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霸总文里的女配+番外(43)

作者:落墨易桉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励志人生 甜文 穿书 主角:姜樱 ┃狗男人后悔了,但没用 立意:爱自己才能获得爱 书里,姜樱是倒追男主的恶毒女配。 男主是厉家收养的养子,身份卑贱,在上流社会备受欺凌和嘲笑。 他们看不起他,质疑他,侮辱他。 十几岁的少女,为他放下自尊,为他挡住骂名,如果可以,她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换他一生平安喜乐。 姜樱总以为,只要自己付出所有,总有一天他也会喜欢她。哪怕只有她对他的万分之一,她也满足了。 点击展开

后面的话父亲没有说出口,我却听明白了。

我这样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居然生了一张极其漂亮的脸蛋。

美貌对别人来说是求而不得,对我来说,却是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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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初中开始,我行走在贫民窟里充满泥泞的道路时,就常常会有流氓将视线落在我身上,那种如同盯上什么猎物的恶心眼神,着实让我恐惧。

好在校服宽大,能遮掩住我渐渐发育成熟的身子。

我也慢慢学会掩盖自己的美貌,将刘海留长,遮住潋滟的桃花眼,走路也经常垂着头,尽量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的长相。

只有这样,我才有足够的安全感。

然而这种独特的让我获得安全感的方式,却让我成了同学眼中的怪咖。

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想好好学习,然后逃离目前的一切。

我羡慕电视机里那些踩着高跟鞋,笑容自信明媚的女孩子,羡慕她们身上穿的钻石礼服,更羡慕她们温暖的家庭和无忧无虑的生活。

我想,只要我能考出去,也能活得和她们一样精彩。

只是那些少女的小心思,还没来得及实现,就已经被现实击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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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亲谈完话的第二天早上,我便将刘海梳了上去。

光洁饱满的额头完完全全暴露在空气中,我望着镜子中那个穿着白色卫衣,浅色牛仔裤的女孩子,突然就觉得有一瞬间的陌生。

那天,我第一次昂起头颅来走路。

贫民窟中鱼龙混杂,仍旧会有小混混用那种让人恶心的眼神望着我,他们冲我吹口哨,我都充耳不闻,只顾着往前走。

这一刻,我竟然觉得自己无比自由。

我去了火车站,用自己存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张去北方的火车票,听说那里冬天会有很大的雪,不像我们这里,偶尔下一次还常常伴随着水花。

可是临到上车的时候,我又开始犹豫。

我站在火车站候车处,脑海中闪过父亲苍老的脸庞和林想那张稚嫩的面容,脚步却怎么也挪动不出去。

明明只要多踏出几步,就可以远走高飞。

但我脚下却像灌了铅,沉重得要命。

有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提醒我:“姑娘,你不上车吗?火车马上就要开了。”

我慢半拍反应过来,朝他摆摆手:“我买错票了。”

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在心里唾骂自己。

林梦。

你真是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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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学历论的南洋,只有高中学历的我,根本就找不到好的工作。

我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一份在饭店后厨洗盘子的工作,双手每天都被浸泡在冰冷的洗碗水中,赚着微薄无比的薪水。

生活是如此暗无天日而又毫无希望。

即便我拼了命地刷碗,每个月也只能获得三千多的工资。

加上父亲每月打工和做小手工的五千多块,一个月也只有不到九千。除去各种日常花销,离四十五万还遥遥无期。

饭店人手不够,我有时候也会放下后厨的工作,出去端盘子。

有天我去给“天”字号包厢送菜的时候,有个打扮时髦的女人注意到了我,她打量了我半天,最后对我说:“你要不要来我们蓝魅工作?保准薪水是你现在的几倍还要多。”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蓝魅在南洋是种怎样的存在。

只是听到她提到薪水,不可抑制地动了心。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以为我的动心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对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孩一见钟情。

然而现在……

我甚至没有问蓝魅究竟是做什么的地方,就对她说:“我愿意去你那里工作。”

我努力朝她露出一个笑容。

她见了,笑得不行,朝我递出一个名片:“好了,比哭还难看,我们蓝魅从不勉强人,你好好考虑考虑,考虑好了再给我答复。”

