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11)

作者:清清水肥皂泡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穿书 年代文 甜甜 主角:童颜,沈绍卿 ┃ 配角: ┃ 其它: 我想我爱上他?她?他?…… 立意:有那么一个人,不管你是谁都愿意陪着你,彼此珍惜,岁月静好。一线女星童颜人美声甜大长腿,以超高的演技和敬业的态度圈粉无数。 可一场车祸却让她穿到一本年代文里,并且成了与她同名的小病秧男配。 对,没错,是男配…… 在书中,原主有个和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弟弟,原主的父母为了让弟弟免于下乡受苦,便让原主女扮男装代替其下乡。 穿过来的童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齐耳短发大平胸,一笑牙都比脸白,她点击展开

后来随着沈绍卿在村里稳稳地站住了脚,赵小虎更是拿他没辙了。

回过神后,童颜这才发现自己还在男人的怀里并且紧紧拽着人家的衣摆不撒手,那画面有点儿不忍直视。

她立刻站直身子从他的怀里逃出来,小脸儿腾地一下红了,犹如煮熟的虾子一般。

“谢谢你。”童颜的声音很小,主要是觉得太丢人,每次她有困难都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帮自己。

沈绍卿没注意到她的反应,他挪动一步把人挡在身后,然后看向眼前的三人警告道:“童大宝是新来的知青,我有责任和义务管这事,劝你们把不该有的心思收一收。”

“如果我不收呢?”赵小虎死死盯着两人,恨不得能把他们盯出个窟窿。

“我的手段,你应该知道。”

沈绍卿语气平静,仿佛他只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如果不是领教过他的厉害,赵小虎他们一定不会把他这话放在心里。

在村里人的眼中,沈绍卿是个阳光正直的下乡知青,可只有他们知道这人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又阴又狠。

回想过去吃过的几次亏,王大头悄悄拽了拽赵小虎的衣袖小声说道:“虎哥,不然咱们这次先算了吧……”

“不行,堂哥咱们不能怂!”在此之前,赵树根没和沈绍卿打过交道,好不容易能替堂哥出口气,他不想这么放弃。

“你们闭嘴!”

权衡利弊之后,赵小虎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是傻子,有沈绍卿在,他根本近不了童大宝的身边,只能先回去再另作打算。

俗话说输人不输阵,临走之前他还不忘放句狠话,“姓童的,你给我等着!有本事你天天跟着沈知青!咱们走!”

直到他们转身离开,童颜这才长吁一口气,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再次感谢道:“点长,刚刚的事给你惹麻烦了。”

“没事,下次不要单独出来。”

两个人对立而站,沈绍卿看着她头顶的发旋儿浅浅一笑。

软软的发质,毛茸茸的,不禁让他想到了家里的京巴狗——傻蛋儿。

都是小小一只,不爱叫,却有着锋利的牙齿不容小窥。

嗯,挺有趣……

童颜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正把自己和一只狗相提并论,她抬起头,秋水盈盈的眸子里装满了感激之情。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如同小旋风一般,带着村路两旁的尘土直冲着他们就过来了。

“童大宝,虎哥肯放过你,我可不!今天不给你个教训我就随你姓!”

第9章 弟弟 这声大呼小叫引得两人侧过头……

这声大呼小叫引得两人侧过头,只见原本已经走远的赵树根又折了回来,沿着河边一路跑来还一路叫嚣着。

就在他快要冲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一个趔趄脚拌在旁边的石头上,整个人一栽歪,直接栽进了河水中。

“……”

“……”

童颜和沈绍卿都被他这骚操作给雷到了。

“堂哥救命啊!我不会游泳!救命!”赵树根在河水中拼命扑腾着,一张猪腰子脸早已吓得刷白。

“咱们回去吧。”沈绍卿拿过童颜手中的镰刀,只冷冷地扫了一眼河水里的人便迈开步子往前走。

“咱们不救他吗?”童颜端起地上的水盆着急问道。

虽然这个赵树根不是什么好人,可真要出了事该怎么办?

