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14)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林夏桃 ┃ 配角:秦臻 ┃ 其它:宠文 太子爱上了他的狗 立意:善良的人有好报 : 林夏桃穿到一本重生复仇文里,成为里面那个被女主五马分尸的可怜太子身边的那条小黑狗。 穿越的第一天,脏兮兮的小狗舔得五岁的秦臻一脸都是口水,秦臻却一丝嫌弃都没,笑得像个小傻子。 林夏桃想,就是他了,她要让这个善良的小太子为她养老,她要保护好这个小可爱。 十四年后,小狗变成老狗,林夏桃在秦臻怀里安详闭上了眼睛。 点击展开

“小姐。”小厮跟在后面:“从这里走。”

方皎月仰起脑袋:“多话。”她沿着村子西边的那条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见秦臻,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样了,她要让秦臻和皇后娘娘都喜欢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会对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会爱上她。

过个十多年,她再复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厮马上会意,进了小院。

然而,房门紧闭,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厮过去敲门,没有人回应。

“小姐,没人。”

方皎月皱眉:“去找两个村民过来问话。”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这个时候,皇后娘娘已经怀孕了,她很少出门,现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会不在家。

四处看了看,只觉得小院萧条,一点人烟气息都没。

没有多久,小厮就带了一个在附近锄地的村民过来。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发抖:“搬走了。”

他们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时,发现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开门,过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从县城回来,他们过去询问,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对老夫妻都不知道,他们更加不晓得。

方皎月又问了几句,见实在是问不出话来了,让小厮给了村民几个铜板。

村民走后,小厮问她:“小姐,还去买狗吗?”

“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方皎月有点不耐烦:“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语:“不应该。”

小厮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够过问的,两个小厮忙进了村子,剩下车夫在不远处保护小姐。

方皎月绕着小院走了一圈,一点线索都没找到,魏湘雅大着肚子,又带着个五岁的小孩子,没那个能力离开得太远。

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第十二章

方皎月问方七,秦臻是怎么给县令三公子当的学伴?又问梧桐县县令有何背景?

方皎月上辈子在梧桐县生活大半年,并没和这个县令打过交道,大秦氏族势力强大,朝廷都是由几大家族把持,可以说,就算是在小地方为官,也是哪个大家族的旁系。

方七道:“这县令叫林文昌,是京城林家正经的嫡少爷,十多年执意要娶一商贾之女为妻,被林家赶到这不毛之地来了。”

来之前,方丞相就把这些情况告诉方七了,并说林文昌怕是永远不会回京了,不需要和他交好,但也不要交恶。

虽然林文昌和父母兄长大吵之后,带着妻子远赴梧桐县为官,但毕竟是林家的人,能够不要得罪还是别得罪的好。

方皎月点点头:“好像有点印象。”

这事她长大后听京城那些贵女说过,说那商贾之女长得一幅狐媚子样,林文昌被她迷住了,才看不上大家族里的贵女。

大家说起这事,各个不屑,嘲讽,让一边的林仙蕙脸都气青了。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方皎月重新坐下,她要想个接近秦臻的对策。

这天下午,林夏桃去外面玩了一会儿,就和两个丫鬟呆在屋子里烤火。

李氏给她剥了个桔子,怕桔子太凉了,只给林夏桃吃了半个,又拿着从外面买回来的点心喂给林夏桃吃。

林夏桃由着她喂,吃了好几块杏仁酥后,林夏桃朝外望了一眼,今天的太阳已经落山了,她猜测着时辰,几个哥哥这个点应该从学堂回到家里。

她知道自己在哥哥们心里的地位,就是他们的小心肝,他们每天从学堂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过来看她,和她说一大堆话,再去做功课,一家人一起吃晚饭。

今天哥哥们怎么还不来?

“杏花姐姐。”林夏桃偏头,甜甜道:“你去问下,哥哥们是不是还没放学?”

杏花把手里给林夏桃做的袜子放下,这个点,几位少爷应该回到家了啊。

她忙道:“我马上就去。”

杏花一路跑到前厅,正要去问问守门的小厮,几位少爷回来没有?就看到送少爷们上学放学的马车停在不远处。

她小跑过去,问林渊的书童:“小姐让我过来问少爷们呢?”

书童回:“少爷们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位摔倒在地的小孩,一并把她带回来了,几位少爷都围在那小女孩身边。”

杏花问了一句:“小女孩?”

“大概五六岁吧,身上还穿着狐裘,很贵气。”

杏花点点头,跑回暖水阁。

把书童的话一字不差说给林夏桃听:“少爷们心善,这是救人去了。”

“穿着狐裘。”林夏桃皱眉:“五六岁的小姐姐。”

这梧桐县能够穿上狐裘的小姐没几个,她的几件狐裘都是外祖父家送过来的,至于祖父祖母家,林夏桃发现自己一点印象都没,可能她爹的爹娘早就死了吧。

“是啊,大少爷身边的书童就是这样说的。”杏花不解:“小姐,要不我再去问问?”

林夏桃摇摇头:“不用了,你们呆在屋子里吧。”她看李氏:“奶娘,你抱我过去,我想去看看那个小姐姐。”

李氏吩咐了秋月和杏花几句,抱着林夏桃去了前厅。

林夏桃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有点杯弓蛇影,一听到穿着贵气,年纪又是五六岁,她就想到女主方皎月。

总觉得如果这个小女孩是方皎月,就是故意来接近她的哥哥们,或者说通过她的哥哥们来接近秦臻。

林夏桃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头。

李氏以为她眼睛不舒服:“小姐,不可乱摸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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