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克顿初来乍到的人脉,必然不可能像沃克医生那样,有特殊且合法的途径获得解剖所需的尸体。
那么他的实验材料,极有可能就是从黑市买来的。
顺着这条线查下去,一定能查到不少恐怖的真相。
格蕾丝决定给弗格斯探长写个便条,让他去破获这起大案。
而她自己,依旧要去完成瓦伦太太的委托,把瓦伦先生的行踪查出来。
总体来说,她现在还算是一无所获呢,所以今天下午一定要好好查一查!
想通了这些,格蕾丝整个人缩在沙发里,打起了盹。
等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她却在出门这个问题上,遭到了阻拦。
别墅里的仆人们都对她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切?
“克里斯蒂先生,您应该多休息,不能太劳累了。”一名女仆担忧地说道。
仅仅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她就成了仆人们眼中的病人。
起因是送信的小听差在厨房提到,“公爵大人为了克里斯蒂先生的病情,特地给哈利街的沃克医生写了信。”
于是仆人们全都炸开了锅,纷纷猜测克里斯蒂先生是积劳成疾。
厨娘是这样说的,“我有一次让艾拉去给克里斯蒂先生送下午茶,他面前的文件……有这么高!”
保守估计,厨娘比划的高度,足有两英尺高。
仆人们似乎找到了话题,纷纷为这个观点提供例证。
比如“总管室的蜡烛总是十一点多才熄灭”、“据说克里斯蒂先生为艾斯比家族赚的钱需要用箱子来装”、“克里斯蒂先生在伊登庄园的时候几乎从不休假”等等。
一时间,仆人们的同情几乎要把格蕾丝淹没了。
只是作为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格蕾丝觉得自己应该去凯文所给的地址去看看,早点把瓦伦先生找出来。
更何况她本人并不希望别人认为她身体不适,那会增加她暴露身份的危险。
是以她最终不顾仆人们的劝解,登上了外出的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①1836年,原本的伦敦大学“London University”改名为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因为它和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合并组成了伦敦大学“Universtiy of London”。“国王学院医院”(King's College Hospital)附属于国王学院,当时是该学院惟一的附属医院。
②卡文迪许广场(Cavendish Square)周围当时是医生聚集的地方,广场附近的维姆珀尔街和哈利街、布鲁克街(Brook Street)有很多医生以及私人诊所。
③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认为牛肉是一种滋养身体的食物。
④当时的中上阶层普遍认为,女人的身体是柔弱的,需要通过紧身胸衣才能保持身姿挺拔。他们甚至还认为,奔跑一类的运动,会伤害女性的子·宫。
第54章 谜一样的黑市
格蕾丝这次是独自前往的。
按照凯文给的地址, 她很快就在位于白教堂和圣凯瑟琳码头之间的船坞街找到了流浪汉们聚集的一小片地方。
由于船坞街临近码头,经常会有许多外国人、水手、爱尔兰乡下人等等来往行走,所以这里一向是乱糟糟的, 警察想管也管不过来。
为了不太引人注目, 格蕾丝今天特意穿了一身粗花呢套装, 戴了一个贝雷帽, 看起来就像是个“工人贵族”。(①)
不过这身打扮不能细打量,要是有人仔细观察,她的身份铁定露馅。
说白了,这不算是伪装,格蕾丝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在人群中穿梭。周围的人来来往往的,除了小偷, 应该没有人注意她。
到了地方,那群流浪汉蔫哒哒地聚在一起聊天,根本没人以为格蕾丝是过来搭话的。
直到格蕾丝自己开口。
“凯文让我过来看看, 你们是他的朋友吧?”
