂险些被波及,一跃跳到了旁边的石狮子上,骄矜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云雁回蹲在大妈身后,一脸乖巧。它是一只活泼的橘猫,虽然不太会抓老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人类都特别喜欢它。
不对,不止是人类,我也特别喜欢它。赵允初在心里想。
大妈把猫咪们赶走了,回身怜爱地看着云雁回,“小不点儿,看你瘦的,等等,我拿火腿肠给你吃。”
云雁回就蹲在原地等待,不时舔一下自己身上的毛。
大妈拿着火腿肠出来,她家的黄狗也跟着出来,眼睛盯着火腿肠。
“没你的份!”大妈拍了黄狗脑袋一下,把火腿肠给了云雁回。
云雁回就着大妈的手,一口一口吃起来。黄狗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就用头去拱云雁回。云雁回力气不如它,身体很容易被拱翻,但是它会坚持不懈地爬起来,继续吃火腿肠,惹得大妈直笑。
黄狗一开始还是满怀嫉妒,但是满满找到了乐趣,把云雁回拱翻之后,就埋首在它温热柔软肚子里嗅来嗅去。
云雁回好像一点也不担忧自己的要害处,反而看似认真地舔爪子,可是它的耳朵其实竖了起来。它舔一下爪子,擦一下脸,擦干净之后,就一下子翻身起来,冲大妈喵喵叫了两声,不要剩下的火腿肠了,蹿到一边去。
大妈把剩下的火腿肠丢给了黄狗,黄狗便忘了那只好玩的小猫,低头啃火腿肠。
云雁回跳到了石狮子上,和白玉堂并肩蹲着。
赵允初之前有点怯大妈,毕竟眼看着她挥舞扫帚,现在才慢吞吞走到了石狮子底座下面,抬头看云雁回。
云雁回也看到了赵允初,“小初,你哪来的鱼干?”
赵允初把鱼干放下来,说道:“有个游客给我的,雁哥儿,我特意带来给你吃的,可香了。”
赵允初把鱼干衔在嘴里时,就被鱼的鲜香味道吸引了,但是它还谨记自己要喂给雁哥儿吃。自从赵允初和云雁回告白之后,它就谨记,有好吃的好玩的一定要先给雁哥儿,这是它哥哥教的——不是赵祯,是另一个哥哥赵允迪。
云雁回从石狮子上跳下去,舔了一下赵允初的脸,“谢谢,但是我刚才吃过了呀,你吃吧。”
赵允初咽了一下口水,“不,你饿了再吃!”
他又想起赵允迪的话:咱家不缺鱼肉,也不缺绒球,你一定要展现出这一点!可爱的小猫们就会跟着你了!
白玉堂趴在上面,说:“你们都不吃给我呗。”
“不行不行不行。”赵允初连连摇头。
“切。”白玉堂哼了一声,一下跳下来。
赵允初看着白玉堂离开的背影,说起来,它和它们可不一样,不是从小生活在大相国寺的,而是某一天突然出现,在那之前,寺里丢了不少吃的,大家都怀疑有老鼠,因此还发生了许多事,后来才知道是猫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