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11)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主角:林夏桃 ┃ 配角:秦臻 ┃ 其它:宠文 太子爱上了他的狗 立意:善良的人有好报 : 林夏桃穿到一本重生复仇文里,成为里面那个被女主五马分尸的可怜太子身边的那条小黑狗。 穿越的第一天,脏兮兮的小狗舔得五岁的秦臻一脸都是口水,秦臻却一丝嫌弃都没,笑得像个小傻子。 林夏桃想,就是他了,她要让这个善良的小太子为她养老,她要保护好这个小可爱。 十四年后,小狗变成老狗,林夏桃在秦臻怀里安详闭上了眼睛。 点击展开

她有那个勇气和胆量和离吗?带着自己孩子离开?

姚玉兰发现自己没有。

林家祖训,林家的男人不能纳妾,然而,丈夫的那些兄长们,以及堂兄弟们虽然没纳妾,都养了外室。

魏湘雅对姚玉兰印象不错,姚玉兰和她说,说是给林长卿当书童,其实是学伴。

也说了她要是答应的话,可以住到林家去,等她月份大了,生孩子时,家里的下人们都可以帮上忙。

魏湘雅说自己考虑下。

“娘。”姚玉兰走后,秦臻从堂屋出来了,两人的谈话,他大部分听了去:“我去。”

魏湘雅奇怪看向他。

秦臻板着脸,像个小大人:“那里安全,我不想再有人半夜来吓我们了。”

魏湘雅怔住,眼神深深地看着秦臻。

原来,这孩子什么都懂。

第九章

这几个月,从逃亡路上到居住在白云村,魏湘雅吃了很多苦,被人打过,骂过,甚至差点被人强占便宜。

秦臻一路上也是受尽各种苦楚。

到了白云村,他们遇到一对善良的老夫妻,见母子二人可怜,低价把房子租给魏湘雅。

于是,魏湘雅和秦臻才有了容身之处。

可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又带着个年幼的小孩子,村里大部分人都算不错,只顾着自家小日子和农活,但总有一些嘴碎,下三滥的人。

村里的女人如果没有男人,带着小孩子生活,日子都很难过。

更别说她一个外地过来的女人,偏偏还年轻貌美。

每次带着秦臻去县城的路上,回来的路上,总是有男人眼神放肆盯着她看,故意说一些下流的话。

刚开始,魏湘雅还红着脸呵斥他们,结果那群男人见她生气,越加放肆。

次数多了,魏湘雅就冷脸拉秦臻走过。

白天还好一些,相对比较安全。

到了晚上,经常会有人过来敲门,嘴里说的话一句比一句肮脏,她每晚都被吓得半死。

好几次,秦臻被吓醒了,爬到她的床上抱着她哭,说想回宫找父皇。

有次村里有个大姐的丈夫在县城的酒楼喝了酒,天黑了还没回家,结果那个大姐带着家里的人拿着扁担锄头跑进她家里,骂的很难听,怀疑她勾引她男人,把她男人藏了起来。

即使她什么都没做,更没和村里的男人说过话,找他们帮忙干过活,但他们对她的态度并不友好。

魏湘雅一直想带秦臻去县城生活,租个好点的房子,再把他送进县城最好的学堂读书,无奈她没存下多少银钱。

“这事我再想想。”魏湘雅垂眼,摸了摸秦臻的脑袋:“刚才那位夫人是不错,但娘还没见过她的孩子,小孩本就玩闹,要是有欺负你的心思呢?”

秦臻想说,他自会想办法讨回来,但也知道,如果他真被人欺负了,他报复回来,吃亏的还是他娘和他。

他现在不是小太子,没有人会让着他,宠着他。

“去和小黑玩吧。”魏湘雅说完这话,走到凳子旁坐下,拿起一个香包绣了起来,上面已经绣好两朵娇艳粉红的桃花了。

魏湘雅打算再绣一些叶子和一个仙桃出来,如果小桃再过来,她就把这个香包送给她。

对孩子食言总是不好的,她有孩子要教导,得给臻儿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不过魏湘雅觉得小桃不会再来了,她年纪小,忘性大,估计昨天回到家就把刚认识的湘姨和小哥哥忘了。

林夏桃趴在窝里,动都不想动,身上的伤好了很多,但走起路来,狗腿还是有点痛。

秦臻蹲在狗窝旁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蹲的久了,他腿麻了,搬了个小板凳过来。

他坐在小板凳上,把小黑从狗窝抱了出来,两条小短腿紧紧并拢在一起,让小狗趴在他腿上,小手拨开小狗背上的毛发,开始寻找伤口。

他每天都有给小黑擦拭伤口,还给小黑涂药,那些伤好得很快。

秦臻发现小狗的后右腿那里秃了一块,也就两粒米的大小,不拨开毛发看根本看不到,但他还是有点难过,小黑当时肯定很疼。

“我会对你的好的,你不能乱跑,也不能咬人知道吗?”摸摸狗耳朵,又轻轻捏了捏,秦臻奶声奶气道:“别人给你饭吃,你不能乱吃。”

