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生郎(247)
以为再也不会见,冥冥之中却自有天意,方俞还是客气的做了个礼:“余大人。”
他记得先前乔鹤枝就跟他说过余唳风在翰林院任职,只是他没想到三四年过去了,余大人稳如老狗还在翰林院任职~
余唳风有绿茶属性,便是不爽一个人,他说话也不怎么夹枪带炮,况且早知道方俞会来自己部门,面色如常的接见了新同事。
这也只是一个小插曲,在翰林院逛过以后方俞去吏部,也就是我朝的人事部去办了请假。因着不回乡,在内城难免会撞见吏部的人,到时候说他故意懈怠不去续职参他一本,他还没有正式上岗可能就得下岗了,于是折中保险请了两个月。
等他折腾完从宫里出去时,没加班的部门都已经下班了,出宫口已经团了好些车马轿子,等着自家大人的小厮规矩立在马车前。
状元白安是京城人士,是有些家世背景在身上的,因着认识不少京中大人,到宫门口就甩下他和探花梅常清前去社交了,方俞和梅常清对视了一眼,和善一笑,各自告辞离去。
方俞寻自家马车时隐隐间好似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不过尚未看清那人便快步上轿子走了。
“大人,这边。”
方俞闻声见着了自家小厮,他也未追着去看方才的人,信步过去。
终于他也可小躲一个懒,他爬上马车就松散下来了,在宫里当真是处处要谨慎端着,没形惯了的他还真不习惯。
今日出宫以后再不用转车做一个多时辰到外城去了,他们已经搬进了新家宅,步行出紫禁城便可乘坐轿子直接回家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家门口。
这通勤,可观!
到家时已经酉时中,才过影壁就闻见了厨房飘来的饭菜香味,今儿早上出门的时候,乔鹤枝睡眼朦胧,迷迷糊糊的拉着他的手说等他授官回来要亲自烧鱼给他吃,进了新房子,总得自行添点烟火气。
方俞把他塞回了被子里,答应了下来,京城时下的天气已经很是暖和了,乔鹤枝素日心情开阔,虽忙碌了些,四处走动着,身子倒是也强健了不少,他便允了这一顿进新房的餐食。
“公子,主君回来了!”
方俞把珠纱帽揭下给小厮,丝雨见着他便笑着行了个礼,扭身便对厨房一声吆喝。
“马上就好了!”
乔鹤枝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方俞踩着鹅暖石路轻笑了一声,下班回来就有好酒好菜漂亮老婆,这谁能不满意:“不着急,我先回屋去把衣裳换了。”
戴了一日的帽子,方俞觉得头发都汗汗的,揭开帽子的一瞬顿时一阵凉快,不知道头顶有没有在冒烟,等着天气热了以后,每天下朝回来都得沐浴,进宫以后得步行进去上朝,走的是一身汗水。
他换了便服从卧房出来,乔鹤枝已经在正房里头的小厅摆好饭了。
这头的布置有些像云城的家,也是这样的春日,两人就做着一桌子的酒菜,晚风徐徐,温馨的一顿晚食。
“先喝一口鱼汤,我炖了好些时辰呢。”
方俞瞧着鲫鱼被煎的皮儿金黄,添了豆腐的汤奶白奶白的,老远就能闻着一股浓香味儿来,他还未坐下便先端起汤碗,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齿颊都是鱼汤的鲜美好滋味。
“是炖了些时辰,豆腐都入味了,这鲫鱼也新鲜。”
乔鹤枝对着方俞坐下:“如何不新鲜,是丝雨在道上拦着了才从江边上钓了鱼的渔夫买的,活蹦乱跳的我险些按不住,还是厨娘给杀好了才给我炖的。”
“你在尝尝这个鸡丁,看合不合胃口。”乔鹤枝夹了一块食指大小带皮的鸡肉块儿到方俞嘴边上:“往日里都把散养走地乌骨鸡用做炖汤了,但今日我见这乌骨鸡小只,便试着炒了鸡丁。”
辣子鸡丁一般用小黄鸡炒制,不过方俞尝了一口乌骨鸡炒的,味道别样香,鸡皮脆脆的,鸡不老肉也不柴,就着嫩姜丝很下饭。
方俞爱吃酒菜,饿了的时候更喜一盘下饭的菜,一次可以吃几大碗饭。
以前在云城的时候通常是酸辣田鸡下饭,今朝的小煎鸡倒也美味。
“好吃。”
乔鹤枝见方俞胃口好,他便是孕吐也能多吃几口饭菜,小两口美滋滋的吃了一顿。
此次乔迁便就两人喜,方俞在京城也没什么朋友,唯独认识的京官就是当初在云城的学政李家,虽任期满以后调回了京城,但去年又外任去了。
便是如此,他还是备了一份礼送到了李府,许是学政同家里通过信,李家人虽然没有见过方俞,到还是客气,但更多的是寻常,学政下任之时结识的学生不计其数,方俞不过是芸芸之中的一个,而今金榜题名,人家才给个客气,回了礼,目前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