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如此多娇(812)

卫韫看看大祖宗,又看看倒在榻上久不爬起来的小祖宗。

得,又重现了大小选择的局面。

不过,一次又一次的经验在前,卫韫这次并没有考虑时间太长便作出了选择,“是,她在同你碰瓷,我看到了。”

小铃铛:“……”

是亲爹吗?

刘嬷嬷她们默默的撇过眼,好了,在两难中,殿下终于做出了决定,可怜的小主子,由此便能看得出她日后的地位。

有了卫韫撑腰,叶朝歌的腰杆挺得更直了。

底气更足了。

小铃铛歪在软榻上,仿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地位,一咕噜坐起来,爬到一旁。

行吧,惹不起她躲得起。

小小的小儿背对着他们,叶朝歌见状还要凑过去,被卫韫一把拉住了。

“行了,别闹了,小心真把她惹急了给你哭。”

“我怕她啊。”

叶朝歌嘴上硬气着,但到底是没有再上前,不但如此,且让人将兔子灯还给了小铃铛。

叶朝歌没什么骨气,但小铃铛却是个很有骨气的。

兔子灯是敛秋送过来的。

她看了看,转了个身,用行动表达,不要!

这点骨气她还是有的。

抢走了她的兔子灯,又推了她,现在又把兔子灯还回来,不要!

叶朝歌见状气笑了,也不惯着她,对敛秋说:“不要便拿走,不给她了。”

小铃铛的骨气随着这话烟消云散。

啊啊叫着,扯着敛秋的胳膊,将兔子灯抢了回来。

卫韫:“……”

所以这一局,是大的赢了,还是小的赢了?

应该是大的棋高一着吧。

……

叶朝歌虽然很能折腾小铃铛,很多时候坏心的厉害。

甚至。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后娘。

当然,她的折腾也仅限于逗铃铛,捉弄她,太出格的倒也没有,但就是如此幼稚的行径,自铃铛出世以后,她便乐此不彼的坚持着。

真真是应了那句话,日子就得增添些乐趣才叫日子。

很不巧,她的乐趣来源于‘欺负’小铃铛上。

虽然她的乐趣是建立在一次又一次的‘欺负’小铃铛上,但刨除这些,她觉得自己这个娘当的还是比较称职的。

就比如现在。

她见女儿实在很喜欢兔子灯,哪怕脆弱不堪的兔子灯早已在她的魔手下被玩烂了,也依旧爱不释手的捧着抱着。

时不时的伴随着口水秃噜一句:“兔,兔……”

叶朝歌便对卫韫说道:“我看她实在稀罕这些,要不待会用过晚膳,你便带她出去看花灯如何?”

花灯上的灯更多,什么样的都有,小铃铛应当会喜欢。

卫韫早已习惯了叶朝歌前后善变的反应,淡淡道:“让红尘和南风带着去。”

闻言,叶朝歌毫不犹豫的拒绝,“不行!”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就是在花灯会上走丢的!

虽然她走丢时的记忆并不记得,但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点。

对,她倒是忘了,她不是走丢的,是被叶力给有心拐走的!

是走丢也好,被拐也好,总之,她现在对花灯会产生了些许的心理阴影,不多也不严重,但却是存在的。

更能影响着她。

让小铃铛独自去花灯会?

想都不要想!

当然,此举并非是不信任红尘和南风,她这是心结,一个难以释怀的心结。

叶朝歌趴在卫韫的身上,闷声闷气道:“我现在身子重,去不了,你便陪着她去好不好,你要记住,要一直抱着她,一直抱着……”

卫韫垂眸望着埋在他怀里的叶朝歌,眼底闪过心疼,“好,我听你的,我陪着她去,我会一直抱着她,不假手任何人……”

或许一开始他没有想到她被叶力拐卖这事上,但她的坚持和固执,聪明如卫韫,又怎会想不到。

/

用过晚膳,卫韫和小铃铛穿戴齐整。

因着夜里冷,小铃铛被包裹的更像个小团子,而且还是粉粉嫩嫩的糯米团子。

父女俩出门前,叶朝歌不放心的一再叮嘱。

卫韫:“你若实在不放心,我们便不去,反正来年去也是一样的,届时……”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快走吧。”

