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3)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林夏桃 ┃ 配角:秦臻 ┃ 其它:宠文 太子爱上了他的狗 立意:善良的人有好报 : 林夏桃穿到一本重生复仇文里,成为里面那个被女主五马分尸的可怜太子身边的那条小黑狗。 穿越的第一天,脏兮兮的小狗舔得五岁的秦臻一脸都是口水,秦臻却一丝嫌弃都没,笑得像个小傻子。 林夏桃想,就是他了,她要让这个善良的小太子为她养老,她要保护好这个小可爱。 十四年后,小狗变成老狗,林夏桃在秦臻怀里安详闭上了眼睛。 点击展开

这个女人难道是皇帝的妃子,这个小男孩是个皇子?

女人认真道:“臻儿,宫里并不比这里安全,如今我有身孕在身,你年岁又小,娘不敢带你回京城,怕在路上遇到恶人。”

林夏桃附和女人这话,点着自己的狗脑袋,对的,一个美丽的孕妇带着个小孩子出远门,怕是会被坏人给拐卖掉。

秦臻又问了几句,这次问到外祖父和舅舅了。

原来他舅舅叫魏国璋,是个很有名的大将军,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小孩子思维跳跃太快了,在林夏桃思考时,秦臻说到自己的儿时玩伴去了,一会就是不知道修远有没有好好吃饭,是不是还很挑食。

一会又是古修远有没有被他的嫡母欺负,没有他这个小太子护着他,修远肯定吃不饱穿不暖。

林夏桃生无可恋躺坐在秦臻腿上,听着他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好几个名字都觉得在哪里听说过。

尤其是这个古修远,太耳熟了。

哪里听说过呢?她认识的人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不会是她看过的小说吧,但她这几年起码看了几十本小说,哪本呢?

林夏桃很努力想着,想到什么,林夏桃整条狗都不好了。

再看看正在做绣工的温柔美丽的女人,又看抱着它的小男孩,林夏桃想起来了,女人叫这个小孩臻儿,不会是她去年开始追的那本重生复仇文里的那个秦臻吧。

那个可怜的倒霉蛋,他死的时候,林夏桃哭湿了半个枕头,后面抱着男女主都被雷劈死的幻想,她又追了几章。

年纪对得上,人物名字也对得上,林夏桃伸伸自己的狗腿,那她呢?就是那条被秦臻捡到的小黑狗吗?

两辈子都被女主的人打死,吃了。

第二章

林夏桃还记得那本小说的名字,是无线直白狗血风格,作者更新非常勤快,基本都是八千更。

书名为《庶女凶猛:邪魅暴君,轻点宠》,女主叫方皎月,是丞相府的庶女,上面有七个哥哥。

方丞相就这么一个女儿,即使是个庶女,还是很宠爱她,方夫人也很宠爱这个庶女,从小就把庶女养在自己身边,在方皎月十岁时,她终于变为嫡女。

这一家子有个共同的爱好,就是爱吃狗肉。

尤其是方皎月,四五岁时就熟知各种做狗肉的法子了。

大秦国土狗众多,丞相府的人经常去附近的村民家里买些土狗过来,价钱给的优渥,很多村民都想把自己养的狗卖给丞相府,一条狗基本可以卖出一两银子的高价。

方皎月五岁半时来到梧桐县养病,一个月的时间,她让下人去附近的白云村买了三条土狗。

被人追杀,流落在白云村的皇后娘娘带着小太子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了,皇后娘娘到了白云村发现自己怀孕了,想着把孩子生下,再带着两个孩子回京。

