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装大仙(27)

作者:小蛮无细腰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情有独钟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主角:赵霁,燕云开 ┃ ┃ 其它: 你过来,我不抢你的饭碗 作为外科医生的赵霁一朝穿越到古代,发现自己不仅身无分文,而且还有三十老娘,五十奶奶要养活。 他想要继续行医(混口饭吃),但是古代人民不接受现代医学,所以赵霁不得不装成神棍,没想到效果出奇的好。 点击展开

赵霁拱手笑道,“景和兄所言甚是。”

燕云开也跟着笑了,“少溜须拍马,一点诚意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入V前的最后一章了,希望小仙女们能够继续支持~

新文求预收《来自幸福镇的大魔王》

文案一:

赵星原本是生活在星际时代的魔修,他研究出了新的血液提纯技术,可以在人工培养的血液里,提取出远古神魔的基因残片。

想象着这项新技术可以给他带来的巨大利益,赵星笑的见牙不见眼,然后他就被助手给捅了,一把噬魂刀捅穿了他的丹田。

既然必死无疑,赵星毫不犹豫的启动了实验室的自爆系统。

他的研究成果不能便宜了别人。

然后赵星就穿越了,变成了幸福镇里的一个傻子。

虽然这个傻子是镇长的孙子,家里还有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童养媳。但是这个小镇实在太穷了,连他的美人媳妇儿,都只能穿打补丁的衣服,这绝对不能忍。

事实上,在赵星看来,这个小镇明明富得流油,那些被拦在小镇屏障外面的魔兽,各个流淌着浓郁的魔神血脉,就是一堆移动提款机。

他只用了一点稀释的魅魔血液,搓成小药丸儿,就在镇子外面那个刚刚兴起网络的世界赚了一大笔钱。

他要让全镇人民体验一下,什么才叫做幸福生活。

忠犬美人攻×暴躁魔王受

第二十六章

随着蒋家这场家庭大剧的落幕, 雨势渐渐的变小,在黄昏来临之前,天上的乌云散尽了, 夕阳下赵霁和燕云开相对而立, 地上的影子交融到了一起。

唐甲已经押走了一干犯人, 燕云开的意思是, 把董源的罪证直接丢给刑部处理,那些罪证除了蒋家的案子,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案子,那个被抓的清客为了自保,拿出了一些偷偷保留的证据,其中还牵扯出一大批跟董家有关的人。

现在不用担心小皇帝的身体,燕云开准备有大动作了, 他要进一步削减董太后在朝堂中的势力,但是这些事情, 他都不想跟赵霁说。

他希望那些恼人的党争伐异,永远隔绝在赵霁的生活之外。

临行前,燕云开拉着赵霁的手说,“原本约好要留下来吃晚饭的, 但是徐坚找我肯定有要紧事。你先前说明天让小厮来国师府拿杏仁酥, 干脆明天我派车来接你,再补上今晚这顿晚饭。还有最近京城不太平,治病救人的事情,你先缓缓, 千万别再冒险了。”

被燕云开拉着手, 对赵霁来说这真是甜蜜的负担。他一方面觉得燕云开这双纤长有力的手实在太好看了,一层薄薄的茧子, 磨得他掌心发痒。另一方面又在心里唾弃自己,怎么能对朋友想入非非呢,纯洁的友谊不容玷污。

在赵霁的心目中,燕云开对他的感情,就是纯洁的友谊。他还会因为自己偶尔出现不纯洁念头,对燕云开感到抱歉。

也不能怪赵霁感情迟钝,因为他的思想产生了奇妙的错位。

在赵霁印象中的古代友情故事里,总是充斥着秉烛夜谈,抵足而眠,携手共进之类的词汇。比如高山流水的故事里,伯牙因为钟子期已死,便砸了自己心爱的琴。杜甫给李白写的诗里,有“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的句子。

而且,告别的时候要握一下手,这在现代社交中,也是很常见的礼仪。有些领导或长辈,临别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拉着别人的手说一大堆话,才肯放人走。每次遇到这种情况,赵霁都会觉得讨厌。但是同样的事情,换成燕云开来做,他无论如何都讨厌不起来。

燕云开拖拖拉拉说了一大堆,也是想多看赵霁一会儿,等到实在拖延不下去了,才终于放开了赵霁的手。

“告辞了。”

赵霁听燕云开说完告辞,以为他马上就会转身离去,可是燕云开还是不走,站在他半米开外的地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