“那水只没过膝盖,他不会有事的。”

“……”童颜回过头又看了一眼河水里的赵树根,见他正狼狈地往岸上爬,这才紧跟在沈绍卿的身后回了知青点。

直到回了知青大院,沈绍卿把镰刀还给她,“这把镰刀磨得不行,需要重新磨。”

“哦,好。”接过镰刀,童颜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她也知道磨得不好,但就是不会磨啊!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说出口,只能拿着镰刀和磨刀石打算回到屋子里继续磨。

至于那一盆没洗完的衣服,只能留到晚上再继续洗。

见她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沈绍卿强忍着一股想要撸毛的冲动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

“给你,这是刚才送来的。”

幸亏有这封信,他才会去河边找人,并及时阻止赵小虎他们。

“我的?谢谢。”童颜接过信,见上面的地址是京市纺织厂便知道来自京市的家书邮来了……

回到屋里打开那封信,堪堪两页纸,字里行间尽是敷衍的态度,就连一句关心话都吝于说出口。

一目十行读完之后,童颜不禁嗤笑出声,这原身父母还真是无情!看来他们是打定主意不管原身的死活,并绝口不提当初的承诺。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会觉得女扮男装这种事可以隐瞒一辈子!

怕被旁人抓住把柄,不管是她的去信还是那边的回信,大家都十分默契地没提互换身份的事。

把信纸折叠重新放进信封里,童颜把它妥善地放进了自己的行李袋中。

……

镰刀磨不好,用起来就不给力。童颜不好意思再找沈绍卿帮忙,只能硬着头皮拿它割麦子。

效率不怎么样还把自己累得够呛。

第二天一早,睡醒后腰酸背痛腿抽筋,真是爽得不要不要的……

这一刻,她想死的心都有!

从土炕上来回滚了两圈她才不情愿地坐起身准备起床。

掀开被子,一双小巧的玉足入目眼帘,娇娇嫩嫩的,就连足尖的趾甲盖都晕着晶莹的粉色。

童颜不禁看傻了眼,更吓破了胆。

今天之前,原身的脚又黑又糙,并没有这样一双细腻光滑的小脚……

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诡异的事情。

上次是手,这次是脚,那下次会是什么?

童颜突然觉得脑子乱哄哄的,在穿越之前她是个无神论者。穿越之后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彻底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和三观。

还好上次已经被吓过一次有了经验,这次虽然又被吓到但还算适应良好。

这两次变化都是一天早上睡醒之后发现的,也就是说改变是在睡梦中发生的。她觉得,就算再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契机才对。

仔细回忆昨天经历的种种,她猛然发现好像上次在双手发生改变的前一天她也曾遇见过赵小虎,而且当时的赵小虎想把她引到树下让闪电劈死自己,只不过她当时没有证据罢了。

这么说……她身体的变化和赵小虎有关?

没时间再细想下去,童颜迅速穿好衣服准备去开工。

在穿鞋的时候,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脚,心里有些庆幸:幸亏脚的尺码没什么变化,不然她还要重新买鞋,怪费钱的。

童颜长这么大,终于体会了一把什么是“豌豆上的公主”。上辈子她算是娇养长大的,但身子再怎么娇都没有现在这双脚娇贵。

从知青点走到麦田这一路上,她这双娇嫩的小脚被胶鞋磨得不行,地上的石子更是无比硌人,每次只需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让她走了近二十分钟。

好不容易到了麦田她已是满头大汗。童颜再次确认,上天送给她的绝不是馅饼而是坑!

现在秋收这么累,拥有一双这样的脚只会让她更遭罪而已……

想想就气人!

啊!!杀千刀的赵小虎!

……

在千里之外的京市,童家。

童大宝手里拿着他姐寄过来的信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连连叹气。

他和童颜长得及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皮肤更白皙一点儿,骨架也更大一些。

“宝啊~你还看什么呢?快收拾收拾去你奶家住一段时间!”童母刘文慧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念叨着,干巴瘦弱的身子一脸温和,看起来特别贤妻良母。

她转过头见儿子还在看那封信瞬间变了脸色,忙伸手扯过来扔到桌子上。

“这破信还看啥?!你姐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你看你以前对她多好,现在让她帮这么点儿忙都不乐意!”

在童颜刚下乡的时候,童父童母多多少少也会觉得对不起女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丢丢心虚和不安早就被他们抛之脑后,现在反而开始责怪起童颜来。

谁家闺女不是家里家外的操持,一心为家做贡献?所以不管啥事那都是她应该应份要尽的义务,还妄想每个月从家里领五块钱,简直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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