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17)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林夏桃 ┃ 配角:秦臻 ┃ 其它:宠文 太子爱上了他的狗 立意:善良的人有好报 : 林夏桃穿到一本重生复仇文里,成为里面那个被女主五马分尸的可怜太子身边的那条小黑狗。 穿越的第一天,脏兮兮的小狗舔得五岁的秦臻一脸都是口水,秦臻却一丝嫌弃都没,笑得像个小傻子。 林夏桃想,就是他了,她要让这个善良的小太子为她养老,她要保护好这个小可爱。 十四年后,小狗变成老狗,林夏桃在秦臻怀里安详闭上了眼睛。 点击展开

可不看书又不能干别的,一直发呆或者胡思乱想,她都要疯了,也不能跑出去自己遛自己,就怕不小心被人打死了。

放一本话本在秦臻这里,她晚上看?不行,魏湘雅每天都会检查秦臻的书本,不能教坏小孩子,让秦臻看到少儿不宜的话本不好。

她只能看看三字经,论语,诗经等等这样的书籍了,跟着秦臻一起学习。

看了几页后,林夏桃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诗经》,那些诗词写的太好了,她把《三字经》放回书桌上,一只狗爪子去扒拉那本《诗经》。

一不小心力气用大了些,啪的一下,书本掉在地上。

林夏桃吓得狗毛都炸了,狗脑袋一偏,两只狗眼直勾勾盯着不远处的小木床。

吓死狗了,还好没把秦臻吵醒。

狗爪子挠挠耳朵,林夏桃乖乖在地板上坐好,用爪子去翻那本书,她上次看到第几页来着?给忘了,明晚得往书里放片叶子当书签才行。

一直到鸡鸣声响起,林夏桃用爪子把书合上,嘴巴里叼着那本书,费了很大劲才把书放回书桌上,狗爪子又推了推,把几本书推得整整齐齐的。

只是看到书本上留下的那些湿漉漉的痕迹,把纸张浸湿了,狗毛擦了擦也没擦掉,林夏桃傻眼了,这不是她干的。

她从书桌上跳到椅子上,又从椅子上跳下来,步伐矫健回了狗窝,慢慢躺好,睡觉,睡觉,她什么都没干。

秦臻早上收拾好,吃过早饭后,拿起书包打算去学堂了。

魏湘雅在给他收拾书桌,看到最上面那本《诗经》上有几片水渍,魏湘雅愣了愣,问秦臻:“你是不是不小心把水倒书上了?”

秦臻疑惑:“没有。”他走过来看,看到那些水渍,不是很确定道:“娘,可能这是我昨晚看书睡着后流下的口水。”

他记得他昨晚看书困了后,趴在书本上眯了一会儿,估计那时候流口水了。

好丢脸,秦臻严肃道:“娘,这事你不可以和别人说,我保证以后看书不睡觉,更不会流口水了。”

第十四章

魏湘雅摸摸秦臻的脑袋:“去学堂吧。”

秦臻点头,往狗窝的方向看了一眼,小黑还在睡觉。他有点郁闷,挠挠自己的后脑勺,背着书包出去了。

到林府门口,就看到两辆马车等在那里,秦臻上了后面那辆马车,没多久,林长卿也上来了,掀开帘子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林渊和林子升坐前面那辆马车,他们比秦臻和林长卿大好几岁,玩不到一块去,也没共同的话题,秦臻和林长卿也不想和他们玩耍。

尤其是林渊,虽然才十岁,但为人古板严肃,再加上林长卿经常听人说长兄如父,看到林渊他就心里发怵,都不敢大声说话了。

“秦臻,你早饭吃的什么?”林长卿找话说:“那个方小姐还在我家里,还没回去。”

今早吃早饭时,方皎月依旧和他们坐在一起吃的饭,还霸占了娘亲的怀抱,林长卿有点不高兴,觉得方皎月抢走了娘亲的宠爱,他这么大了不需要爹娘再抱着,可是他妹妹需要啊。

秦臻回:“面条和南瓜饼。”

想到昨晚娘亲和自己说的事情,秦臻脆生生道:“方小姐是女孩子,我们是男孩子,男孩子只能和男孩子玩,和女孩子玩会被人笑话的。”

林长卿也不想和女孩子玩:“那我们以后别和她玩。”

暖水阁,林夏桃病恹恹靠在李氏怀里,揪着李氏脖子上戴着的围巾玩。

“奶娘,我想去西边玩。”

李氏不想带林夏桃出去玩,小孩子体弱,冬天太冷了,那个风吹在人脸上,像是被利刃刮过似的,很痛很痛。

她怕林夏桃着凉生病,这么小的孩子很容易就早夭了,李氏想到自己早夭的孩子,摸摸林夏桃的头:“小姐,咱们不出去,就呆在屋子里玩。”

