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大佬他保姆[穿书](29)

作者:狸滴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甜文 穿书 关键字:主角:秋陆,方霍┃配角:道馆一众人,反派┃其它: 哥哥哥哥哥哥等等我呀 秋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某本爽文里的恶毒男配给大佬男主兢兢业业当了十年保姆,末了还被按在地上逼着学狗爬、叫爸爸的那种但这是他应得的,谁让原主先害男主他妈,又弄死男主他爸,让男主和女主因误会而分离五年简而言之,他是男主一路成神的路上最臭最硬的那块绊脚石穿书后,秋陆在脑子里预想了一百种让自己死的不那么难看的方式,结果看到大佬男主后秋陆:咦?点击展开

可是,几番谈话下来,彭泽却发现,这个方霍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回事。

胆量有,也聪明,只是摸不准他到底想要什么,因此很难控制。

这是他们对方霍的设想中,最不愿意看到的哪一种。

彭泽盯着门的方向好一会儿,摸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方霍背着书包出了包厢,没走出几步,便到了门口。

他像是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似的,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连带着肩膀也松懈了些。

他沿着街道快步走着,不多时就到了公交站,上车下车,二十分钟后,他回到了道馆附近,只是没急着进去,先到对面的街后找到一个凹槽形水龙头,拧开旋钮,将方才被触碰过的那条胳膊放到水流下面,细细冲洗。

夏季炎热,连带着水温也并不凉快,他冲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黏腻,顺手拿起边上放着的一块肥皂,打了点泡沫。

这里是这一带有名的小吃一条街,有包括赵姐麻辣烫、大嘴烤鱼在内的各色小吃店,一到傍晚更是热闹,喧闹的人声和食物的香气一起组成了充满生机的布景。

由于客人众多,店堂却大多狭小,这一条街后建了公共水槽用于洗碗,偶尔也有食客到这里来洗手。

方霍刚洗完,一抬头,看到一个人拐进来,两人四目相对,都稍微愣了一下。

“小霍啊,你也来吃饭?”

“六子。”

来人是小六子,他看起来像是喝了点酒,脸上有点晕红,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站在他身边,也拧开水龙头,偏头问:“吃的什么?我咋没看到你,陆哥呢?”

他以为方霍也在这边吃饭,又想着方霍既然在,那么秋陆必定也在,一会要不要拼个桌一起吃。

方霍一顿,没什么表情的道:“我在别的地方吃过了,刚回来。”

小六子扫了一眼他沾着水的手,廉价的皂角香味从他小臂上传来,不由得乐了:“哪里吃的,连个洗手的地方也没有,专程跑到这里来洗?”

方霍道:“那地方有点脏,不想进去洗手。”

小六子点点头,表示理解,“也是,咱们C市这市容市貌还是有待提升,有些店里面脏兮兮的,做菜都放的地沟油!我们这这一块儿挺难得的,民风淳朴,好吃不贵。”

方霍点点头。

小六子笑嘻嘻的,又问:“不过你家陆哥不是不许你随便在外面吃小摊?偷偷去的哪里?”

方霍刚来那两年,还是个少爷胃,很娇嫩,不仅比现在更吃不了辣,并且稍微粗糙一点儿的东西吃了都要难受半天,而道馆里的孩子们多是土生土长的C市人,什么都能吃得下,口味也和方霍大相径庭。

有一次敖志明带他们去挺远的一家店,说是味道贼他妈带劲,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去了,吃到大半夜,回来的路上方霍就扶着树吐了,一张小脸煞白,十分凄惨。

秋陆当时就慌了,摸着他背一边帮他顺气一边吼道:“你们他妈给他吃了什么?”

那样子就仿佛有人给方霍下了毒似的。敖志明都给看傻了。

那时候秋陆是真的把方霍当什么都不懂的奶娃娃照顾,管吃管喝管睡觉,还定下规矩,禁止他再“随意跟别人去乱七八糟的店里吃饭”,事实上,这条规定近似于没有,因为对方霍来说,根本不存在那样的“别人”,他永远只跟在秋陆后面。

没几年方霍便成长飞速,不会再出现小时候因弱不禁风而导致的各种的事故,但以前的一些趣事还是被记到现在,时不时就被拿出来戏说一番。

说到了秋陆,方霍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笑容,甚至觉得胃里也不再那么空,他道:“回去了当然会跟陆哥汇报的。”