听到了熟悉的名字, 这群脏兮兮的男人才转头去看格蕾丝。
他们之所以当流浪汉, 多数并不是因为懒惰,而是因为曾患有严重疾病身体虚弱,或者本来身体就有些残疾, 以至于找不到可以糊口的工作, 要么就是岁数大了, 儿女却没能活到奉养他们的年龄。
总之原因很多, 真正懒惰的人却很少。
造成这种现状, 其实是因为多数的资源被少数人占据。
想想英国两千多万的人口,贵族却只有五百多人,再加上末流的从男爵、骑士与无爵位的大乡绅, 最多不超过三千人。
而这三千人,占据了英格兰超过六成的土地。
剩下的耕地,则被贫富不一的自耕农使用着。
在他们之下的中产阶层,在整个社会中也不过占比百分之十五。
换言之,英国有的劳工阶层有两千多万人,享有的却是最贫瘠的资源。
而这两千多万人里,工匠和铁路工算是工人里的贵族。
仆人们虽然没有自由与尊严,但至少衣食无忧。
农民们在丰年也还算过得去。
反而是这些在几十年前,工业革命初期,选择拥护工厂主们的第一批工人的后代,成了时代的牺牲品。
他们为资本家争取到了在社会
上立足的地位,然后面临的就是兔死狗烹的境地。
世事无常啊!
格蕾丝看着这群身材畸形扭曲、皮肤蜡黄的流浪汉,心中涌起一阵辛酸。
因为在她开口之前,听到的都是这群人在讨论今天怎么过,进不了济贫院,今天晚上该去哪挨上一晚。
白教堂旁边那栋宛如监狱的建筑物,却仿佛让他们无限艳羡着似的。
“这么说凯文没事?”几个流浪汉都真心为他高兴,“我就说他不会有事的!”
另一个流浪汉说道:“他碰上了两个城里人,估计是找到好工作了。”
格蕾丝没直说,这两个“城里人”差点送凯文去见上帝。
“他受了点伤,现在住在衬裙巷一个店主的家里。”
格蕾丝把凯文的近况和这几个流浪汉稍微说了一下,并带他们去了附近的廉价咖啡馆。
她不知道的是,她的雇主此时和弗格斯探长也都穿着平时根本不可能穿的旧大衣,偷偷摸摸地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弗格斯探长压低声音,“黑市的位置应该就在白教堂附近。”
他对面的公爵大人一脸冷漠。
道理我都懂,但我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我只是过来看看格雷厄姆。”
“那你直接和他说不就行了?”
“你不懂,天天过问总管行踪的雇主多烦人啊?”
弗格斯探长:“……”
说得好像跟踪仆人的雇主不烦人似的。
弗格斯探长这种钢铁直男,当然想不到公爵大人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只以为这家伙是因为没有亲兄弟,所以格外孤独。
由此可见,公爵大人想要敲定自己的终身大事,还有格外长的路要走。
就在两个人蚊子哼哼似的说着话的时候,格蕾丝在邻桌开口了。
“你们最近有没有见过威廉?就是那个前阵子和凯文在一起的记者。”
桌子上摆着很多食物,都是格蕾丝做主点的。
因为廉价咖啡馆的老板娘怀疑他们是否有足够的钱,格蕾丝还提前付了账。
流浪汉们一边毫无形象地抓着食物狼吞虎咽,一边口齿不清地回答着格蕾丝的问题。
“他上个礼拜五回来过一趟,之后就没再回来了。”
“你们知道他去哪了吗?”
“应该
是去济贫院吧?这家伙运气不赖,连着混进了两家济贫院。”
“哪两家?”
“第一家是白教堂的济贫院,另一家我就不清楚了。”
“他回来的时候,你们聊过什么,你还记得吗?”
“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问我们凯文去哪了,为什么失约。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发现凯文还是不在,他就说自己要去报警。”流浪汉龇了龇牙,“条子才不会管这事哩!”
邻桌的弗格斯探长突然有些心虚。
上个礼拜五,因为流浪汉失踪而报案的流浪汉……
他和公爵大人对视一眼,都想起了昨天在马车上的对话。
这时女服务员端着两人点的食物和咖啡过来了。
看着桌上的一堆不明物体,以及闻起来像刷锅水的咖啡,公爵大人下意识地往格蕾丝的方向看了一眼,期望自己的总管不要碰这些可怕的东西。
难道这家店的厨师是波吉亚家族的传人吗?(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