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困中,她看向坐在一边的谢奚奴,忽然想到大反派今年九岁了,却连半天学都没上过,可能至今还是大字不识。
这太影响反派的逼格了。
试想一下,在与正道交锋过程中,主角写下一堆和战书,但反派因为看不懂给撕了,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惨剧发生,这也太悲剧了。
思及此,秀秀放下笔,问道:“阿奴,要不要学千字文呀?”
第26章 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
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注】
……
秀秀今日抄的便是书院的蒙学读本“千字文”。
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勾勒着,想尽量写得端正,供谢奚奴做范本。
屋内静谧,只有灯火的噼啪声,以及狼毫划过宣纸的声音。
谢奚奴接过笔,蘸了点墨,笔尖停留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
他确实很久没有写字了。
上一辈子,他原本想拜入长留山,却因为识字不多,而错失了名额,后来他便自学苦练,但终归没有正规的学习过,虽笔力遒劲,但毕竟不符合任何一种流派,反而自成章法,总被人认为笔锋凌厉狂躁,字如其人,过于邪气。
见他握着笔不动,秀秀以为他不知该如何落笔,笑了一下,便起身,错过他的身子,握住了笔杆。
灯火被她带得晃了晃,昏黄的墙上,两人的身子微微交错。
秀秀就着他的笔蘸了点墨,她不好意思直接扶住他的手,便握在了笔杆上方,只是这样就不大好写,划了两笔后,才歪歪扭扭地写下一个“天”字。
“第二横要比第一横长上一点,最后再写上撇捺。”
又蘸了点墨,重写了一个,这次就端正许多。
秀秀的头垂得有些低,谢奚奴抬头便可撞到她的下巴,只得扶着桌案,微微俯身。但她的碎发依旧垂落在颈后,有些发痒。
“会了吗?”她问。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个“天地玄黄”,都是她就着他的笔写的。
除了前几个,因为不习惯握笔距离与姿势,字迹略显粗糙外,后面几列落笔如行云流水,隽秀大气。
孤女周秀秀,从小生活在偏村一隅,即便可能念过几天书,又怎么可能写的出这么一手好字呢。
这个人是一点都不懂遮掩。
谢奚奴弯了弯唇,也不戳穿她,指尖一挑,顺着她的字迹,缓缓写出一个“天”,因着笔画简陋,写得还有几分相似。
秀秀鼓励道:“下面几个也写着试试。”
“好。”
狼毫继续在纸上游走。
他的头埋得低,秀秀看不清,便跟着俯下身。
离得有些近,谢奚奴隐隐可以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在满屋子的驱虫香中,给这静谧的夜色点缀了一抹清新。
谢奚奴有些恍惚地落笔。
“写错啦。”秀秀提醒道。
笔尖一顿,谢奚奴低头看去,却见“秋收冬藏”的“藏”赫然多了一道撇,笔尖还停留在字上,他忙收笔,却仍旧留下一道墨痕。
“已经很厉害了。”见他的表情有些出神,秀秀安慰道,“这个字这么难,写错也很正常的。”
听到她的声音,谢奚奴似乎刚刚回过神,她已经站在他的身侧,发带荡在他的耳边。
笔忽然落在纸上。
谢奚奴别过脸攥拳咳嗽起来。
“又着凉了吗?”
大反派这什么体质,林妹妹吗?
“是不是又发烧了?”秀秀伸手往他的额头探去。
还未触碰到,谢奚奴突然侧过身,又低低咳嗽起来,刚好躲过了她的手。
“没事。”他的嗓子还有些沙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秀秀错愕地看着他跑路的身影,后知后觉地想:大反派也怕学习,阿不,怕补课啊?
.
第二日一大早,秀秀便将抄本送到了学堂。
秀秀刚从学堂出来便遇到了送孩子上学堂的阿施姐。
阿施姐便是之前在苇塘边发现他们,将他们救回去的人。
“阿施姐。”秀秀见到她,大老远地边打招呼边跑了过去。
阿施正在叮嘱儿子要好好念书,待秀秀跑近了她才发现,忙招呼儿子打招呼:“念青,快叫秀秀姐。”
“秀秀姐。”念青才四五岁,讲起话来奶声奶气的,特别可爱。
秀秀从腰兜里掏出一颗花生糖递给他:“小念青要听娘亲话哦。”
“嗯!谢谢秀秀姐。”毕竟是小孩子,看到糖便捧着笑了,没有了刚刚怯生生的样子。
阿施将他送进了学堂后,站在门口与秀秀寒暄。
阿施其实年纪很轻,才23岁,比秀秀的真实年龄还要小两岁,喊她姐的时候秀秀觉得自己有装嫩嫌疑,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