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剧院之王(38)

作者:向家小十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西方罗曼 重生 励志人生 升级流 主角:阿尔 阿尔好不容易在戏剧行业熬出头,却突然重生到十三岁。彼时,亲爹刚死,毫无生存能力的亲妈正准备带着一家子集体寻死。阿尔盘算,回都回来了,大家就别死了!从此,赚钱养家,弥补遗憾,登顶巅峰,终成剧院之王。 本文是篇讲述西方戏剧行业的娱乐圈类轻小说,偏理想化,非常治愈,文中凡有努力,必有收获。点击展开

贝儿哭着说:“那都是戏啊。”

吉蒂说:“假戏真做,不都是那么一回事吗?”

贝儿继续哭:“可仅仅是甩掉他又怎么样呢?我还是不甘心啊!”

吉蒂很不耐烦了:“不甘心又能怎么办啊?难不成你还能杀了他不成!”

贝儿便如被提醒了什么地猛抬起头来,一双哭得通红的美眸几乎要冒出了火:“啊!吉蒂,你说得对啊!对啊!我恨不得杀了这只不要脸的狗,一棒子狠狠打杀了他!割了他那条惯会骗人的狗舌头!”

吉蒂吓了一跳:“亲爱的,杀人犯法啊。”

贝儿笑了。

她脸颊上还有着未干的泪痕,可这一刻的笑容中竟透出了点儿当初《卖花少女》时期才有的少女天真了:“你刚不是说了吗?假戏真做,不都是那么一回事吗?”

十分钟后,正琢磨一句歌词的阿尔就迎来了这么两位美女。

他瞠目结舌地望着两位漂亮女演员:“什么?你们想杀了男主角?”

但转而一想……

他又不禁兴奋起来:“妙啊!”

作者有话要说:

【注1】东方这边的小孩都是父母从垃圾堆捡的,西方那边的小孩是被鹳鸟送来的(我:麻烦好好抄作业,我才不是垃圾桶、厕所粪坑里、菜市场里捡回来的呢!生气!)

【注2】摘自莎士比亚《亨利四世》。

第29章 卢克:金发蓝眼白皮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后来, 阿尔无数次回想自己一时冲动跑去找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说要改剧本时的情境。

在听了他的话后,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彼此对视了一眼后,既没有立刻反对, 也没有表示赞同,仅仅是低头开始沉思。

可那种沉默一度让人惴惴不安, 还会迫使人情不自禁地开始在内心中不断反省:

“啊, 太糟了!我真是被最近的顺利冲昏了头!”

“上帝啊,作为一名新人剧作家, 我到底是哪来的底气认为自己可以当家作主了?”

“想改剧本就改剧本, 如此的轻率, 如此的随意,如此的……”

“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的样子!”

阿尔差点儿陷入严重的自我厌恶之中。

他后悔自己刚取得一点儿成绩就忘记了谨慎这个词怎么写!

但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几乎是同时抬起头。

然后,他们又彼此对视了一眼。

这对合作多年的老朋友之间似乎存在什么独特语言, 可以不用付之于口,只凭眼神和脑电波就能作到无阻碍的交流。

只是这种交流,往往会让站在一旁等待的人感到更加焦虑和不安。

幸运的是, 结果是好的。

米尔森先生说:“倒是可以一试。”

汉克李导演喋喋不休地说:“我早知道你们这些所谓的天才就没有一个安分的,你们简直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我太讨厌和什么天才合作了, 永远都是意外不断……”

但哪怕发了这么一堆牢骚……

在突然的一瞬间, 他却冒出来一句:“你还傻站着等什么?还不快把你改好的新剧本拿出来给我看看!臭小子,假如不够精彩, 休想我同意!”

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

实在出乎意料。

后来,米尔森先生说:“假如你第一次给我看的剧本就是这个版本, 我可能从一开始就不会同意。但不知道为什么, 看你们排练一段时间那个初代版本后,你再拿出这个修改版本,我突然觉得, 好像也可以了。”

至于汉克李导演的想法,可能除了米尔森先生外,没人能理解。

他的说法极度迷信:“既然是来自上帝的眷顾,那就让我们好好地接受它吧!”

但不管怎么说,阿尔当时的内心都充满了无法控制的喜悦。

他兴高采烈地跑回去,灵感如潮水一般涌来,恨不得立刻让脑海中想象的一幕化为现实,出现在舞台之上。

与此同时,也由于他过分废寝忘食的超高工作效率……

男主角马特很快就迎来了这一噩耗。

“被抛弃也就算了,还要被杀死?”

