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如此多娇(907)

先前在夜市上,卫韫的反应有目共睹,为防止之前的事再次发生,娇容主动给自己揽活。

卫韫尽管不情愿,倒也颔首默许。

“你是叫傻蛋对吗?”

女子在人眼中,天生处于柔势,再加上娇容吸取了先前的教训,问的很是善意。

傻蛋害怕的看眼卫韫,触及其目光,缩了缩脖子,低下头,闷闷的恩了一声。

“你方才说你见过这女子,可是真的?”娇容展开画像,为让傻蛋看的更清楚一些,特地拿着画走过去。

在见到傻蛋点头后,娇容眼睛一亮,“什么时候见到的你还记得吗?”

傻蛋歪着头想了一会,道:“反正我见过她,她对我笑,我记得。”

娇容耐心询问:“那你还记得她是在哪天对你笑的吗?”

这个问题,傻蛋回答不上来。

在他的认知里,对时间并没有感觉。

见在傻蛋这里问不出什么来,娇容不禁有些着急,想到与之寸步不离的老乞丐,便转向对方,“老人家,您可有印象?”

“这……”

“您好好想想,这对我们很重要。”

老乞丐有些为难,他是真不记得自己有见过这画中姑娘。

虽然只是一张画,但是画中女子长得很美,不是这镇子上女子所能有的美,如果他见过,不可能会忘记。

所以,他是真没有什么印象。

娇容有些失望,正在她准备继续想法子从傻蛋那套话时,傻蛋却先一步开口了:“河边,喝水。”

傻蛋的话不是对娇容说的,而是对老乞丐说的。

老乞丐先是迷茫了一会儿,不知想到什么,叫了一声,“啊,我想起来了,河边,对,是从河边上,我们镇子外面的河边上,喝水的时候好像见过。”

找了这么久,终于有了消息,其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尤其是卫韫,第一反应便是冲过来,好在娇容早有准备,及时将他拦住,“别急,既然有线索了,那就慢慢来。”

四目相对,互不相让。

最终,还是卫韫退后了一步,回去坐下。

娇容轻轻的出了口气,继续问老乞丐,“老人家,您还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吗?还有,你确定见到的女子就是画中女子吗?”

“嗨,确定,这女子貌美,我老汉活了这么大的岁数,就还没见过这么貌美的姑娘,就这长相,见了之后一辈子都忘不了,你说我能认错吗?”

老乞丐挤眉弄眼的夸张道。

娇容沉默,既如此,那你刚才怎么没记得,还是傻蛋提醒了之后才想起来?

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当然,娇容也不可能这么说。

“行,既然你确定,你跟我说说是什么时候见到的,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形。”

老乞丐年纪大了,记忆力比不上年轻人。

傻蛋虽然傻,说话前后颠倒,但到底比老乞丐年轻,记性什么的更是胜过一筹。

故而,一通说下来,老乞丐说,傻蛋时不时的在旁添补,倒也从这前后颠倒的话中,倒也拼凑出了当时的种种。

在数日前,镇子外面的河边上。

……

(本章完)

第1201章 :傻蛋

镇子很少,说不好听点巴掌大小儿的地方。

人口也少。

但因着位置偏僻,再加上这里风沙大,庄稼难活,日子过得较为艰难。

那些上了年纪,老来无所依的老人,没有办法,便靠乞讨度日。

所以,镇子上出来了不少的乞丐。

但僧多粥少,那些有能力的,便走出了镇子,没能力的,则留了下来。

老乞丐便是那没能力的。

至于傻蛋,说实话,他与傻蛋无亲无故,只不过从前是邻居,他看着傻蛋长大。

傻蛋生下来就是个傻的,没得治。

他亲娘在的时候,日子虽然紧巴巴的倒也过得下去,将傻蛋养的白白胖胖的,更是时不时的贴补照应邻居一生孤寡无子无女的老乞丐。

当然,那时候他还能赚钱小前,还不是乞丐。

后来,傻蛋的娘去了,他爹再娶。

都说是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新妇过门第二年,便生下了一个儿子,最关键是这儿子不傻。