林夏桃不理他,趴着不动,狗眼看向不远处的木桌。

好无聊啊,什么都干不了。

等林长卿从学堂回来找林夏桃玩时,林夏桃已经醒来很久了。

她把林长卿拉到最角落里,不准奶娘和丫鬟过来偷听,这才神秘兮兮小声道:“三哥,你想不想找学伴?”

林长卿今年刚上学,又才五岁,也不懂事,自是对学习一点兴趣都没,他连书都不想读。

更别说找学伴了,至于每天按时去学堂上学,也是怕被姚玉兰罚站。

他以前闹过,发现没用,不管他撒泼打滚,还是哭闹喊叫,娘亲根本不理他,随便他闹。

等他闹累了,想吃东西了,娘亲也不准下人给他食物吃,就让他饿着。

闹了几次,林长卿就不敢闹了,每天乖乖提着书包跟两个哥哥去学堂。

再不爱读书,去的勤快了,还是学了几个字。

“不想。”林长卿很认真:“我想骑马。”

“等你大点,你就能骑马了。”林夏桃抓过三哥的小手捏了捏:“三哥哥,你要好好读书,这样你才能教我,我觉得你好厉害,都会写我的名字。”

林长卿突然被夸,再看到妹妹眼睛清亮,脸上都是对他的崇拜,一瞬心脏跳动加快,心口处都是热乎乎的。

他怪不好意思的,脸蛋发烫,其实他是骗妹妹的,他还不会写妹妹的名字,只会写个林和小,就连他的名字,他也只会写前面两个字。

但这不能和妹妹说,大哥和二哥本就比他厉害,他再说自己不会写妹妹的名字,妹妹不最喜欢他了该怎么办?

林长卿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一定把自己和妹妹的名字学会,再写给妹妹看。

林长卿拍着胸膛保证:“嗯,我会教你读书认字的。”

“我昨天去白云村玩,认识个小哥哥,和你差不多大,三哥,你请他当你的学伴吧。”

林长卿有点不高兴,家里都有三个哥哥了,妹妹竟然还出去找别的哥哥。

“他长得挺好看,也会读书。”林夏桃笑眯眯的:“不过没三哥厉害,也没三哥好看,三哥是这个,有两个大拇指这么厉害,那个小哥哥只有半个小指这么厉害。”

林长卿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大拇指,又看自己的小指,得出结论,那人长大了也没他厉害。

爹爹和娘亲那么大了,他们的小指依旧没拇指大。

李氏只看到两位小主子脑袋碰着脑袋,手拉着手在说悄悄话,她笑了笑,移开视线。

终于,林夏桃和林长卿说好了,两人现在就去白云村找学伴。

“那个小哥哥还养了一条小黑狗,特别可爱。”

林夏桃说:“三哥,我很喜欢那条小狗,你不能欺负小狗。”

林长卿其实挺喜欢猫猫狗狗的,小兔子也喜欢,但是姚玉兰不准他养,他也就没坚持了。

他现在那么多时间呆在学堂,回到家要做功课,还要陪妹妹玩,就算养了小猫小狗,也没时间照顾。

不过让秦臻做他的学伴,那他们就是好朋友了,秦臻的小狗也算是他的小狗。

林长卿觉得很划算,他不但能够多个学伴,还能多条小狗。

小主子说要出去玩,可天都快黑了,李氏担忧,偏偏小主子年岁小,讲道理他们也听不进去。

只能让人去禀告给姚玉兰,姚玉兰听说小儿子和女儿要去白云村找学伴看小狗,她同意了,说多让人跟着。

大丫鬟等通报的人出去后,忍不住问:“夫人,这城里那么多和小少爷差不多年岁的孩子,何必要去村里找?”

姚玉兰想到魏湘雅,虽然就说了一会儿,但气质和谈吐,姚玉兰知道自己比不上魏湘雅。

她是商贾之家出身,从小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但是魏湘雅气质更胜一筹,怕是京城里哪个世家的千金小姐。

再加上她敢和丈夫和离,主动带着稚子离开,而不是回去依附娘家人,姚玉兰敬佩魏湘雅这份勇气。

“那不一样,县城里那些孩子都比不上那一个孩子。”姚玉兰揉了揉眉心:“去吩咐厨房,晚点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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