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万元户(47)

而且,她还无师自通的把鸡毛分类,公鸡尾巴毛又长又漂亮,颈毛不长但毛色光泽尤其好,有红的绿的黑的紫的,阳光下还能反射不同的光,至于小绒毛就不用洗太干净,反正都是要施枣树下的。

现在的枣树已经长得非常结实了,新发的枝芽有小指粗,还有几颗着急的居然开了枣花。别的酸枣树果子都快落完了,它们才开花,你就说奇怪不奇怪?

要以前,大家还觉着小女孩子说话夸张,可现在,她亲手嫁接的苹果枣不仅活了,还反季节开花了,让人不得不感慨“有文化就是好”。

这不,有文化的林珍珍轻轻挖开枣树根脚的泥土,不能伤及树根,把鸡毛围着树根埋了一圈,再把土盖上,浇半桶水,完活儿。

每棵枣树埋二三斤,也只用去冰山一角。珍珍还挺发愁的,剩下的小山似的鸡毛该怎么处理?兄弟仨每晚都给送十几斤来,院子很快就要堆不下了。

“看把你愁得,你不是说能做鸡毛枕头?那我把鸡毛壮衣服里也能穿不是?还省了棉花钱。”老太太是真脑袋灵活,这年代缺衣少食,珍珍只想到“食”,却忘了“衣”。

城里干部有棉花票,可农民没有啊,大横山区又不产棉花,眼见着深秋就得换棉袄,供销社每次限量供应的棉花干部们排队走后门都抢不上,哪有农民的事儿?

以前,季家都是破了再破,补了再补,最穷那几年还往里头塞过稻草。

“臭点算啥,大不了多漂洗几道。”老太太背着一篓篓鸡毛出门,几天就给洗得干干净净,直晒到几乎闻不见鸡屎臭才壮进棉衣里。

***

到周末,珍珍提出想回娘家看看超英,老太太自然同意,“别忘了带上那对鸭子。”

抱的第一窝鸭苗,她专门给林丰收留一对母的,还很贴心的多喂了半个月,喂得又肥又圆,走起路来只看见它们扭肥屁股。

天天给它们打鸭草找蚯蚓的来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精心呵护的卫红和卫花俩姐妹花就要被送人了,他能不哭吗?一想到以后每天回家再也没有胖鸭子围着他转,他的世界都崩塌了。

林珍珍实在是想笑,来狗同学,虽然小眼睛小鼻子小心眼的不招人喜欢,可他有颗爱心啊!尤其是对卫红卫花,真是他的好朋友,就连写作业也要把它俩搂怀里放腿上,写着写着睡着了,他宁愿麻着腿也不敢动一下。

“放心吧,我姐家不会吃你的好朋友,只养它们下蛋。”

“真不吃它们?”那么肥那么圆滚滚的小身子,肉得多香啊。

“我发誓,除非它们作死。”抱着卫红卫花,林珍珍憋着笑说,至于它们的麻麻灰鸭子,好像爱上了孵化,不仅不下蛋,不关心一茬茬被送走的孩子,居然又开始孵下一窝了。

真·流水的小鸭子铁打的鸭麻麻。

自从胡来宝进砖厂当搬运工后,林家的日子起色很明显,厨房里放着两大缸苞谷碎,中间还藏着五斤白米,那可是净净的一粒杂粮和谷颗子都没有的白米,才拿出来就能闻见米香味那种。

赶美深深地吸了一口,“香吧小姨?这可是我妈跟人换的新米,给我哥养胃。”

林珍珍也馋,但她能控制住口水,“嗯嗯,快放回去,每天早晨给他熬一碗稀饭,要有猪肝啥的加进去还能补血。”

林超英的面色,不止肺虚,还贫血。

“嗯呐!我爸前天刚从黑市割了一两回来,我哥不愿吃独食,非得跟我们分着吃,你说他倔不倔哪?”

这就是林珍珍最喜欢超英的地方,他瘦弱,但他心善,他热爱劳动,跟她在支教班见过的想当网红的同龄人完全不一样。可惜就是性子太弱了,又不爱出门,在村里也没啥小伙伴,刚进门就看见他拿着本赶美的课本看,怪可怜的。

十二岁的男孩子,正是漫山遍野疯跑的年纪啊。

但现在好了,他脚边围着卫红卫花,嘎嘎嘎的叫着,熟悉他的气味后干脆翅膀一耷拉,坐他鞋子上睡觉了。小伙子就盯着软软的黄绒绒的两小只,不知不觉笑起来。

第一次被其他生物依赖的感觉,真好。

“傻笑啥,咋今儿回来了?”林丰收刚下工,杂乱的短发粘在额头,鼻尖上的汗水干了变成一层薄薄的盐粒子。

“我姐家在这儿,我想我姐了不行吗?”

林丰收哈哈大笑,“小嘴儿真甜,赶美给你小姨泡蜂蜜水来。”

“好嘞!”厨房里传来刮蜂蜜罐子的声音。

泡出来满满一大碗,珍珍喝一口,非得逼着姐姐和超英赶美都来一口,蜂蜜少了,其实不怎么甜,可大家心里都是甜的。

“去去去,不喝你们嘴巴子。”林丰收嫌弃的推开,顺便说起正事来,“渊明给你写信没?”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