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要回来啊?”你们家可是条件极好,之前就是娇娇女,如今都回城了,干嘛还要回来?
“真的回来。我专业学农的,以后要朝这方面发展,在屯儿里挺好。”
俩人说着话,外头锅里水开了,沈禾舀了些玉米糁和小米进去。到菜园儿里摘些茄子辣椒,昨晚的烙饼热一下,早饭就齐活了。
“就在这儿吃吧,咱好久不见,多聊一会儿。”
肖亚娟摘了几个篱笆旁的菇娘果:“不了,还有刘德才呢。我锅里熬着粥,再不回就要糊了。”
女人说着话,抱着孩子要往外走,沈禾赶快开口:“多摘些让涵涵吃。这季节这玩意正接的多,霍兴华种这么多根本吃不完。”
肖亚娟瞅着这密密麻麻的果子也笑,伸手继续摘:“这霍兴华也是的,别人家哪舍得占地种这玩意,都是山上摘几个野生的解解馋。他倒好,种这么一片,白浪费地。”
“我喜欢吃。”
沈禾不经意的一句话,让肖亚娟又白她一眼。这还没结婚呢,就这么护着了。敢情你那会儿拒绝他都是装的是吧。
“回了,回了。再不走得被你噎死。”
女人戏谑着说完,沈禾哈哈大笑。拿个搪瓷盆出来让她装果子,顺带又给拿了些未晒干的蘑菇。
“都是自己家长的,你就别推辞了。”
肖亚娟感激的笑笑,不再多言拿着东西赶快往回走。灶膛里柴火虽不多,但万一熬糊,好好的粥味道可就差了。
————
有沈禾在,原本就郁郁葱葱的小院儿更加硕果累累。菇娘果一茬接一茬,洋柿子一丛丛像葡萄般挨挨挤挤,后院儿堆放的木头上几天就长成一茬茬的蘑菇木耳……
知青点院子里种的全是高粱,经沈禾一摆弄,那饱满的大穗子产量得超过队里二倍都多。霍兴华一人一年吃不完。
乘着暑天的大太阳,沈禾晒干了一袋袋的蘑菇木耳。等霍兴华上工后,她提着袋子去了公社,换了两袋子杂粮面回来。
晚上,用高粱、玉米、小米、小麦、黄豆,五合面加了焯水的芹菜叶和过油煸炒的胡萝卜。老酵头发酵后做成窝窝,上锅蒸十五分钟左右。
另一口锅里烧水,玉米碴子粥里放了胡萝卜,清甜的味道给普通的饭菜增色不少。
等窝窝全部蒸好,俩火都熄灭。沈禾瞅瞅天上的繁星明月,心道霍兴华怎么还没回来。这个季节了,怎么还加班啊?
正想着,忽的发现一只萤火虫飞到了她身边。女孩伸手去抓,扑空后朝着提着小灯笼的家伙追去。
没走几步,身边的萤火虫越来越多,好似之前看到的星星落到了身边。她也不抓了,伸出白净的手掌来回穿梭,好似置身于满天星河。
转身看到霍兴华的身影,她笑容满面,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喜悦。男人脸上的笑也如水波般荡漾开来,慢慢走过朝她伸出了手。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沈禾欢喜的笑中带上了羞涩,低着脑袋不敢直视他深情的眼眸。是谁说自己语文差的,这怎么转眼就念起了情诗。
“这是你搭的鹊桥吗?”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将秦观这首《鹊桥仙》的最后两句念完,他语带惆怅“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分开了我才知道,入骨的相思有多么磨人。”
怎么忽然肉麻起来了?沈禾含羞带嗔的撇他一眼。“发什么疯呢?”
男人爽朗的大笑,伸手拉着她站在被小精灵环绕的地方。伸手将一只萤火虫收于掌心,然后又放开。小精灵缓慢的振翅,轻轻的飞了起来。
“你快开学了。”
轻轻的话语,让沈禾瞬间就心疼了。伸手搂住他的腰,暗暗想着多住几天,等不得不走时再动身。
——
立秋后,连着下了两天小雨。地里没法进,沈禾提议进山。霍兴华想了一下就同意了。
俩人戴上草帽,穿着雨衣,雨鞋,全副武装朝山里进发。赛虎老长时间没进山了,此时激动的一狗当先在前开路。
绵绵细雨洒落天地,被帽檐遮挡,不会淋湿脸颊。霍兴华背着背篓,手里提着长刀,腰上别着古老的弓箭。
土枪遇水很容易哑火,反而是这古老的武器更好用。他走在沈禾前头,手中的长刀将杂草劈到两侧,这样她走起来更容易。
“冷不冷?”
