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43)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林夏桃 ┃ 配角:秦臻 ┃ 其它:宠文 太子爱上了他的狗 立意:善良的人有好报 : 林夏桃穿到一本重生复仇文里,成为里面那个被女主五马分尸的可怜太子身边的那条小黑狗。 穿越的第一天,脏兮兮的小狗舔得五岁的秦臻一脸都是口水,秦臻却一丝嫌弃都没,笑得像个小傻子。 林夏桃想,就是他了,她要让这个善良的小太子为她养老,她要保护好这个小可爱。 十四年后,小狗变成老狗,林夏桃在秦臻怀里安详闭上了眼睛。 点击展开

以后四个孩子依旧养育在她身侧,一家人能够享受天伦之乐。

可姚玉兰害怕,林文昌以后身居高位,再加上林家那个环境的影响,说不定他就想纳妾了。

即使他不想,架不住一群想巴结他的官员,总是想方设法给他送各种美人。

“夫人,你不高兴吗?过段时间收拾好,我们就能回京见到渊儿和子升了。”林文昌把圣旨放下,多年夫妻,他自是知道姚玉兰在想什么,他拉着姚玉兰的玉手道:“你放心,我说了不会纳妾,更不会养外室。”

“如果别人总是给你送美人呢?你能一直拒绝?”姚玉兰闷闷不乐。

“怕是皇后娘娘都会帮忙拒绝。”林文昌搂着姚玉兰的肩膀:“圣旨肯定是皇后娘娘向皇上求来的,你对皇后娘娘有恩,皇后娘娘也把你当姐妹看待,回到京城后,母亲和两位嫂嫂不敢再欺负你。”

姚玉兰也想到这层去了,以前公婆和嫂嫂看不上她商贾出身,偏偏又馋她的嫁妆,她们都比她大,再加上长嫂如母,她只有忍受。

可如今和以往不一样了,她丈夫升官了,她的大儿子拜在护国将军门下,小儿子估计是要给太子殿下当伴读的,皇后娘娘又念着她救了她的恩情。

柿子挑软的捏,她不再是软柿子,背后有皇后娘娘撑腰,公婆和嫂嫂说不定还会来巴结她。

第三十三章

回京也不像想的那么糟糕, 姚玉兰有点动容,过个两年就算她和林文昌不回京,但会把小儿子小女儿送回京城去。

四个儿女都不在她身边, 自是想念,回京了, 儿女依旧是她养育,就是住在本家,每天免不了和婆婆还有两位嫂嫂相处, 心里总是难受,怕她们欺负她。

林文昌事务繁忙,回到家后,她也不好把后宅之事说给他听, 让他给她撑腰。

除非能够分家, 他们一家搬出去住。

银子不愁,她有钱买宅院, 就怕老夫人不愿意, 老夫人不同意, 他们做儿子做儿媳的也没办法,大秦最重孝道。

皇上的圣旨已经到达,林文昌接了旨, 姚玉兰不愿也没办法。

“那就回去吧,我会带下人搬家,等新的县令到来,我们一家就坐马车离开。”姚玉兰叹口气:“我和你倒是没事, 就怕两个年幼的孩子受不住长途奔波。”

出山那条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上一次进来是十多年前,当初坐在马车上, 姚玉兰吐了一路,还病倒了。

所以这么多年,她一直没离开梧桐县,一来害怕坐马车,二来有孩子在,舍不得孩子,带着孩子回娘家,她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

“长卿毕竟快六岁了,最近也在练武强身健体,身体还不错,就是小桃。”林文昌思考一会儿:“到时我们四人坐一辆马车,就由你我抱着小桃吧,等出了梧桐县到了外面的城镇,再找个地方休息下。”

传旨的公公过来宣旨,路上至少花了一个多月,他们收拾家当就算只花一个月的时间,路上再耽误一个月多月,这到了京城已是十月,那个时候天气刚开始冷起来。

再晚就不行了,太冷,害怕两个孩子生病。

“你去府衙忙吧,我现在就让下人去收拾,早点回京好。”姚玉兰又说了几句话,出去了。

林文昌还有事务要处理,去了府衙。

林长卿被小厮从学堂叫了回来,想着这都中午了,今天自是不肯再去学堂读书,下人们管不了他,姚玉兰一门心思都放在让下人们收拾行囊上,自是也没空管他。

比如这宅子是带不走的,只能等新的县令到来,再低价卖给他,如果新县令拖家带口,自然需要这个宅子。

那些家具,桌子,床,柜子这些也不好带走,姚玉兰打算送给附近的村民,也算是做善事,厨房里的东西自然也带不走,能够带走的有她那一屋子嫁妆,这十多年做生意赚的钱,还有几个孩子的衣裳,那些古董首饰玩物得带走。

