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在婆媳综艺爆红了(341)

作者:将月去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又名《穿成男主初恋后,我和婆婆成了全网最火cp》 姜兰穿成了男主的拜金初恋,按照原书剧情,她只要和男主他妈见一面,就能带着两千万远走高飞。 坐在餐厅里,姜兰说:“给我两千万,我就离开你儿子。” 男主他妈却说:“送你两千万,千万要开心,千万要快乐。” 姜兰:“……” 阴差阳错,姜兰和男主他妈参加综艺《婆婆来了》,原以为灰姑娘和豪门婆婆会水火不容,结果力压热播剧男女主,成了全网最火cp。 甜宠组婆婆日常带儿媳买买买,于挽秋点击展开

他的戒指也在手上,那床上这枚是谁的。

陆颐呈比着自己的手指戴了上去,无名指套了两枚戒指,不大不小,正正好。

第106章 纪念日

陆颐呈确认自己只买过一对戒指,那这枚戒指是姜兰买的?

她为什么会买戒指。

陆颐呈以为这是纪念日礼物,因为马上到他们在一起四周年纪念日了。

在看见戒指的那一瞬间,陆颐呈都想拿着去隔壁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是他忍住了。

陆颐呈很能忍的,表白他忍了一年多,求婚忍了快一年,他去问,万一这是姜兰给他准备的纪念日礼物,他提前看见了,那岂不是没有惊喜可言了。

陆颐呈想要惊喜,他可以装作没看见这枚戒指。

竟然戴着正正好,陆颐呈一想姜兰估计他手指的围度,还有戒指大小心里就软的冒泡。

陆颐呈特别喜欢这枚戒指。

但是他们已经有求婚戒指了,这个不然找一个项链串起来,戴脖子上。这样项链有了,戒指也有了,两枚戒指可以轮换着戴。

钻石闪闪的,戒指内壁还有字,是两人姓氏的缩写。

还有五天就是纪念日。

陆颐呈现在就想过纪念日。

陆颐呈伸出手对着灯光比了比,戴在他手上简直是巧夺天工,这是姜兰什么时候买的,是想起他之后还是想起他之前。

陆颐呈更希望是想起来之前。

论陆颐呈脑洞再大,也不敢想姜兰会想和他求婚,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求婚这种事得男人来。

戴着戒指美了半天,陆颐呈听见敲门声。

门外传来姜兰的声音,“陆颐呈,你睡着了吗,我在你屋里睡不着,咱们换回来吧。”

陆颐呈赶紧把戒指摘下来放回原位,姜兰肯定是想起来戒指还在这边,怕他发现。那也就是说她在找他之前就是在看戒指,应该也是对戒,姜兰那枚戒指什么样子的。

陆颐呈揉揉脸,把脸上的笑意收了收,慢吞吞过去开门,明知故问:“我还没睡呢,怎么了?”

姜兰看了看陆颐呈的表情,和平常差不多,顿时就放心了,“我睡不着,你屋床太硬了,我不习惯。”

陆颐呈道:“明明是你要换的。”

姜兰:“什么叫是我要换的,是你自己受不了跑过去,还怪我。”

“陆颐呈……你看你把床躺的!”姜兰瞥了眼床,娃娃有几个都掉地上了,“你看看你,弄得乱七八糟,你快回去吧。”

陆颐呈存心想逗她,“那不是我弄乱的,我一来娃娃就在地上……那这样吧,我帮你把床铺好。”

姜兰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我用你铺啊,才不要,你快回去吧。”

陆颐呈道:“我弄乱的就得我收拾,以后咱们结婚了也是,我得多做家务。”

说着,转头就要去铺床。

姜兰一把把陆颐呈抱住,“我的床不用你收拾,你能不能快点走啊。”

陆颐呈咳了一声,认真盯着姜兰的表情,“哎,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今天怎么怪怪的,还分你的我的。”

姜兰:“我今天第一次来这儿,到底谁怪怪的,以前怎么不见你这么勤快啊。”

陆颐呈坚持道:“我勤快得很呢,妈都说我比你勤快。”

谢云珍经常夸他的。

姜兰看在陆颐呈今天求婚成功高兴的份上不想跟他多计较,“你最勤快好不好,我困了我要睡觉,你到底走不走,再不走我喊于老师了。”

姜兰现在也不习惯喊于挽秋妈,还是叫于老师,可能结婚之后也是喊于老师。

反正于挽秋也不计较这些,陆双辰听于挽秋的,也不会计较。

两人关系好,于挽秋也不想姜兰喊她妈,生生给自己叫老了。

反倒是陆颐呈,改口比谁都快。

陆颐呈举双手投降,“走就走呗,我拿了手机就走……要不我和你一起吧,我想抱着你睡。”

姜兰:“你快走!”

陆颐呈道:“那亲一下,我要个晚安吻不过分吧。”

姜兰只求陆颐呈快快地走,十个晚安吻都行,她敷衍了事地亲了上去,浅浅的吻被陆颐呈无限拉长,姜兰感觉属于自己的呼吸慢慢被夺走,按着她腰的手热的惊人。

最后,陆颐呈挣扎着停下来,亲了亲姜兰额头,“晚安吻,我真走了……”

不真走还假的啊。

姜兰推了推陆颐呈,等他出去立刻锁好门。

她的戒指还在的吧,姜兰比着戒指看了看,看完觉得特别想见陆颐呈,谁知道陆颐呈就打电话过来,戒指她就给忘了。

看戒指还在床上,姜兰松了口气。

陆颐呈求婚了,她也答应嫁给他了,求婚没必要来第二次,不过给陆颐呈准备的惊喜还可以给他。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