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做富婆(43)

作者:文木沐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穿越时空 系统 关键字:主角:林昔宛,小六 ┃ 配角:赵四,刘姨 ┃ 其它:美食,系统,饭馆 一朝穿越,林昔宛成了即将倒闭的食肆里的小厨娘,还绑定了个美食系统,一不小心会掉头发的那种。美食系统又名人生赢家系统、低级安慰系统、满级吐槽系统……林昔宛看了看手里拿着的锅铲,在系统的提示下,誓要靠美食发家致富,开创辉煌。想与别家不一样?试试本店独家菠萝鸡。一心只求味道重?尝尝新推出的螺狮粉。二位的喜好不同?只需一份鸳鸯锅解决。点击展开

妇人领着林昔宛并未走多久,来到一片稍微偏僻一点住所,顺口着巷口指去,道,“就是这儿了。”

林昔宛看着眼前的这条桂树街,想了会儿,还是跟在妇人身后,朝里面走了进去。

上次她和小六一起出去买菜时,经过这条桂树街,那时她都还很好奇,为什么这里又小又挤,居民还这么多。

现在她算是明白了,没了钱啥也不是,在城里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哪还能嫌弃它不好。

而且就像小六说的,从另一个面来说,这里却是最赚钱的一个地方,背后的那人一月都不知道要收多少租金。

妇人给她寻了个最边上向阳的一间屋子,林昔宛还以为这间屋子价钱要稍微贵一些的,居然一月也就一两银子。

最开始林昔宛以为妇人如此待她,只是因为热情、无聊,结果眼前这位穿着打扮普普通通的妇人,竟然就是这条街的包租婆,专收租的。

果然,有钱人都低调。

屋子虽小,但却干净,基本的东西算齐全。

林昔宛没过两三天就顺利搬进去。

若之前她的最终目标只是赚大钱,经过这一月的独自创业体验,那她现在的就是赚钱买房买铺子!

☆、第三十八章

经过几日的实地考察与思量,林昔宛最终选择继续先从摆摊子开始。

买个炉子,再买几张小凳还有两张小桌,一叠碗筷,倒也直接在巷口摆起了混沌摊。

桂花街的居民们虽不富裕,可却胜在人数众多。

一碗混沌四文钱,分量足,加之价格便宜,生意也不算差。

从桂花街出去做活的工人们,路过巷口,闻到清香,总要坐下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混沌。

吃饱后,再三三两两地出去干活。

摆摊第一日从早到晚,不多不少,林昔宛刚好卖了五十碗,算是开了个头张。

只是这工具却少了太多,有时候碗都不够,客人来了,她还得急忙去洗碗,心中一直想着要多添一些家伙,貌似甚至再请个人来帮一帮也不错,只不过她现在也就是敢想一想、做做白日梦,兜里可是还没钱呢。

不过,林昔宛在这儿做了两三天,就觉得有些心累,这条巷子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在外面做工,甚至一些人不到卯时都要起床,等她这个摆摊的休息好了,出来卖混沌,人都没了,还赚啥银子。

可这如果要她早起,似乎也太难了点。

果然,她还是间接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林昔宛时常这样想着,要是有天能来个大腕就好了,或者她要不要再换个地?选个富豪区,做一些奢侈品?

这日晚间,月上梢头,街上已无什么行人,四周静得很。

林昔宛坐在凳上望着自己的炉子发呆,往日这个时候,她定是要收摊的,可这不是被生活所迫的嘛,总要等到天色暗了一大半才愿回去,能多卖一碗是一碗。

这时,一位身穿灰色衣裳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问道,“老板娘,你这儿还卖混沌吗?”

林昔宛蹭地站起身,“卖的,您要几碗?”

“两碗就够了。”男子静静坐在小桌前,看着林昔宛动作。

凳子比较矮短,男子腿都打不直,可又不愿像其他那些五大三粗的男子一般大喇喇的坐着,便一直曲着腿。

林昔宛熟练的生火,待水烧开,下十只混沌,再扔几片青菜叶。

别的一些混沌店大多都不愿舍得放其他的佐料,可林昔宛却在这方面做得很足。

桂花街的人爱贪小便宜,就连青菜叶多了或少了一片都要在那儿叽叽喳喳,林昔宛也就顺着她们来,能多放的就尽量多放,她们便也就经常来她这儿吃。

不多一会多,林昔宛盛好两碗混沌,搁置桌上,朝巷口望了一眼,心想着另一人要再不来,这混沌就不好吃了。

男子笑着对林昔宛点点头,付了八文钱端上碗就走。

林昔宛叫住他,别扭地说道,“诶,我这碗不卖的。”

她本来碗就不够,平时洗碗时都还生怕将它们磕着碰着,怎这人还连带着碗都要给她端走。

男子尴尬地笑了两声,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到桌上,道,“不知我这儿点银子够买吗?”