在叶朝歌的催促下,卫韫和小铃铛出门了。

其实他并不想去,但他和叶朝歌一样,小铃铛如今正是对什么都新鲜的时候,这么久以来一直拘在东宫实在不妥。

她对花灯很是兴趣,出却看看花灯走一走也是好事。

父女俩出门后,叶朝歌也没有闲着,让人去前头找来了小海子。

小海子手巧,做得了一手的好灯。

之前的兔子灯小铃铛玩坏了也不舍得丢,叶朝歌便想着亲自为她做一盏兔子灯,放在她的房里。

……

卫韫和小铃铛回来的时候,已然是亥时初了。

也不知是出门玩乐呵了,这么晚了小铃铛的精神依旧很好。

叶朝歌献宝似的,将自己在小海子他们的协助下做好的灯拿出来,“看,兔兔,喜欢吗?”

小铃铛看着她娘手上的灯,歪了歪小脑袋。

半响。

“狗……”

……狗?

叶朝歌满脸的笑意顿时僵住,悲愤道:“这是兔子,不是狗!!!”

天呐,她女儿到底是什么眼神啊,竟然将兔子看成了狗!

……

(本章完)

第1075章 :他刚才是在讽刺我吧?

“兔?”

小铃铛咬了咬自己的小手指,然后指着叶朝歌手里的花灯,“狗。”

说完看向她娘,好似在说,这分明就是狗,哪里是兔兔?

你在欺负我年纪小吗?

很神奇。

叶朝歌看懂了她要表达的意思。

叶朝歌:“……”

“你说,这是狗还是兔子?”叶朝歌气闷的问卫韫。

卫韫默默的看向她手里的花灯。

白白胖胖的花灯憨态可掬,只是做的脸,实在不忍苟同。

要他说的话,既不像兔子,也不像狗,说不出是个什么物种来,但真要说的话,那只能说花灯不错。

至于不错在哪里,至少能用。

对,就是这样。

只是……

卫韫望着正咬牙满脸难掩威胁的大祖宗,毫不犹豫违心道:“兔子。”

叶朝歌满意了,“听到了吗,这是兔子,不是狗!”

小铃铛也是个固执的,即便她爹说是兔子,她依旧咬准了是狗。

叶朝歌要炸毛。

卫韫连忙说道:“是狗也好,兔子也好,总归这是你娘亲手做给你的,拿着,同奶娘回去睡觉。”

也不知小铃铛听懂了还是没听懂,但她的确是没有再多说什么,手里团着不像兔子也不像狗,分类为四不像的花灯,跟着奶娘回去了。

“你怎么知道那灯是我做的?”

女儿离开后,叶朝歌颇为好奇的问卫韫。

她记得,自己没说过这灯是她做的。

卫韫淡淡道:“能有此手艺的人,除了你不作他人之想。”

说完,卫韫便去了后面的耳房。

远远听到他的大祖宗在问刘嬷嬷:“嬷嬷,他刚才那话是在讽刺我吧?”

卫韫忍俊不禁。

说来也是奇怪,他的大祖宗手很巧,看她给他做的衣裳,十分的细腻精致,便知手巧,之前姑母见到,也曾夸她有一双巧手。

可奇怪的,除去针线,他的祖宗其他的啥都不行。

说起来也是无言。

距离他生辰至今也有四个月了,可他的祖宗竟然还做不出一个勉强能看得过眼的同心结。

当然他也不是嫌弃,在他看来,只要是她做的,再丑也是好的。

只是感慨罢了。

之后他越发的发现,除去针线,他的大祖宗真的算不上巧。

且称得上恩,学得慢。

而刚才的那盏灯。

她的确不曾说过灯是她做的,下人们也不曾透露,但他就知道,那就是她做的,用脚趾头猜都能猜得出来。

因为,如果是下人做的,不会那么丑。

只有他的祖宗做的,才能干出指着四不像为兔这种事来。

睡前,卫韫想起一事,便对叶朝歌说道:“回来的时候,我们碰到你二哥了。”

“哦。”

叶朝歌浑不在意。

上京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在路上碰到个把的认识人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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