有了正常的儿子继承香火,这傻儿子便成了那多余的。

再之后,傻蛋的爹当货郎赚了些钱,带着婆娘幺子搬离了镇子,走的时候,将傻蛋留下了,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老乞丐记着傻蛋他娘的好,便将傻蛋接了过来养着,本来日子就过的紧巴巴的,又添了一张嘴,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随着老乞丐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干不动了,再也养不活他和傻蛋,便带着傻蛋乞讨。

这老乞丐也是个心善的,日子再难,也没想把傻蛋丢了让他自生自灭,而是一老一少的相依为命,这一过,就是很多年。

镇子上像老乞丐这样的比比皆是,城外的破庙里,还有河边,便是乞丐们常去的地方,破庙虽然破,但可以遮风挡雨,河边则有水,要不着饭的时候,就靠河水填饱肚子。

如今到了冬季,百姓的日子更加艰难。

连着两天,老乞丐都没要到吃的,一老一少的肚子饿的像是打鼓,没办法,就去河边喝水充饥。

也就是在那时,他们见到了一行外来人。

前面便说了,镇子小,人口少,家家户户几乎都是眼熟,所以,这是不是外来人,一打眼便能分辨出来。

那行人挺奇怪的,约莫五六个男的,身边带着个女的。

老乞丐原本想上去讨饭,可看着几人不太好惹,便作罢了,甚至带着傻蛋躲得远远的,都不敢看一眼。

可傻蛋不一样,他智力不足,没老乞丐想的那么复杂,当时看了那行人好几眼。

叶朝歌当时脸上有些脏,待用河水洗净后,自然露出了本来面貌,傻蛋虽然痴傻,但是分得清美丑,女子太漂亮,他看得入了迷。

许是他的眼神太过于直白,叶朝歌顺着看过来,对他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傻蛋便记住了。

……

老乞丐人上了岁数,话就唠叨,虽然前言不搭后语,但勉强听,倒也能听出些有用的线索来。

总结下来便是,他们的确看到过一行外来人,五六个男人,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画像中的叶朝歌。

“数日前是几日前?”卫韫心急如焚,但也知道,提供线索的是一个年岁大了脑子有些糊涂的老乞丐,一个是天生痴傻的傻子。

他的急切,对他们而言,只会让他们恐惧害怕。

所以,他强忍着。

可即便如此,老乞丐还是浑身抖抖索索的,一副很害怕的模样。

“老人家,你还记得是哪天遇到的他们吗?”

相较于卫韫,娇容的开口,则让老乞丐没有那么害怕了,他歪着头想了好一会,才道:“好像是五六日前吧。”

好像,五六日前……

娇容笑笑,“那您可还记得,他们是朝哪个方向走的吗?”

“这……”老乞丐摇摇头,“我没注意。”

当时他怕的不行,人都没注意看,怎么会去注意对方是朝哪个方向走的呢。

“我知道!”认出叶朝歌,并将其记在心里的傻蛋大声说。

娇容眼睛一亮,“那你告诉我,他们是从哪个方向走的?”

傻蛋举起自己的右手,“是这只手的方向!”

众人:“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啊?”

傻蛋眨眨眼,一脸的懵懂呆滞。

见他如此,众人不住的叹气。

本来以为找到了线索,可现在看来,这个线索根本就没用。

右手的方向实在太过于笼统,而且,如果人是面朝东边站着,那右手的方向便是在北边,可若是面朝西边站着,这右手的方向便是在南边。

面朝南北亦是如此。

所以,傻蛋说的右手的方向,根本就没法概括。

毕竟,东西南北,都有可能是右手方向。

众人不禁有些气馁。

红尘气的红了眼睛,“这可怎么办,说了等于没说啊。”

想朝傻蛋发火,可是对上那双迷茫的眼睛,再大的火气也发不出来,且他有什么错呢,难道天生痴傻便是他的错?

“不,谁说说了等于没说!”卫韫沉声道。

娇容等人看过去。

卫韫看着傻蛋,薄唇微启:“既然说不清楚,那就让他指给我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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