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59)

作者:白饭饭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现代医生胡霁色,一朝穿成古代农家受气包。她决定不惯着这些极品臭脾气。靠自己的医术,她也能走上巅峰!只是,她的目标是靠自己逆袭啊!有个王爷,他非要过来给她当靠山……点击展开

“那,那就蒸一锅杂米饭。”兰氏小声道。

说着,她就利落地挽起袖子,走向了那两口搭好的灶台。

胡丰年和胡霁色一直眼不错地盯着她。

兰氏的步子还有些颤颤巍巍的,不过是走到灶台那,可能也就三米的距离。

但对于所有人来说,这短短的三米大概都意义非凡。

从她亲自动手,把火升起来的那一刻,胡霁色知道,兰氏,新生了。

第七十七章 向着娘说话

兰氏确实心灵手巧,她那两锅饭蒸出来,胡霁色总算明白了别人说的,同样的东西,经了她的手做出来就会不一样。

胡霁色自认也是个会做饭的人,但她习惯了现代的那种做法,大手大脚地放油,做出来的东西自然香。

但兰氏做饭不一样,一筐土豆,一筐杂米,她只用一点点猪油,蒸出来两大锅饭,竟然就香得让人不可自拔。

胡霁色研究过,她把火候和水分都控制得极好,蒸出来的杂米饭因为吸饱了水分而粒粒饱满,竟然一点都不比大米饭逊色。再加上蒸到后来,锅底微微有了些锅巴,更是增色。

等出锅的时候,在附近做工的人已经自发自动地围了过来,对着那一锅饭开始流口水。

兰氏揭了盖子,把蒸得绵软的土豆全都打碎,拌进饭里,再拌入自家酿的黄豆酱油,那一锅,比胡霁色大手大脚做出来的猪油拌饭都不差了。

“兰嫂子这手艺,整个村子里也是没谁了!”

众人一边吃一边夸赞道。

兰氏有点害羞,躲在胡霁色身后,低着头不敢抬。

胡丰年看着她,眸中有一丝不明显的笑意思。

他道:“这大冷的天让大伙儿来干活,我心里也过意不去。从明儿起再让大伙儿吃些好的吧。”

胡霁色琢磨着,就对兰氏道:“娘,您会不会烧下水?”

兰氏愣愣的,道:“猪心血肠会烧。”

古代农村因为节俭,猪下水也是不扔的,但做的方法有限,其中猪心最受欢迎,其次是猪血,再是大肠。其他的,像是猪肺和猪肝之类的,做的人其实也不多,因此也不大好卖。

“明儿去多买些猪肺和猪大骨,咱们做肺片和猪骨头汤吧。”胡霁色道。

兰氏认真地听了,道:“你,你教我,我就会做。”

胡霁色前世就嘴馋,不但自己会做,也是个妥妥的活菜谱。夫妻肺片的菜谱那是倒背如流,虽说现在条件有限,可能缺些材料,但她相信兰氏能做出好的来。

兰氏这个人或许胆小怯懦,可做事却是极为认真的,无论是针线活还是做饭的手艺,她都比别人精细些。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心灵手巧类型的人。

胡霁色跟她说了以后,她就自己放在心里琢磨,琢磨好了,她倒比胡霁色更上心。

隔天一早天还没亮,胡霁色还躺在床上抻懒筋,结果兰氏倒已经开始催促她了。

“囡,快起来,要去买猪肺了。好肉都要赶早,不然就叫人给买了。”

胡霁色有些哭笑不得,道:“娘,猪肺那是没人要的东西,不会那么早卖完的。”

兰氏嘟嘟囔囔地道:“我,我这不是怕被人抢了么。”

胡霁色只得起了身。

她现在对兰氏,有点像对小孩子。眼下见兰氏兴趣浓厚,她自然要全盘满足,这也是给兰氏治疗的一种方法。

而从兰氏的角度,她觉得烧饭这件事能帮上女儿的忙,她就格外热情些。

胡霁色收拾洗漱好了之后,将头发随意梳了个辫子垂在脑后,等走到外头,胡丰年才起了身。

“咋那么早?”胡丰年问道。

“娘让我领她去买猪肺。”胡霁色笑道。

胡丰年闻言也笑了起来,道:“行,不过别出村子。昨个儿和村口的钱屠户都说好了,猪肺和猪骨头都给咱留着。”

“嗨,我就说不用起这么早,娘非说是怕被人抢了。”

胡丰年抬头见兰氏出来,立刻就道:“你娘说的对,还是要早些去才好,谁知道钱屠户会不会改主意?”

