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绿茶穿到八十年代重新做人(2)
《满级绿茶穿到八十年代重新做人》作者:江山一顾
文案
官霁白是个墨镜一戴,谁都不爱的顶级渣女。她的名言是:虽然我很渣,但我知道我是好人。
兴风作浪到二十六岁,一时想不开把心脏捐给别人了。
这就是报应!
临死前官霁白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如果有来生,她一定要当个好人。
再次睁开眼,却穿到八十年代,成了备受欺辱的私生女,小可怜。
变成小可怜后,官霁白跟着声名狼藉的亲妈从偏远的农村回到了城里,进入市歌舞团,努力的想要出人头地。
无奈亲妈敌人太多,她只能拿出当年的手段,踩着渣渣们高调逆袭。
从临时工到歌舞团当家台柱子,参演经典名著,成为电台最红女主播。
唯一困扰的是,当初对她爱理不理的男人,现在死缠烂打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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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许多人对官霁白母女恨的咬牙切齿,因为所有人心目中最想嫁的那个男人却被官霁白骗到了手。
一个从来不跟女孩子说话,想见一面都难的男人,却疯狂迷恋官霁白。
众千金们:果然上梁不正下梁歪,当妈的是狐狸精,女儿也不是好人。
官霁白(无辜脸):我是被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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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又做梦了
“官霁白小姐,你的各项指标都很符合。确定要把心脏捐给燕先生?”穿着白大褂的主治医生用看疯子的眼神注视着面前这位光彩夺目的女人。
想到她显赫的身份,主治医生的眉头狠狠拧了起来。
“我确定。”官霁白眼神坚定,被人用看疯子的眼神注视也没有丝毫动摇。
其实她也觉得自己疯了。
明明昨天晚上还在开生日派对,硬生生把派对办成了红毯秀,占据国内外无数媒体的头条。绯闻男友来了三十六个,风光无限的同时也坐实了她顶级渣女,满级绿茶的名号。
狂欢过后,一觉醒来却跑到医院捐心脏。
不是疯子真干不出这事。
可是一想到那个男人急缺一颗心脏,而自己的又完美相配,她就无法不这么做。
她不是大公无私的人,她甚至都算不上个好人。而她也很久没见过那个男人了,可一听说他出事,她就无法拒绝。
捐献心脏她都不觉得难过,甚至觉得没什么好可惜的。
她活的比任何人都精彩,她有无数的追求者,她夺得了所有能拿到的荣誉。她一掷千金,有无数人宠爱,可她原来一直没得到想要的。
十年了,从十六岁第一眼看到那个男人时,她的心就不属于自己。一眼就迷上了那个俊雅无双,不惑之年却依旧翩翩如少年郎的男人。
可她注定连爱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他比她大了二十岁。
他曾戏谑的说过:“我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
如果自己也出生在六七十年代就好了。
所幸,官霁白也不是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得不到想要的,她还有一整片森林和无边大海。
当个墨镜一戴,谁都不爱的顶级渣女,照样混的风生水起。
可现在突然知道他出事了,需要紧急换一颗合适的心脏,而她的恰好合适,她想都没想立刻做出了捐献的决定。
也许这颗心本就应该是他的。
官霁白正要说话,忽然感觉身体摇晃起来。再睁开眼自己在一辆嘈杂而又陈旧的绿皮火车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坐垫,哐当哐当的声音。
推着小车的列车员正在大声吆喝:“香烟瓜子火腿肠,啤酒饮料矿泉水,前面的同志麻烦腿收一下。”
一眼望过去,普通硬座车厢人满为患,空气中的味道更是说不出的酸爽。
官霁白用围巾把脸捂住,只露出一双眼睛。打了个略显可爱的哈欠,才把刚才的梦境给抛在脑后。
“又做梦了。”
