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生活玩家+番外(40)
褚举人起身,他下午还要上课,吃午饭的时间也就这么半个多时辰,不好耽搁太久的。
林家一行人出了学堂,林母才反应过来,“相公,钧意这就要来镇上读书了?”
就这么一趟,林钧意就要从村塾里转到镇上来读书了?林母犹自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林父倒是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带着一家人往镇外坐车的地方走去。就这么一天时间,就要准备好林小弟的行礼,时间还是比较紧的。
“我们先回家去,除了钧意的衣裳被褥,还有他读书要用的书本和笔墨纸砚这些用具,都是收拾一份出来。还好,我当年用的东西都还保存的很好,等会儿找出来收拾收拾。”
自觉自己已经冷静了的林父,没察觉到自己说的话可比平时多多了,一直念个不停。
要去镇上读书,林小弟就不可能住在家里,那样早出晚归的,若是夏天还好,到了冬天,还不得把人冻坏了。
因此,即使褚举人不留林小弟住下,林父都是要在镇上给林小弟找一个借住的地方的。
正好林父的四弟在镇上的酒楼里当账房,一家人在镇上找了一院子租住。如果林小弟来读书,林父是会让林小弟借住在他家的。
林母和露娘奚悦三个都很舍不得林小弟,但是为了林小弟以后好,林小弟这次去镇上读书时非去不可的。这个机会,不知道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林小弟知道自己要搬去镇上学堂里住,有些闷闷不乐。他觉得实在是太突然了,就这么去镇上一趟,就立马要去镇上读书了。
但是他也知道,这个机会是好不容易争取来的,他不能拒绝。而且光是那一年三两银子的束脩,还有他读书要用的笔墨纸砚,就不是一笔小钱。就林家的情况,这钱要攒好久才攒得起来。
林母和露娘去帮林小弟收拾行李,把林小弟的几件体面一点的衣裳和被褥都帮他理成包袱,明日让林父给他带去。
奚悦则跟着林父一起进了主屋,等林父进了屋,才发现后面跟了一个小尾巴。
“又怎么了,雪娘?”林父现在看到奚悦有点头疼,今天奚悦不声不响的搞了这么一大通事情,林父还没找到时间来说她呢!
“爹,家里没钱了是不是?先把之前卖何首乌的银子拿出来用了吧!别的学生有的东西,小弟也要有,要不然别人都不搭理小弟怎么办?
钱花了可以慢慢挣,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小弟去镇上读书的事情。小弟一个人在镇上读书,说不定会害怕,在学堂里多交几个朋友就好了。”
别看奚悦平时爱跟林小弟怼来怼去的,但是实际上奚悦还是很喜欢林小弟这个别扭的弟弟的。初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林小弟又才只有八岁,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
家里这段时间是攒了一点钱的,只是如果林小弟要去读书的,估计就剩不下什么了,家里的日子估计会缓一阵儿才能缓过来。
不过现在的情况,已经比林父预想中的好多了。原本如果林小弟去奚悦四叔家借宿的话,还要给一笔生活费,那才是一笔每月都要有的开支。
而现在,褚举人直接让林小弟住在他家。说句不好听的,光是伙食费,就不知道省下来多少钱。
这是褚举人的好意,林父把这些事情都记在心里。就像当年的他,也多亏了褚举人,否则也是坚持不下来的。
“家里的这个情况,爹可能真的需要动用那笔钱,雪娘,你真的愿意吗?”
林小弟去了镇上读书,家里用钱的地方会越来越多。照林家现在这样的赚钱速度,是远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的。
“愿意啊!我们都是一家人,该用就要用。要是爹你心里过不去,等小弟以后出息了,再让他加倍还我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奚悦:我像是会吃亏的人嘛?等林小弟长大了,这钱要十倍百倍的还我。
林小弟:……
第34章 清晨送糖
不管在哪个时候,读书都是很费钱的。现代的孩子除了学费,不也还有什么补习班兴趣班之类的费用,因此还有了一个四脚吞金兽的名号。
是什么时候的标语来着,说什么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林小弟也是有那个读书天赋的,就该让他去读书。
“爹替小弟谢谢你!”