马特十分不情愿。

但没关系!

他儿子兰迪在阿尔开出“每周给你涨二十块工资”的条件后,又一次把亲爹给卖了。

而且,兰迪似乎对能看到“亲爹被情人杀死”(哪怕仅仅是在剧中)这件事,感到十分开心。

他之前拿了钱就跑得无影无踪,可这会儿得知有这样的剧情后,居然时不时来剧组报道了。

舞台监督虽然明令禁止演员们带家属来添乱。

但兰迪并不属于那种添乱的类型,继承自父亲的音乐天分,让他很快就获得了音乐总监的欢心,偶尔还能进入到音乐总监、编舞、马特以及阿尔的四人讨论小组,提出一些十分有用的建议。

有一次,阿尔紧皱眉头,纠结一首歌的歌词韵脚。

当时,他的想法卡在了第一句“我等了很久(so long)”上面,思来想去也找不到词来与之匹配,刚好兰迪走过来瞥了一眼,随口建议:“为什么不试试alone?”

那一刻,茅塞顿开。

缪斯女神冷漠的俏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浅浅的微笑。

在接下来的时间,阿尔自然抓着送上门来的人才,将之前写的歌统统改了一遍。

兰迪在这上面有着极强的天赋,这种天赋绝不是阿尔这种后天开挂的伪天才所能比拟的,他能唱会跳,懂得很多种乐器,随手就能写出旋律,耳朵堪比音叉,有着绝对音感,能从一堆杂音中精准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任意一个音符,在歌词上也天赋异禀,并不是说他文学修养有多高,而是总能找到最恰当、最合适的表述。

但让人生气的是……

拥有着这样才华的人,居然对音乐这行业毫无兴趣。

“我五岁就跟着我家那个混账老头子开始巡演了。”

也许是在读了阿尔的剧本后,将眼前这个少年误认为是同类(天才)。

有一次,这位金发蓝眼的美少年难得地聊起了自己的身世:“我妈根本不知道是哪个,马特说,有人把我扔在了他家门口,留了纸条说是他儿子,但他上过的女人太多,所以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生的。”

“反正我从记事起就和他一起了,全国各地坐车巡演……“

“唉,你不知道那天杀的老混蛋多么不靠谱!有时候他开车,开着开着半道睡着了,我只好拼命去推他,免得搞出车祸,害我跟着一次死;还有一次,马上要上台唱歌,可他居然喝醉了,我泼了他足足三盆冷水,才把他搞醒;这都不算荒唐呢,他和不知道哪冒出来的陌生女人上床,居然把我赶出房间,我饿着肚子,也没处去,只能在酒店的走廊里来回转悠……”

总之,兰迪的成长经历也算坎坷。

但和贫民区的孩子不一样,他在物质上并不匮乏(所以讨价还价的技能不怎么样,卖爹的时候都卖不出好价钱),相反,他完全是精神世界空虚。

想想吧,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长期跟着一群胡作为非、荷尔蒙旺盛却无处发泄的男人们(他爸马特所在的摇滚乐队)四处颠沛流离,从来没体会过家庭的温暖,每天目睹的都是这群傻逼抽烟、喝酒、泡妞、打架,在舞台上发疯,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大抵会有两种反应。

第一种,同流合污,慢慢就长成了和亲爹一个德性的混账;第二种,逆反心理作祟,对和亲爹有关的一切事都持厌恶态度,从此,凡是亲爹会做的事,坚决不做;凡是亲爹的观点,坚决不赞同,一辈子致力于做一个和亲爹完全不一样的人。

毫无疑问,兰迪成了后一种。

他超级讨厌自己的亲爹马特,发誓不让自己变成马特的样子。

为此,烟酒不沾,养成良好作息,饮食健康,认真遵守这个国家所有的法律法规,每天还会去做适量体育运动。

并且,尽管自身有着超高的音乐天赋,却并不想以此为职业,仅仅自娱自乐,目前正致力于成为一名厨师(据说是因为跟着他爹巡演,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导致从小就对永远不缺食物的神秘厨师职业充满向往)。

可以说,除了不够孝顺,日常卖爹外……

他称得上是一名出淤泥而不染的十佳少年了。

但阿尔虽同情他的遭遇,却更羡慕他的天赋,对他放弃自身天赋的行为十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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