林夏桃生气了:“我就要去西边玩,西边玩了还要去东边玩。”

反正她还小,可以随便任性,两岁的小孩子,大家包容心都很大。

林夏桃看李氏的脸色,见她没生气,小嘴一憋,就要哭了。

“那小姐多穿点。”李氏没有办法,只能让杏花去给林夏桃找衣裳,让秋月去通报夫人。

林夏桃本来穿的就厚,杏花又给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戴上毛绒绒白色的狐狸帽,连手套和围巾都给林夏桃戴上了,围巾和帽子把林夏桃一张小脸都遮住了,就露出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秋月跑回来了,气喘吁吁:“夫人答应了,方小姐一直在哭,夫人忙着哄她,现在顾不上小姐。”

李氏面色一变,把秋月和杏花叫到跟前,看一眼林夏桃,寻思小姐就两岁,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

李氏故意敲打两个丫鬟:“知道在主子家做事,什么最重要吗?”

这点秋月和杏花是知道的,她们是夫人从伢婆子手里买回来的,如果夫人没买她们,她们可能会为娼,也可能被老男人买回家当童养媳,最好的结果就是被大户人家买回去当丫鬟。

虽是奴隶,但比上面那两种结果都要好,尤其是在林府当丫鬟,老爷夫人和善,给的工钱也比别的人家要多。

自从小姐出生后,她们被调过来伺候小姐,工钱翻了三倍,吃的住的穿的都更好了,她们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府里其他下人看在小姐的面子上对她们也是毕恭毕敬。

李氏经常敲打她们,培养她们对林夏桃的忠心。

杏花低头回:“对主子一定要忠心耿耿。”

秋月:“可以不聪明,也可以不够勤快,但一定要对主子忠心。”

李氏满意她们说的话,她走了几步,点了点头:“你们现在伺候的人是小姐,把小姐伺候好了,再过个几年,你们想嫁人了就去和夫人说,夫人肯定会给你们找个好婆家。”

“不想嫁人也可以一直伺候小姐,等小姐大了,你们都是小姐身边的老人,小姐自然不会亏待你们,那位方小姐再好,她是丞相大人的千金,但不是你们的主子,大把人有趋炎附势的心理,可方小姐肯定看不上。”

杏花吓得脸一白。

秋月面色也变了,连连表示忠心。

她们没讨好方皎月的心思,就算那真是丞相大人的女儿,但京城离梧桐县太远,她们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梧桐县,眼光看不到京城那个方向,只想把小姐伺候好,小姐看在她们伺候她的情分上,以后能够对她们好点。

李氏去抱林夏桃抱了起来,抱着她朝外走去,两个丫鬟连忙跟上。

林夏桃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表情,上马车后就靠在李氏怀里打瞌睡,县城的西边李氏来过很多次,除了有座巨大的宅院,并没什么好看好玩的。

巨大的宅院,想到什么,李氏觉得那可能是方皎月居住的宅院,那座院子占地面积广阔,外面修了路,还种了花草和树木,更挖了一个小型湖泊。

只从外面看,这座宅院比林府还要宽阔气派,里面肯定也很奢华。

梧桐县其他大户家族里的老爷夫人,李氏都是见过的,如果那座宅院真是他们谁的,她不可能不知道,总会听人说起过,而且那些老爷们也没这个财力。

但是夫人派出去找方小姐奶娘的小厮们有没有去西边的宅院呢?李氏并不清楚,按道理很容易就找到方小姐的奶娘和管家了,可昨天派了那么多小厮出去,今早也有小厮出去找了,就是没找到。

梧桐县就这么大的地方,他们都在这里生活十多年,不敢说每家每户都了解,十家八户还是清楚的,结果就是找不到方小姐的奶娘。

丞相府的千金小姐来梧桐县,住的地方肯定不会差,一直找不到人才让人心生奇怪。

“奶娘,我困了。”林夏桃在李氏怀里蹭了蹭。

李氏回神,低声道:“小姐睡吧。”

见林夏桃闭上眼睛了,李氏本想带她回去,转念一想,既然都出来了,那她就去西边那座宅院问问。

林夏桃睡不着,她娘派了那么多人出去,就是找不到方皎月的管家和奶娘,说明什么?说明方皎月早就吩咐过他们,有人上门询问家里的小姐走丢没?回答说没有。

这样方皎月就能赖在她家里,没找到方皎月身边的下人,她娘肯定也不会把方皎月赶出去,只能一直照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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