“能买,能买。”

林昔宛握着这实实在在的二两银子,不禁往男子离开的方向多瞟了几眼,这有钱人就是任性。

林昔宛把银子放回怀中揣好,准备开始收摊,方才赚了这么大一笔,还不能好好的奖励一下自己?

另一边,男子端着两碗混沌,往街角拐处停着的一辆马车那儿走去。

马车内的人明明听见有脚步声传来,可外面的那人却迟迟没有动静,不耐烦地撩起帘子,问道,“李叔,你不上来在外面站着干什么?”

李叔憋着笑,“泱漠,我在想你要不要自己下来,难不成还得我给你呈上去?人不敢见就算了,混沌还不敢吃?”

“谁说我这是不敢的?这不是我不想走路的嘛。”

李叔笑着摇摇头,将碗递给他,赶着马车,“算了,走吧。”

车轮咕咕声在空旷的街道显得格外清脆,将马车内的一声“李叔,你忘了带筷子了。”彻底淹没。

第二日,林昔宛揣着银子,又集市去多买了几副碗筷,客人等着她洗碗盛混沌的情景,实在是有些尴尬。

而且林昔宛还将混沌摊往外面移了点位置,以前是只摆在桂花街巷口,这下应该算是两条道路交叉口,人流量更大了些。

下午,在屋子里包混沌用的时间久了些,眼瞧着快到晚饭时间,林昔宛慌里慌张地就搬着东西往路口赶。

林昔宛刚把家伙全部搬出去,还没支起来呢,就来了好几位客人,她只得好生劝着让他们再能不能多等一会儿。

何启做完工回去时,在路口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半信半疑地走进了些。

没想到果真是林昔宛,她竟然在这儿处支了个摊子。何启注意到她摊子前有些客人等得不耐烦,她又还没收拾好,便上前帮着她忙活,虽两人上次闹得有些尴尬,可好歹也是一起长大的,最少也算个朋友。

何启帮林昔宛弄好后,本想马上就走的,可林昔宛为表感谢,非替他煮了一碗混沌。

这会儿摊前没什么客人,林昔宛自己也还没吃晚饭,就顺带煮了两人的份。

距离之前两人一起在百香庄干活已过去一月有余,两人难得重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何启吃着吃着倒笑出声。

林昔宛疑惑道,“你笑什么呢?”

“对了,你怎么在这儿啊?你之前不是说你重新在城里找了个活吗?”林昔宛瞧着何启的这一身穿着打扮,继续问道,“你不会是在衙门里当捕快吧?”

“嗯,我就是去试一试的,没想到还真成了。”何启点点头,指着身后的那条桂花街,“我现在就住在那里的,房子虽小,但好在便宜。”

“我也住在那里的,只不过怎么没看到过你。”

何启道,“可能我们两个出行时间不同吧,这么小的巷子,都还碰不到面。”

见林昔宛不说话,何启道,“我在想,你什么时候能够自己开一家食肆,我看着你这里生意不错的,应该很快就存起钱了吧?”

“不知道,还早着呢,不急,慢慢来。”经过几日的磨练,林昔宛佛系了许多,她再急,银子又不会自己跑她兜里来。

林昔宛碗里的混沌都还没吃完,好一会儿没来客人的混沌摊前竟又来了位客人,在那儿喊着,“老板娘,现在还有空做混沌吗?”

“生意这不就来了吗?”何启下巴指了指林昔宛背后。

林昔宛回头一看,原来是昨日的那位土豪,她急忙放下自己的碗筷,上前招呼着,“做呢,几份?”

“一份。”李叔脸上一直挂着若有若无的淡淡笑意,给人的感觉便是那种温和慈祥之人。

“今日要坐下来慢慢尝了吧?”

李叔负手站在炉前,“还是不了吧,我得回去赶着时间,不然家里的小孩儿要耍小脾气。”

林昔宛盛好混沌双手递给他,他也从袖子里摸出一两四文钱放置桌上。

她挑了挑眉,她这是成了卖碗的?

还没等她收好钱,李叔又折回来,拿了她一双筷子,另又给了一两银子。

一旁吃完混沌的何启见着这一幕都张大了嘴,待那人走后,问林昔宛,“这人,怕不是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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