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这豪门老男人有何用(3)
于是萧歌一点也不虚张声势地把他揍了一顿,揍得他倒在地上,直翻白眼。
不过是一分钟之内的事。
萧歌有点惊讶,季珠玉一副很牛啤很牛啤的样子,结果居然这么菜?
当然了,他也不是毫无战损,他被季珠玉用指甲在脸上挠了一下,破皮出血了。
硝烟散尽。
萧歌丢下季珠玉,转身大步走回傅随云身前,弯腰拾起自己的衣服,面对着大海,背对着夕阳,淡淡地怀着同情劝告傅随云:“和他离婚吧,不要执迷不悟了,至于我,你不需要在乎我,跟更合适的人在一起就好。”
他在心里给自己竖起大拇指点了个赞,觉得自己已经用这样的一番话解决了抢婚问题,圆住了场面。
可落在傅随云眼里不是这样的。
什么。
傅随云心里一酸。
他原以为萧歌是死活还不肯放弃他,非要打搅他的幸福,结果萧歌竟然是早就看出季珠玉心思太邪,今天特地来保护他,甚至内心已经不期望得到他了吗!
这一刻,他眼里的萧歌轮廓蒙光,笑容清爽,从头发丝到手指尖都透露着他欣赏的气息,站姿犹如天神,脸上那一小道肉眼几乎不可见的小口子根本就是一道血淋淋的破相大伤!
傅随云清了清干哑的嗓子,低沉地问他:“萧歌,我会报答你的,我会送你一只你一直很想要的价值99999美元的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它?”
萧歌:?这是猫吗?
不过也行,萧歌也非常喜欢猫。
“白的吧。”萧歌选了一个中规中矩的颜色。
“没有白的。”傅随云纠正了他。
萧歌对这种猫不是很了解,在原来的世界根本没听说过,以这副缺乏锻炼的躯壳打完架多少也有点累,干脆挥挥手说:“那傅总你帮我选吧,可爱就行。”
傅随云便不吱声了。
然后萧歌瞧了瞧这个傅随云,虽然后者今天穿着一身黑西装,渗不渗血不知道,但手捂之处还是能看出有伤在身。
刚刚季珠玉说他挨过枪子。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21世纪好青年,萧歌沉思一下,深吸一口气,一把扛起了傅随云。
“别动,”他告诉傅随云,“我带你去医院。”
傅随云沉默了两秒,忍不住试探着问:“你怎么……变了不少?”
这个问题萧歌没回答他,只是运起力气大步向前走。出了这段路,就会有出租车了。
然而还没走几步,延迟了的信息“嗖”地一下悉数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秒之间,萧歌知道了他现在身体的原主和他同名同龄,也叫萧歌,24岁,是个美妆博主,倒追傅随云许久而不得。
并且……
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在这本小说里,原主的地位是男N炮灰受,在发狂抢婚、导致作为炮灰二号攻的豪门商业巨头傅随云傅总痛失所爱后,被一路报复得倾家荡产,悔不当初,直到凄惨病死,享年25岁。
萧歌手一抖,差点没把傅随云从自己肩膀上扔下去。
他脚步一滞,心内天人交战。
最后还是扔下去了,狗命要紧,给傅随云叫个120得了。
于是傅随云就在昏沉之中突然被举起来,平放到了地上。
傅随云:??
第3章
面对傅总困惑而不失宽容的眼神,萧歌解释:“我给你叫一辆救护车,然后我们俩就毫无瓜葛了,行不行?”
这肯定不行啊,傅随云大惊失色。
但萧歌意思已决,强行无视了他的反应,开始打120。
截至目前为止,萧歌是真的不明白原主究竟看上了傅随云哪里。
傅随云挺帅的,有钱有名,人好像还可以很温柔忠犬,但同时,原主自己的容貌和桃花运也不错,金钱人气够用。
虽然傅随云的确有一些优点存在,可是他报复人时赶尽杀绝,对不在乎的人脾气似乎极大(根据原主的记忆),而且还瞎啊。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外加对傅随云这款实在毫无感觉,萧歌无情地决定了远离他。
120救护车闪着灯一来,萧歌冲傅随云露出一个“就此别过我很快乐”的微笑,转身就走。
傅随云又又又惊了。
萧歌真的是个天使,从前他怎么就没发现呢?