难道要他说路上小心,请多多保重之类的临别寄语,才算完成告别仪式吗。

还不等赵霁考虑好到底该说什么,燕云开就转身骑上马,头也不回的走了。

今天燕云开怪怪的。

赵霁得出这个结论后,就不再多想了。他还要去看看蒋夫子的情况,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再给他打两针抗蛇毒血清。

先给蒋夫子打完针,又测了一下/体温,有点低烧,不算太严重。随后赵霁又用碘伏帮蒋夫子的伤口消了一下毒,本来蒋夫子手术的伤口都快好了,可是因为伤口感染了蛇毒,又有点发炎,这次的伤口肯定要修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修复,所以最近半年内,蒋夫子都只能在家里修养了,看来夏家两个小孩儿注定要换老师了。

不过前两天听夏鹏夏霄抱怨说,新老师比蒋夫子还严厉,动不动就打手心。蒋夫子虽然经常板着脸,可是他打人的时候少,基本还是以吓唬为主。

什么叫做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这就是活生生的列子。

赵霁帮蒋夫子拉好衣服,这才让等在门外的蒋鹤山进屋。蒋家的亲戚们也被打发回去了,只有蒋鹤山还需要留下来照顾蒋夫子。

蒋鹤山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原本精明强悍的形象全不见了,之前他抬着蒋夫子的“尸体”,来找赵霁算账的时候,看着都比现在好些。

赵霁也有些同情他,蒋鹤山刚刚遭到了妻子的背叛,王娘子不仅通/奸,而且还弑父,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恐怕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吧。

一般人这时候都会劝蒋鹤山放宽心,混不吝一点的,甚至有可能说,大丈夫何患无妻之类的话。

选修过一期心理学课程的赵霁知道,这种时候说的越多,反而会给蒋鹤山造成更大的心理负担。

这时候就应该让他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要刺激他。就算要给予支持,也应该是一种默默的支持,比如让厨娘把晚饭做的好吃一点儿。

晚上肖娘子和夏老太又没有回家吃晚饭,夏家的管家老郑赶着骡车来接赵霁去吃饭,但是赵霁以家里有病人为由拒绝了。

他想,今天下午兵荒马乱的,幸好肖娘子和夏老太不在。

目送老郑赶着骡车走远,赵霁多少有点羡慕。

这个时代的车,的确有点颠簸,但是习惯以后就好了,马车的速度至少能抵得上高速行驶的自行车,建安城的大小也抵得上现代一座地级市,如果没有交通工具的话,出门办事的确很不方便。

赵霁其实已经买了马车,而且雇了马夫,就是王家的护卫陈兴。

陈兴都快四十岁的人了,一直没有成婚,在王家当护卫工钱不算低,可他就是没存下什么钱,老家还有一个老娘要养。

赵霁买宅子的时候,刘达也在场,听说他要找马夫,就推荐了陈兴,刘达这个人还是有些热心肠的,他对赵霁说,“再过几年,陈兴也干不动商队的活儿了。这么大个人,没个媳妇,也没个成算,就让他跟你当个马夫,混两天安稳日子。要是遇到合适的,不拘她是寡妇,聋哑残疾,多少帮他小子讨个媳妇成个家。”

赵霁想到陈兴赶车的技术挺好,还会两下庄稼把式,给他们家当个马夫加护院绰绰有余。但是陈兴却说,他老娘还在上野县,要是跟着商队,每年还能回去几趟,在家呆两个月,要是在京城给赵霁当马夫,就照顾不到寡母了。

没办法,赵霁跟陈兴多少有交情,陈兴这人虽然嘴巴不太正经,显得猥琐,但是心肠不坏。赵霁只能好人做到底,把新买的马车借给他,让他回老家把他母亲接到京城来。

陈兴已经离京四五天了,他这趟驾着空车跑得快,不像来时跟着商队走的慢,多半已经到家了。

算了,等陈兴回来,他就有马车坐了,不必羡慕别人。

晚上只有赵霁和蒋鹤山两人吃饭,不像中午热热闹闹的摆了两桌酒席,蒋鹤山还苦着一张脸,谁看了都倒胃口,但是考虑到蒋鹤山现在濒临崩溃的心理状况,赵霁的不满一点儿也不敢表现出来。

吃饭吃到一半,蒋鹤山突然说要喝酒,赵霁看看这一桌子的汤汤水水,没有一个像样的下酒菜,还吩咐黄芪热了黄酒,在倒点花生米来。

蒋鹤山看到赵霁这样迁就,想到这是别人家里,终于有点惭愧,“小神仙真对不起,我真是,前世造孽太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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