他笑容出现没几秒就淡下去了,但整张脸仍然显得比刚才生动许多,小六子呆了一下,道:“那你要不再来吃点?我在新开的那家吃烧烤呢。”

“不了,”方霍摇摇头,跟小六子告别,“我先回去了,你慢吃。”

小六子说了句好,就看着他背影远去了,不由得有些感慨。

他比方霍大了没两岁,两人虽不见得有多亲密,但也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到了都长成青年的年纪,身边有的人从活泼变得沉稳,有的人干脆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了圆滑世故的成年人,小六子却发现方霍一直没怎么变。

并不是说外貌,而是指那种带着点儿天真的疏离感,小六子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就好像他生来就和别人不同似的,旁人或喜或怒,或闹或嗔,都与他不相干,他就像个安静的发光体,因为太引人注目,所有人都忍不住驻足去看,却又不敢打扰。

除了秋陆。

在面对秋陆时,方霍才真的像个鲜活的人,才更接近一个十八岁少年该有的样子,会撒娇,也会小小的发脾气,让人觉得没那么不真实。

而秋陆呢,秋陆一直都是那样大大咧咧的,和谁都称兄道弟,走到哪里都能呼朋引伴,看似没心没肺,但真正挂在嘴边的也就方霍一个人,成天“我家方霍长,我家方霍短”,乍看像是养了个令他骄傲的孩子,却又跟养孩子有很大的不同。

小六子出神的想,也许浩子说的很对,这两个人关系这样好,是意料之中的。

-

秋陆下班之后,去了中心街区的一家手机店逛逛。

再过几个月就是方霍十八岁生日,他打算就给他送这个。

很早以前他们羡慕原朔的大砖块,后来虽然有了自己的收入,但身边人都没有,自己买了也没什么意思,纯粹自嗨,所以便也没几个人买。

一推开玻璃门,一个穿着清凉的店员迎上来,向他介绍:“这边都是A牌刚出的新款,C市只有我们家有卖,十方集团独家代理,先生可以看看噢。”

秋陆指指一个粉红色的,问:“这个拿出来我看一下可以吗。”

“可以的。”店员看他年纪不大,长相清秀,又对着粉红色手机爱不释手,便打趣道,“给女朋友买吗?我们这边还有这几款,更适合女孩子一些,您要不要看看?”

秋陆一愣,道,“是给我弟弟买。”

店员怔了怔,随即笑道:“那您和您弟弟关系一定很好,刚才看您脸上表情特别开心的样子。”

秋陆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有吗?”

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心情雀跃。

好像从很早开始,他每次给方霍买东西的时候都很兴奋,个中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喜欢看方霍收到东西之后眼睛亮晶晶的样子,仿佛他秋陆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慷慨的人似的。

店员问他弟弟是什么样,秋陆想了想,简单的描述了“很高、很帅、很乖、成绩也很好”,接着店员又带他看了另外几款,极力推荐一个造型简单又有些酷的款式,说这个您弟弟应该会更喜欢,年轻男孩子都喜欢这种的,卖的很好。

秋陆把那一款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下了:“我觉得这个不太适合他。”这款的样子看起来冷冰冰的。

而在他眼里,方霍是一个很爱笑的、很甜蜜的男孩儿,更适合粉红色。

很久以前,他送给方霍一尊粉色的摆件时,他看起来就很喜欢。

秋陆又机灵又嘴甜,占着长相讨喜的便宜,到了最后东西没买也没遭受白眼,倒是和店员妹子混熟了,一口一个小哥哥的叫的亲热。

最后,秋陆对她说:“谢了啊美女。”

店员妹子便摆摆手,脸颊上浮现一层薄红,有些扭捏的道:“别、别、别这么叫我。”

作者有话要说:踩起发动机加加加速破镜

v后恢复每天晚上九点更新~~更不了会在作话或者文案请假

这章留评会发红包噢~

第23章

七月底的某一天,方霍收到一个包裹。

他去学校门卫那拿,问是谁给的,门卫只很笼统的说是一个黑色轿车上下来的人,点名道姓的说请拿给高二某某班的方霍同学。

方霍把东西接过来,沉甸甸的,打开一看,是一支崭新的手机,颜色是黑色,泛着冰冷的色泽,样式也在C是没见过的那种。

他把手机打开,通讯录里已经存了一个号码,署名是“方正林”。

方霍盯着那名字看了一会儿,在门卫的视线下将东西放进包里,对他说:“谢谢。”

门卫咧着嘴对他笑笑,有些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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