他原本就是个极严肃的人,自己这话说完也觉得有点站不住脚。

于是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你昨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了猪肺怎么烧,保不齐今儿就有人要抢着买了。”

胡霁色原本还没怎么呢,听他这么说,干脆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好在兰氏还傻傻的,竟愣是什么也没听出来。

等胡霁色领着兰氏出了门,就看到孙氏又早早地起来喂猪了。

临年关的猪都要贴膘,天黑的时候也要喂好几道。

平时他们屋里都是胡丰年夜里起来,轮到正屋的时候,都是孙氏。

那也没办法,胡丰文早就跑回了县城去享福,胡宝珠早就被她娇养坏了,老胡头年纪又大了。孙氏只能苦哈哈地自己上了。

她也听见了大房传来的笑声,此时见她们母女俩出来,就恶狠狠地瞪了她们一眼。

“丧良心的赔钱货,扫把星,没分家就藏了几十两银子的私房钱,不孝敬老的,让我们老两口做牛做马。你们这么不孝,以后要遭雷劈,不得好死!”

孙氏是真的恨毒了,大清早的这嘴就这么厉害。

兰氏被她吓得往后躲了躲,被胡霁色一把扶住。

胡霁色一点也不生气,反而乐呵呵地道:“奶你喂猪呢?你说你咋命这么苦,养了个闺女吃啥啥不会,干啥啥不够,让你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自己出来折腾。真要天雷劈那个不孝顺的,先劈死你那一儿一女才对!”

孙氏脸色一变,可胡霁色已经拉着兰氏快步跑了。

直到跑出去老远,还能听到孙氏在背后带着哭腔大骂,说是胡霁色咒她的孩子。

其实古人多少都有点迷信,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孙氏动不动就诅咒大房,才显得她心毒!

兰氏完全像个孩子似的,当时还吓得要死,等跑出去了,听不见孙氏的骂声了,她立时就把那事儿给忘了。

钱屠户家是昨天刚去邻村帮人杀了猪,因胡丰年特地嘱咐过,他就把猪肺和大骨头都买回来了。

等见这母女俩摸黑上了门,他有些惊讶,又觉得有点好笑。

“就这么两大块猪肺,听说他家寻思着要喂狗的,也不值得什么,一共也就收了我三个大钱。还有这把猪骨头,算重收了一百个大钱。你们就这么拿去吧。”钱屠户道。

兰氏的眼睛瞬间就开始发亮了,猪肺才三个大钱啊!

然而胡霁色却道:“叔,不能让您白跑。您先定个价,定个规矩。如果以后涨价了,先给我们留就行。”

第七十八章 给狗接生

胡霁色家几乎请了大半个村子的人来帮忙建房,今天她就买了猪肺回去做,等于是宣传了半个村子。到时候这几乎是白送的猪肺肯定会涨价。

这钱屠户听了她的,意思意思收了她五个大钱,非要她就这样把猪肺拿走。

他心下不以为然,这玩意儿腥得很,洗起来也费劲,哪里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只不过后来兰氏一锅做了,就陆续有人来打听方子。

胡霁色没打算做这行生意,只要有人问,菜谱都悉数告知。

这麻辣肺片就成了附近十里八村家家桌上的一道常见菜。

尤其是钱屠户,趁着猪肺价钱还没涨起来,临过年又捞了一笔横财。

从此他逢人就夸胡家的霁色丫头,人机灵,心善还大方。那以后,只要是胡霁色家要的肉,不管卖得多俏,他都会提前把最好的给留下。

当然,这些也都是后话。

等胡霁色和兰氏母女俩拎着东西回到家里,天已经从擦亮翻出了鱼肚白。

一家人照例在王婶家吃的早饭,兰氏就拎着整两副猪肺和猪大骨在王婶家洗。

胡丰年问了胡霁色,最近都看了什么病,用的什么药。这是他们每天的例行功课。

因为这个闺女进步神速,胡丰年对她也愈发放心了起来。

“爹,这村头的那户,说是他们家的狗子下崽,今儿非要叫我去看着接生”,胡霁色有点为难,“我没给狗接过生啊。”

胡丰年听了,嘴角也抽搐了一下,道:“这狗子下崽,自己就下了,哪里用人看着。是不是村头那个李猎户?”

“嗯,是他家。”胡霁色道。

“他家专门养些猎狗下崽子卖的,约莫金贵些。不过你若是实在不会,不去也行,别回头让狗给咬了。”胡丰年道。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