竟然在决定了黯然远走之后,还留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其实萧歌心里一定十分难过,十分希望能够陪着他吧!
傅随云的心都碎了。
被担架抬上救护车的同时,望着萧歌毫不留恋地离去的背影,他想要高呼一句:“不要走!我发现就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你了!”
可是他才张了张口,伤口就传来一阵疼痛,导致他什么像样的声音也没发出来,只发出了一声惨叫。
萧歌走了。
·
回到原主所住的小公寓楼里,萧歌站在门口深呼吸一下,做了三十秒钟的心理准备。
然后才掏出钥匙打开门。
刚刚在接收剧情和记忆时,他已经对这个家的布置风格有大概的了解了,门一开,还是被满室粉红震了一震。
不过萧歌的接受能力还是比较强的,沉默一会之后,他就关上门坐了下来,端着粉红的猫爪杯倒了一口粉红的果啤喝,倒在了粉红的沙发上。
刚刚傅随云说的那只猫名字听起来十分清奇,让他兴起了一点养猫的心思,于是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掏出玫瑰金手机搜索了一下买它的途径。
随后萧歌发现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早就已经涨到9999999美元一只了。
萧歌:“……?”这什么绝世奇猫,为什么能卖到这么贵?
算了,萧歌放弃了它。
接下来萧歌按部就班地生活了两个礼拜。原主是网红,不怎么出门,他是不会化妆的,但起码还会自拍,靠着自拍和接广告暂时苟得很顺利。
除了刚开始遇到的抢婚事件和剧情中介绍的你情我爱狗血主线以外,这个世界好像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萧歌很快就适应了。
主线嘛,躲开就是了。
一切风平浪静,谁也没有因为抢婚事件跑来报复他。
直到两个礼拜后的一个傍晚,萧歌准备出门慢跑时,冷不防撞见了一座山似的堵在他家门口的傅随云。
傅随云的气色好了不少,凌冽的眉眼隐隐带着一丝期待,怀里抱着一只猫,拉住他就说:“送你的,还你的人情。”
萧歌本来是想立刻把门关上的,但情不自禁被这只猫吸引了目光。
这是一只有七种颜色的猫,实力证明了猫无论什么颜色都能可爱得要命。
它水汪汪的眼睛则是纯蓝色的,好像很正常,实际上这时候正在不停地往外飘樱花瓣。
不知怎么,萧歌分分钟明白了它的品种——
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
好吧,实话说,萧歌对这只猫还挺感兴趣的。
他默默地接过了猫,感慨万千:“谢谢傅总,这只猫……就叫品如吧。”
见他收下了礼物,傅随云显得很开心,矜持一笑,雪融冰消。
只是还不等萧歌开口说下一句话,他马上又略一寻思,不快了起来。
萧歌:?这人干什么,怎么喜怒无常的?果然还是要离远点。
就见傅随云颇为霸气地负起手,以一个豪门霸总的威严气势沉声问他:“猫叫品如,那我叫什么?”
萧歌:???
迟疑了一会,萧歌试探着给出建议:“嗯……艾丽?”
傅随云:“!”
傅随云怒了,一步踏进门来,质问萧歌:“为什么我是输的那个!”
萧歌觉得两个礼拜前教堂外的傅随云尽管眼瞎,脑筋还是正常的。
现在就不太正常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桃味柚子酒”的营养液~。
第4章
面对这不太正常的傅总,萧歌决定做一件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情:把他赶出去。
于是萧歌把猫放到一边,以直男哥俩好的姿势一把揽住了傅随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傅总,你要知道一件事。”
傅随云酷炫狂霸拽的面孔上闪过一丝喜意:“哦?”
萧歌认真地告诉他:“粉红色很不衬你,站在这不会凸显你的男人味,反而会减损不少,来,我们站到门外去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