她小声的嘟哝:“也不知道我死后开追悼会是个什么场景,我的大海和森林们可别打起来。唉!做了这么多次梦怎么就梦不到追悼会呢!”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看她好不容易做一次好事,觉得应该给她一点回报还是怎么的。
再睁开眼睛就重生到了1985年,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十七岁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是个小可怜,她从原主完整的记忆中惊异的发现原主拥有从生到死的完整记忆。
不过这记忆可真够糟心的,命运坎坷,不但是私生女,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从小被人追着骂野种,母女俩更是被赶出了家门,在城里混不下去只好下放去农村。
第2章 村姑进城
在农村日子也不好过,所幸官晚晚长的美艳无双,有的是人献殷勤,母女俩才没饿死。不过母女俩一个被骂狐狸精,一个被骂小狐狸精,名声不好听,日子自然也不好过。
原主养成了脆弱,敏感,自卑又缺爱的性格。跟妈妈关系也不好,痛恨给她带来一切痛苦的妈妈。
如果原主是普通姑娘也就算了,可偏偏原主继承了妈妈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分的美貌配上自卑脆弱的性格,反而是坏事,是原罪。
原主17岁这年,俩人终于回到了城里,官晚晚也靠着关系回到曾经的单位。
市歌舞团。
原主这个拖油瓶也靠着妈妈的关系进歌舞团当临时工,一切的不幸都是从歌舞团开始。
被欺负,被人算计,被折磨这些原主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直到她认识了话剧团的梅秋生,她以为是生命中的救赎,人生的一道光,当她满心欢喜的嫁给梅秋生,最后才发现那不是救赎,而是恶魔。
远超她想象的苦难,短短五年就香消玉殒。
官霁白现在正坐在回城的火车上,很快就要进入那个让原主一生痛恨的市歌舞团。
“小白到站了,下车。”对面的官晚晚起身,曼妙的身姿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今年三十七岁的官晚晚在这个落后却又淳朴的年代,活的像个异类。她穿着荷叶边的粉色衬衫,棕色的百褶裙,格子的小外套。正是这个年代城里人才会穿的时髦打扮。
和周围大多数农村妇女格格不入。
乌黑靓丽的秀发可以看的出她当知青时,没出过苦力。做的都是最轻松的活,靠着别人照顾,舒舒服服的在镇广播站当广播员。
风吹不着,雨打不着,体面又轻松。如果不是三天两头被彪悍的农村妇女打上门,薅头发,辱骂抓脸的话就更好了。
原主痛恨官晚晚的一切,但官霁白却反而很欣赏她。
一个女人,不聪明点,不懂得运用自己的优势,早饿死了。更别说把女儿抚养长大,甚至供她上学读书。
原主高中毕业,虽然没考上大学,但在这个年代也算是有化了。
官霁白很想跟官晚晚说一句,“让我们一起当渣女”不过她才重生过来一个星期,还要谨慎的保持原主人设才行。
“小白别发呆了,拿着东西下车。”
官晚晚催促一声,对这个女儿她根本无法沟通,也无法得到谅解。
官霁白保持原主人设不倒,低着头跟官晚晚从挤挤攘攘的过车上挤了下来。
出了火车站,外面全是人,有举着牌子接亲戚的,还有各个招待所迎接来京市出差公务的。
九月的天里,早晚的气候已经凉飕飕的,大多数人穿着藏蓝色的薄外套,宽松的裤子,黄球鞋。有穿着黑色中山装,黑皮鞋,胸前口袋里别着一支钢笔,戴着眼镜的知识分子。
他们抬头挺胸,倍有精神。
一些年轻人穿着白衬衫,留着中分的发型,推着一辆带大杠的自行车。还有穿着时髦裙子的靓丽女士和西装革履的男人,真不愧是首都,就是和偏远落后的农村不同。
在这里官霁白已经能看到国际化大都市的雏形。
她满是惊奇的打量着一切,妥妥的小村姑头一次进城,没见过世面的稀罕模样。
毕竟前面一个星期,不是在偏远农村,就是在火车上。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八十年代的京市,满眼望去就像被重新上色的老照片,从沧桑的黑白色变得色彩缤纷起来。
官霁白在打量周围,而周围的人也在打量她们。
母女俩一出现看,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说母女俩其实不像,从外表看,更像姐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