“不冷。”
她声音清亮,带着明显的兴奋。霍兴华回头冲她笑笑:“你个外表娇滴滴的小姑娘,怎么偏偏喜欢往山里跑?身处植物当中,好似乳燕归林一般自在。深山老林的一点儿都不见你怕。”
沈禾回他一个开心的笑,心道:我可是植物系满级,这杂草、藤蔓、树木……我皆可随心所欲控制,来到深山老林可不是乳燕归巢一般自在嘛。
“不是有你在嘛,还有赛虎。我们也不往老里头走,就在边缘能有什么危险。反倒是可以采集野果和山珍,我当然高兴。”
说着话,一旁的大树底下悄悄冒出一大片的蘑菇。沈禾蹲下采了一些放到自己的背篓里,拉住霍兴华欲蹲下采集的身子。
“回来时再采,免得还得来回背。”
“那你干嘛采?”
“晚饭的材料。你背篓里有小瓦罐,可以用它熬汤。”
“嗯,再找点野山药,野鸡蛋或者鸭蛋,味道更鲜。”
缠绵的秋雨胶着在身边,两人说说笑笑气氛融洽。开始上坡,霍兴华伸手拉住她,二人相携走在崎岖光滑的山路上。
走了没多远,云散雨收。太阳从云朵后露出了小半边脸,天边挂起了一道七彩的虹。
第33章 下户
三年后, 沈禾大学毕业。秋天收了秋,他们在柳溪屯举行了婚礼。沈海逸已经退休,这回跟媳妇带着大孙子给宝贝闺女送上了祝福。
置身与土坯房中, 沈妈妈躺在炕上轻轻拍着孙子睡觉。笑容满面的脸终于卸下了伪装。
沈海逸当然明白她为何难过,坐在一旁拍拍她的手:“儿孙自有儿孙福,苗苗是个有成算的孩子。她自己选择的生活,你就别不高兴了。”
沈雅琴叹口气,这几年说了好几次让霍兴华回城, 让沈海逸给他找工作, 都被闺女拒绝了。也不知这俩是咋想的,农村这灰头土脸的生活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
霍兴华挺拔俊逸,苗苗清丽婉约。这俩置身于这土房中, 好似明珠蒙尘,让人心生惋惜。
她不是没劝过自己不要干涉孩子的生活,可看着这一切,心里忍不住的难受、担忧。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这俩说不定就是喜欢陶渊明诗词里那种世外田园的生活。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这样没什么不好。我都想留下来, 盖两间草房,耕几亩薄田。过这种采菊东篱下, 悠然见南山的生活。”
沈雅琴没好气的白他一眼:“要过你过。连自来水都没有,我可不在这儿过日子。”
沈海逸哈哈一笑,伸手拍拍老伴儿:“好,随你。咱一辈子风风雨雨, 老了老了自然一切以你为要。你喜欢什么咱就去干什么。”
平平凡凡的话语,带着浓烈的深情。相依相伴,相携到老。愿得一人心, 白首不相离。沈家夫妻真可谓令人称羡。
隔着厨房的东屋,小夫妻的洞房所在。霍兴华拿出个大包递给他媳妇,沈禾以眼神询问这是什么。
“我妈给的。花布蓝布各三丈。还有挺多的工业卷,一张缝纫机票,一张自行车票。钱也绝对够,说让我们自己买。她这当婆婆的没法亲自来,这个聊表心意。”
沈禾掏出东西来看了看,摇头失笑着重又放了回去。跟她妈给的一样,不过她妈已经买成了实物,结婚三大件全都给陪嫁。这两亲家居然想到一起去了。
霍兴华瞅瞅岳父岳母给买的嫁妆,转头跟媳妇说:“东西咱都有了,这票就卖了吧。”
“卖了干嘛,留着呗。”
“你要是不用,我建议还是卖了。如今改革开放,向市场化经济转变,大陆市场已完全开放。我估计要不了几年,物资就会丰富起来,买东西再也不需要票。到时这玩意就是废纸一张。”
沈禾闻言楞了一瞬,随即点头同意他的观点。这家伙对市场的嗅觉还挺敏锐,以后公司成立,销售就交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