奚悦的一番话,让林父想到了当初他去读书的时候。当时的林家就和现在差不多,老的老小的小,家里也没什么余钱。
他爹把一家人叫到了一起,说了对林父的安排。林家人都团结得很,一致同意了让林父去镇上读书的事情。一年两年三年,一直供了他许多年。
直到林爷爷去世,家里实在是供不起他继续去考了,他才回村里来。回到村里才知道,林家为了支持他读书,还在村里借了不少钱。
林爷爷去世后,他主动把当初林家借的钱都承担了下来。这其中,花了好些年才还清,可是村里人是一次都没催过他,他不还人家也从来不提。
就冲着这一点,林父对林家村和林家村的村民,都是很有感情的。在村里开一个村塾,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
晚上,林母大展身手,把之前没吃完的肉都一次性做了,让一家人好好的吃一顿。
平时要是看到这么多肉,林小弟一定兴奋得不得了。可是今晚知道明天就要去镇上读书,好几天才能回来一次,林小弟难过得很。
林父主动给林小弟夹了一片肉,“多吃点,当年你爹我就是在学堂里读书的,想想以后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也该长大了。”
若是可以,他也舍不得林小弟小小年纪就要离家求学,恨不得给孩子们撑起一片天。但是不行,孩子们终究要长大,终究要学会自己生活。
林小弟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我也没说不去,我就是,我就是……”
林家村里没那么多糟心事,林小弟从小到大都开心得很。就像是被赶离巢穴的雏鸟,林小弟心里舍不得得很。
“小弟你不会是要哭吧?你又不是不回来了,最多去五天就要回来,有什么舍不得的。
再说,我听说学堂里的饭菜都是很丰盛的,可比这每天喝粥好多了,可着你一天三顿的吃。要是我,我都能笑出来。”
林小弟的小伤感还没酝酿起来,就被奚悦的话冲散了。奚悦这话一说,好像的确是很破坏气氛,离别的伤感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你说的什么话?雪娘,让你喝粥还亏待你了?”
虽说林家村比别的村子富裕一点,但也不是随便哪家都能顿顿喝粥的。,还是这种米多菜少的稠粥。
林母气得瞪了奚悦一眼,说得像是自己亏待她了一样,真是个没良心的。
“娘,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嘛?你和姐姐做饭的手艺都是很好的,但是吧,天天喝粥也腻味,偶尔吃一顿烙饼也挺好的呀!”
看着奚悦被林母说教,林小弟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他家二姐说得有道理,最多五天,他也就会回家了,也不是很难熬的样子。
有奚悦打岔,屋子里的气氛就好了起来,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
第二天,天色刚亮,奚悦想到今天林小弟要去镇上,早早的就起床了。先在商城里买了一斤薄荷糖,又从仓库里数了三十个铜板出来,偷偷摸摸的去林小弟的屋里。
“起来,起来,别睡了。”
昨晚还觉得难受的林小弟,结果睡到这会儿都还没醒。
“……二姐?你干嘛呀?天还早呢!”林小弟被推醒,心情有点不美妙。
奚悦把一包薄荷糖递给林小弟,还送了他一个白眼,她这是为了谁啊?
“这是之前给你吃过的薄荷糖,等去了学堂,跟你的同窗们一起分享,不要小气,多交几个朋友。要是有人欺负你,就要告诉先生,知不知道……”
也不管林小弟记没记住,奚悦唠唠叨叨的说了一大堆,愣是把林小弟吵的清醒了。
交代完林小弟,奚悦就自顾自的去厨房端水洗漱去了,留下拿着一包薄荷糖的林小弟。
早饭后,林父拿着准备好的拜师礼,还有林小弟的行李,送林小弟去镇上读书。
因为林父今天还要去村塾给孩子们上课,不能耽搁太久,还是带林小弟坐的牛车去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