我接过那张名片。

与此同时,脑海中闪过前几天高利贷去我家催债的场景,他们拿着刀,威胁说要砍掉父亲的双手。

我低头,看向上面的蓝魅.高.级.会.所几个字,坚定地道:“不用考虑了,我今天就和你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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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换上工作服,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纸醉金迷。

上等人挥金如土,随随便便撒下的小费,就足够我们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我陪着笑,应付着各种各样的男人。

同时也忍受着他们时不时地动手动脚。

有个男人表示,想要邀请我出去。

我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显然,如果出去,会挣得更多。

但我还是笑着拒绝了他。

这年我才刚刚十八岁,即便已经堕入深渊,依旧渴望会遇到曾经期待不已的爱情,盼望着会有个人,拉我出泥泞。

一晚上的时间,我就挣了三千多块。

我拿着钱回到家的时候,父亲仍旧坐在客厅里,替滑稽的卡通形象粘眼睛,这次是派大星,粉嘟嘟的海星,正憨厚朝着我笑。

我拿出成沓的钱,交到父亲手里。

父亲抬起头来,一眼看到我脸上还没卸去的浓妆:“你……你去哪儿了?梦梦你听我说,爸爸会想办法凑钱,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做傻事。”

他语气听起来担忧极了。

可我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只说了一句我累了,就回到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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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我白天睡觉,晚上就出去上班。

负责带我的姐姐说我的名字太寡淡,于是替我将姓氏林改为了琳,我在蓝魅的名字也就变成了琳梦。

日子一天天得过,直到那天,我碰到一个男人,他生的英俊冷峻,不像其他客人那样对我动手动脚,只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喝闷酒。

我看他看得出了神,只觉得他完全符合我少女时期对男性的所有幻想。

我想,他一定出生于很好的家庭,有着最好的家教,如果林想也像他一样拥有那么好的出身……

思绪不受控制,信马由缰。

突然我听到男人旁边那个肥头大耳的老板开了口,示意我对男人做出些亲密的举动,我犹犹豫豫地送上红唇,却没想到一把被男人推开。

额头撞到茶几尖角,有血流出来。

我还来不及喊疼,下一秒,就落入了男人宽厚温暖的怀抱当中。

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抱着,就好像我是他宠在心尖尖上的人,然而后来,我听到男人喊了别人的名字。

他一声声呼唤着“樱樱”,我便知道,自己这是被当成了别人的替身。

后来发生的一切水到渠成,人生第一次,我青涩又紧张。

他很兴奋。

渐入佳境后我也渐渐能体会到其中的快乐,只是每次亲吻我的时候,都会一声声叫着樱樱这个名字。

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

我曾一度放纵自己沉沦,到最后还是被他那一声声深情的“樱樱”唤醒。

林梦,清醒一点吧。

你只是个替身。

☆、番外·琳梦

至死不渝的爱情会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唯独不会是我。

我想了整整一宿,终于顿悟了这个道理。原来郁积于胸的不良情绪突然就烟消云散,想通后我沉沉睡去,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醒来,男人提出要给我钱。

钱这么好的东西我怎么肯拒绝?

他让我自己填一个数字,我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到最后狮子大开口,朝他要了一百万。

没想到他真的同意了!

男人的阔绰简直远超我的想象,他想用钱摆脱我这个麻烦,而我恰好需要钱,多划算的买卖,双方都获得了自己想要的。

一百万很快就入了我的账户。

我辞了蓝魅的工作,从里面拿出四十五万来还清了父亲欠下的高利贷,然后又在街区租了一家店面,准备开一家面包店。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会给我烤香甜的面包。

只是后来母亲病重,生活困窘,连基本的生存都成了问题,他每天忙于生计,再也没了心思去研究美食。

但现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我雇佣了一个面包师,父亲本来就没有什么正式工作,索性就在店里帮忙,闲暇的时候和大师傅学学做面包的手艺。

日子平淡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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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店慢慢走上正轨之后,我带着父亲和林想搬出了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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