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撕掉修罗场后[穿书]+番外(122)

作者:鸦莎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文案: 叶寻欢穿成《弑仙》里的寻欢老祖,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 魔宗少主爱她,百战妖皇爱她,就连集大气运为一身的龙傲天男主……好像也爱她。 可惜,真实情况是—— 她,一个悲惨的虐文工具人,将会被迫夹在三人间,经过九九八十一次虐身虐心再虐命,死无全尸! 叶寻欢(蒙娜丽莎式微笑):……真的吗? 魔主邪魅呢喃:美人,我没有你真的活不下去…… 妖皇帅气大笑:宝贝,这是只给一生挚爱之人的凤翎,收下好吗? 龙傲天满脸自信:我点击展开

盛冰凝猛地抬头,惊慌失措地望着她。

“你……是了……芮白你看起来虽然对许多都不在意,却是最细心,最善解人意的那个人。”

“嗯。”叶寻欢没有打断她。

很显然,盛冰凝想要剖析自己,解决心事。

但,剖析自己的心事恰巧是最艰难的。

要主动露出你最不堪最血淋淋的那一面给到对方看,是极其不容易的。人天生就有趋利避害的隐藏欲,在有遮蔽物的阴影处当然比被大太阳三百六十度环绕照射更有安全感。

盛冰凝来回咽了好几次口水,她的目光空茫茫地抓住愈发明亮的太阳,像是呢喃自语,又像是自我怀疑。

“芮白,你为什么会和我们一起呢?”

“我知道你的背景不凡,或者说,我们天生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次小秘境产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变化,按我的猜想,也许和你有关。你先别急着打断我,那天,我虽然没看到你身边那位,却在生死间走了一遭。”

叶寻欢舔了下干涸的唇瓣,没有说话。

“我只想活着,我连复仇的愿望都不敢有,也不敢小英有。”

“我知道,我很胆小,也许你会很不认同我。但在灵明界,在修真的道路上,通常优秀就意味着危险……而我只是想,和小英,在这个世上,有安身的本事,有自保的能力,无意于参与到那些顶级大能的纷争中。”

说到最后,她的目光不再空茫茫,她坚定的望着叶寻欢,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某种牵动人心的力量。

叶寻欢原本轻松随意的神色早已不见,与之相反的,她如同油画般艳丽瑰色的眉眼微微蹙起,略带一丝不敢置信地望着盛冰凝。

她们曾是手拉手可以谈天说地的好朋友,是盛冰凝在那艘船主动朝她走了过来,让她在这个世界找到了一丝归属感。

友情也是人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被辜负被拒绝的时候,依然会感到悲伤,感到心痛。

她微垂蝶睫,浅浅笑了下。

像是在自嘲。

就如同盛冰凝所说的那样,她很善解人意,不是么?不过几秒,这抹不敢置信就消失在她恍若天颜的脸蛋上,不复存在。

“我明白。”

叶寻欢比盛冰凝高出半个头,所以眼眸半阖地望着她。

“我会尊重我朋友的选择。”哪怕我并不理解。

盛冰凝蓦然扭过头,低低地叹了句:“对不起。”你身边那位实在是太可怕了,也许,在某一天,我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更何况……盛冰凝率先扭头走了回去,偷偷抹了下眼角,在心中无奈道:“更何况,盛才英就是个笨蛋,他要是冒犯了那位怎么办?”

叶寻欢同盛冰凝行走的方向背对而行,她忽然用清清冷冷的声音喊停盛冰凝,从储物戒指中找出一张空白的纸张,在上方洋洋洒洒写了几句解释的话语,再把它折成千纸鹤的模样递交给盛冰凝。

盛冰凝本就不善表达情绪,克制内敛,此时却惊讶地张开了嘴巴。

“你别担心,修真之路分分合合乃是常事,他们会理解的。”

叶寻欢给完后,便转头走了,那在空中划过痕迹的鸦丝,每一道弧度都涂满了潇洒二字,这样的背影,让盛冰凝难受的心理好受了很多。

是的,馥师妹就是这么个至情至性之人,是这么善解人意之人……

连最后,都不让她难做。

盛冰凝在原地蹲了下来,把脸埋在了膝盖上,双肩抖动。

过了好久,盛才英急匆匆找了过来,抱住盛冰凝,慌乱问道:“馥姐姐呢?”

“她,去寻找自己的道了。”

……

“第五队了。”

叶寻欢同三人分离后,整整战斗了三个钟头,没有分秒的停歇。

她靠在结实粗壮的树干上,摸了把汗湿的额间,休息喘-气。

葱莹如玉的手指尖,无力垂下,上面还隐约跳跃了几丝滋滋啦啦的紫蓝色雷蛇。

雷蛇上隐晦地携带着一分令人忌惮的恐怖气息。

离合之前忽然说小秘境的阵法出了点问题,连带着宗门形势也似乎有些焦灼起来,他不得不回归本体,顺便把可可给带走了。

他只同她随意嘱咐了句,若是出现了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可以尝试直接吞下冰玉时花。

那语气……活像是“你渴了就啃个苹果吃吃啊”般随意。

但这句话信息量不可谓不大,按叶寻欢的理解就是,这冰玉时花成了她生死一线的最佳保命符。

叶寻欢气都还没喘匀,忽然间,又有一队长着黑色犄角的丑陋魔族人,准备暗戳戳地背刺她。

猥琐!

叶寻欢也算是和这群纯粹恶心人的魔族人打出了总结规律,魔族人能不正面上就一定要当伏地魔,能阴着来绝对不正面刚!他们擅长使用阴毒之术,各种淬了毒的机关暗器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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