方皎月自是不认识皇后和小太子,某天早上,她带着几个下人去村子里买狗,一眼就看中小太子秦臻牵着的黑狗。

这是秦臻从外面捡到的狗,养了三个月了,毛发黑亮柔顺,线条完美,是一条矫健冷酷的公狗。

方皎月一眼就看中了小黑,这条狗皮毛这么亮,肉肯定很好吃。

她让下人给五岁的秦臻一两银子,牵着小黑就要走。

秦臻不肯卖,说再多的银子也不肯卖。

方皎月一听就怒了,拿起十两银子砸向秦臻,哪知秦臻直接砸了回去,还拿起棍子要打她。

秦臻当然没打到她,被方皎月身边几个下人打得半死不活,小黑护主,被几个下人联手打死了。

方皎月扔下几两银子,让人抱着被打死的小黑扬长而去。

就这样,小黑进了方皎月腹中。

她吃过的狗太多了,没几天就把小黑给忘了。

秦臻却一直记着,他只有小黑这一条狗。

秦臻多次上门讨回公道,每次都被方家的人打个半死,直到半年后,方皎月回京,又过了半年,秦臻的舅舅找到他们,把他们带回了京城。

他回到宫里,又当起小太子,秦臻总是想起被方家的人打死的小黑。

十年后,他成长了很多,对方皎月不喜,但不恨她了。

然而,方皎月却在一次游湖中看上了年少俊美,风姿出众的太子殿下,她家里的几个哥哥都是有名的美男子,没想到太子殿下却比哥哥们还要俊俏。

方皎月回到家就和嫡母说了自己对太子殿下的情意,丞相夫人和丞相说了。

丞相进宫和皇上说了,皇上问太子殿下的意思,要是他也喜欢方皎月,可以考虑赐婚。

秦臻不愿意!

方皎月又让他想起了被打死被吃掉的小黑。

太子殿下竟然不喜欢自己?方皎月更加痴迷太子了。

皇上驾崩后,秦臻登基为帝,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古修远说他喜欢方皎月,秦臻被方丞相烦得头疼,马上就给方皎月和古修远赐婚。

古修远是个庶子,生母身份低贱,方皎月即使以前也是庶女,但她看不上古修远,又听闻古修远一直戴着个骇人的面具,是因为容貌尽毁,奇丑无比。

方皎月不肯嫁,方丞相是个忠诚的人,不敢违抗皇命,逼着方皎月嫁。

方皎月勾搭上家里的一个护卫,和护卫私奔了。

两人在逃跑途中遇到山贼,最后都死于山贼之手。

临死前,方皎月发誓,如有来生,一定要杀了秦臻。

然后,方皎月重生了,重生到她五岁半时,还带了一个金手指,就是一个男人和她连续三天接触的时间超过一个时辰,就会爱上她,对她死心塌地。

重生后的方皎月最想做的就是复仇,凡是得罪过她的人都被她杀了,其实也没多少人得罪过她。

但是作者说,本文女主是你骂她一句就要你命,你骂她两句就要杀你全家的设定,不喜欢看就滚!

重生后的方皎月就是走到哪里杀到哪里。

因为她带人打死了小黑,还给吃了,皇后娘娘上辈子很不喜欢她。

方皎月重生后用最快的时间来到白云村,在白云村就把皇后给杀了,一尸两命,嫁祸给山匪。

当时秦臻才捡到小黑不到一个月时间,方皎月又把小黑给虐待致死,最后吃了。

这一切,秦臻不知道,失去最爱的母亲和还没出世的妹妹,失去小狗,秦臻一个五岁的孩子一蹶不振。

方皎月一直陪在秦臻身边,给予秦臻温暖,关爱。

秦臻开始变得暴戾,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多次寻死未果。

方皎月陪着他一起饿肚子,还亲手做饭给秦臻吃,一双嫩白的手都被火和油烫伤了。

次数多了,秦臻从悲恸中走了出来,在他心里,方皎月就是他的依靠。

渐渐地,秦臻爱上了方皎月。

上辈子,是舅舅带秦臻和皇后娘娘,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小公主回京。

然而这辈子,秦臻的舅舅在找寻他们的路上不慎跌入山崖,尸体都没找到。

长大后,方皎月把金手指发挥得淋漓尽致,让京城一群青年才俊都爱上了她。

就连几个哥哥都为了她不娶妻,这时作者提了一句方皎月不是丞相亲生的女儿,和哥哥们没有血缘关系。

方皎月一边和秦臻暧昧,一边吊着很多男人,这时候,她发现古修远竟然是个清俊的美男子。

此时,这个文的字数已经有一百万了。

方皎月爱上了古修远,古修远也爱上了她。

至于秦臻的结局,登基后,他和方皎月说此生只娶她一个人为后。

方皎月假装感动,出宫后设计自己遇险,秦臻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带着暗卫出宫救她。

被古修远擒住,受尽百般折磨后,方皎月告诉秦臻。

你的母后是我所杀。

你的父皇是我让人给下的毒。

就连你舅舅,你外祖父一家也是我所杀。

你身边对你忠心的嬷嬷和太监也是我所杀。

等你死了后,古修远就要登基为帝,到时我会屠尽秦氏一族。

秦臻气怒攻心,口吐鲜血,在心爱的女人和最好的朋友的双重背叛之下陷入昏迷,又发起了高烧。

方皎月当着他的面把皇族的人全部杀了后,让秦臻被五马分尸,死得极其凄惨。

林夏桃当初追这本小说时,一直以为秦臻是男主,以为最后女主不会再复仇再杀人,而是会和秦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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