到了京城开销更大,一家子都指望她,所以贵重的东西都要带走。

姚玉兰想到四个孩子居住的院落,有点可惜,当初都花了大价钱修缮布置,她是一个母亲,手里有钱,当然想给自己孩子最好的,比不上别的氏族公子小姐,但她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了。

林夏桃被李氏抱回暖水阁,李氏把她放在凉椅上,就出去了。

作为暖水阁权力最大的下人,又是小姐唯一的奶娘,李氏在院子里看看哪些东西可以带走,她最可惜的就是那些花草和树木。

有几棵树还是林夏桃出生那天她带人种下的,小姐还没长大,树木也没长大,他们就要离开了。

林夏桃躺了一会儿,说要喝酸梅汤,杏花去给她端了一碗酸梅汤过来放在凉椅旁边的梨木桌上,她就退下来了。

林夏桃还没喝,林长卿从外面跑进来了,白嫩的脸上都是汗,一进屋看到那碗酸梅汤,他惊呼:“我最爱这个。”

跑过去端起那个碗,咕噜就喝了一大口,又几口,酸梅汤没了。

他抬手擦了擦嘴巴,冲林夏桃傻笑:“好喝。”

“三哥,你喝慢点,别呛着,我不和你抢。”林夏桃无奈笑,指着旁边的椅子:“你去那里坐吧,凉快。”

林长卿笑眯眯的,几步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见林夏桃身上就穿着单薄的衣裳,是鹅黄色,露着两条嫩生生的胳膊和软乎乎的小腿,看着就特别嫩特别软,让人想捏捏那些软乎乎的肉。

林长卿看了好几眼:“妹妹,我发现你瘦了,没以前可爱了。”

林夏桃:“……”她给了林长卿一个白眼。

她最近是瘦了一大圈,因为天气热的缘故,可还是一样可爱好不好?小孩子嘛,肉嘟嘟很可爱,不过大了就不好了。

林夏桃故意挪了挪,背对着林长卿,不理他。

林长卿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的,看着林夏桃小小的背影道:“妹妹,你想去京城吗?”

“我更想去江南。”林夏桃哼哼两声:“江南比京城更好,有外祖父一家。”

林长卿没去过江南,也没去过京城,但他想去京城,原因很简单,大哥二哥都在京城,娘亲和他说秦臻也被他住在京城的舅舅接回家去了。

去了京城就可以见到他们,又有人陪他玩了。

“我觉得京城更好,到了京城,我们可以把外祖父他们接过来,还可以看到大哥二哥,还有秦臻和小黑。”林长卿挠挠后脑勺:“还有秦臻的小妹妹。”

“以后我和秦臻又可以一起上学做功课了,好久没看到小黑了,它是不是不认识我了?看到我会不会咬我啊?”

林长卿有点担忧:“秦臻他会不会不记得我了?他爹找了一群女人,不知道那些女人会不会欺负他和湘姨,湘姨那么温柔,肯定会被人欺负。”

“等到了京城,我就和秦臻一起爬树,玩泥巴,放风筝,我们还可以下河摸鱼……”

“三哥,醒醒,大白天的别做梦。”林夏桃一盆冷水泼了下去:“等到了京城,说不定你和秦臻只会有做不完的功课,看不完的书。”

林长卿:“……”他一脸生无可恋。

不过,林长卿还是对去京城的生活充满向往。

林夏桃考虑的也多了,去了京城,会见到大伯一家和二伯一家,还有祖父祖母,林夏桃想到前世自己的爷爷和奶奶,还有爸爸的兄弟姐妹,至于她那些堂兄弟姐妹或者表的。

她上辈子是没什么印象,都不在一个省份居住,甚至,爸爸的兄弟姐妹,她到死见过的次数还没一只手的手指头多,至于那些堂的表的兄弟姐妹,她大部分没见过。

考上大学那一年,第一次见到姑妈的女儿,也就是比她小两岁的表妹,两人呆在她房间里看了一下午的电视剧,但一句话都没说。

林夏桃发现自己有点害怕那一大家子亲戚,并没和他们见过,所以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三哥,你去和娘说,回到京城后我们买个宅子住吧,别住在本家了。”

林夏桃语气有点闷:“你想啊,我们一家人有六个,大伯和二伯家里的人比我们家里还要多,天天这样见面,每天三顿还要坐一起吃饭,多不自在,长辈们规矩又多。”

林长卿吓到了:“这么多人?”

“对啊,上次大哥写回来的信里就是这样说的。”林夏桃估算了下,这个朝代的人极其热衷生孩子,大伯和二伯还养了外室,那些女人也给他们生了孩子,林家的子嗣,祖父祖母将来一定会把他们接回来,就算不给名分,但孩子还是得养在正妻名下。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