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7[治愈](213)

作者:桃花露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虽然事业有成,林妍却开心不起来。 她从小爹不疼娘不爱,长大和父母关系更是冷淡。 缺爱让她爱上的男人,最后注定婚姻失败。 而曾经最爱她的外婆、一起长大的表哥、互相支持的好友……那些温暖最后都成了心底的遗憾。 她重生了, 重生在大佬出车祸的那天,她想也不想,立马跑去救人。 拒绝前任,不被父母控制,这一世她为自己活着。 带着未来大佬和表哥不断提升自己,赚钱买房、买房、买房……过舒心幸福的小日子。 *<点击展开

结果傍晚的时候那个赵振凯就买了两个玻璃杯,一盒茶叶,36块钱,还没开票!

梁春莉想想自己之前一天拼命洗菜才赚六块钱,只能买一个玻璃杯。

不就是一个玻璃杯嘛?它凭啥啊。

她认真地盯着那个玻璃杯看,看了一会儿就自动套上滤镜了,别说,人家真的颜值高,你看这玻璃晶莹剔透,没有一点杂质,比家里那些又厚又笨还发绿的罐头瓶子就是好!

她看着那个玻璃杯都要膜拜了,恨不得给供起来,小心翼翼地轻拿轻放,觉得比自己珍贵多了。

她自己给自己洗脑就把铺子里的货物当珍品,再也不是一开始以为的“不就是一瓶酒?不就是一盒茶叶?不就是一个玻璃杯,咋那么贵?”

现在她对那些礼品充满了敬仰之情,人家就是那么高贵!值钱!

她对店里的产品充满了敬畏之心,满怀热忱,虔诚又热情地歌颂它们,给客人介绍它们,把它们夸出花儿,买到就是赚到。

她话里话外都带着对这些礼品的赞美之情,“孙姐,你看这个盒子,怎么这么好看啊,字还是闪闪的呢,这也太好看了吧。”“孙姐,你看这个不锈钢的保温杯,里面竟然还有花纹,可太棒了吧!”

她给客人介绍的时候也充满了激情,带着一种学生诗朗诵的激情,虽然林妍听着有点肉麻,可没见过这种式儿的消费者却觉得很好玩很有意思,加上梁春莉声音好听,娃娃脸讨人喜欢,她又是真心实意认为这个东西好,并不是故意骗人,所以就带着一种很讨人喜欢的激情,让人觉得这个东西是真好!

等她接连卖掉几样礼品以后,孙玫瑰都有压力了,自己这个有经验的难道比不上她吗?

她也开始学着和梁春莉那样发掘礼品的闪光点,与众不同的点,能够夸而不浮的点,于是俩员工就这么卷了起来。

而新店开张也没像有些店那样热闹三天之后便冷落不堪,她们的销售额反而稳定增长。

看这样子不但不亏,还是要赚大钱的!

*

立冬以后很快就冷起来,十来天后突然降温,飘了一场小雪花,虽然没下大却冷得要命。

林妍把梁春莉送自己的手套戴上,另外一套给了三宝,韩慕阳手大戴不了,他也不喜欢戴这种有束缚感的东西。

冬天大家都穿集上买来的大棉袄,有的甚至直接穿家里做的棉袄,套个大褂子,韩慕阳却穿着经典款的羽绒服,放到二十年后也不会过时的那种款式。

这日林妍收到一个邮政包裹,是杭城的林媛寄来的!

林媛给她买了一件羽绒背心,让她穿在大袄里面,这样就不会冷。她原本想给林妍买羽绒服的,只是价格不便宜她想再打几次工攒够钱来年反季的时候买,那样价格就便宜不少呢。

羽绒背心是米色的,轻柔暖和,穿在林妍身上正合适。

之前阳历10中旬林媛曾经给林妍寄过一百块钱,让林妍尽管吃菜,别一天只吃一顿,还舍不得花钱打食堂的菜。

她国庆节打工赚了四百。她写信给林妍讲,如果不是林妍给她买的新衣服穿着像城里人,她去打工都赚不到四百,人家顶多给两百出头。

那些人对求职的城乡差异对待,她那个穿着老土的室友和她干一样的活儿却只拿到了240,甚至她们推广产品的时候,那些路人也更喜欢去林媛那里买。

我们不求太虚荣,却也不能丝毫不注意,这个社会待人就是有差别的。这是林媛去大城市学到的现实。

她告诉林妍早点学着打扮,好好学普通话,尽量早点学英语口语听力,到了大城市如果口语过关找兼职都非常容易,且待遇优渥。

林妍之前回信让她不用给自己寄钱,自己给市报投稿一年也能赚个几百块,足够自己花的,让林媛在外面不用太亏待自己,有需要花钱的地方就尽管花,不够的话她也可以补贴的。

另外林妍借口柳传志那里得来的经验,劝林媛尽量多考个证,计算机、四六级英语等,其他有合适的也可以试试。

和羽绒背心一起寄来的还有林媛的一张照片,她穿着那件风衣,里面是白色的打底衫,站在西湖边上,身材窈窕,容颜俏丽,笑容自信又舒展。

看着姐姐美丽的模样,林妍心里也暖暖的,林媛这一世比前世自信舒展很多,大学也更高一档,见识自然也跟着上去,人脉也会升一档。

她相信以林媛的聪明和勤奋,今世会有一个更光明的未来。

她先不写回信,而是中午拉着韩慕阳和三宝去学校对面的照相馆拍了一张合照,三人站在学校的大门口前拍的。

照相师傅看得直乐,高个子男生又白又俊,似乎不爱拍照,神色淡冷,一双漆黑的眸子看向镜头的时候让人心脏直晃悠。女孩子生得俊俏,气质也好,微微笑着跟画报上的明星一样。个子矮的那个男生笑得最实在,露出雪白的大板牙,小眼睛都要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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