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经纪人+番外(3)

作者:青渊在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幻想空间 豪门世家 娱乐圈 穿书 主角:罗兰,金凤期 ┃ 配角: ┃ 其它: 我爱你的爱字有几种写法,教教我 立意:即使遭遇困境,也要心向阳光 罗兰穿成一本耽美小说里的一个同名舔狗,痴恋主角金凤期。 原主有钱有势,有财有貌,明明可以做一朵高岭之花,却偏要当一根狗尾巴草,倒贴狂追,死 缠烂打,金凤期要进娱乐圈,他就砸钱开工作室给资源,把金凤期签到手,亲自给人当经纪人。 罗兰穿进来就想止损,然而剧情力量让他不得不好好扮演着深爱金凤期的角色。 金凤期冷若冰霜,金凤期阴阳怪气,金凤期作天作地,他都深爱着金凤期。点击展开

离开前他跟金凤期保证,一定会尽快处理好这件事,让他这两天就先背背台词,准备一下。

金凤期昳丽的面容上若有所思,不动声色,让他助理陈松开车送罗兰回去。

罗兰坐在车上,回忆着金凤期刚才的表情。

陈松边开车边说:“罗总,这金哥也挺不容易的,您给他争取了吴凌这角色,他别提多高兴了……这角色又没了,金哥肯定特失落!”

罗兰说:“叫我老大吧,不用叫罗总,把我叫老了。我现在回家,不就是为了解决角色的事吗?”

“真的啊?”陈松明显不信。

罗兰无奈啊,看来是原主太狗了,给人画大饼又不兑现的事没少干吧。

罗兰转移话题,让陈松在路边停下,他进保健品店买了点营养品带回去。

罗家的别墅在半山腰,陈松把车开到别墅外头,罗兰让他回去,拎着营养品往别墅方向走。

陈松一甩车屁股走了,罗兰走了没两步,居然开始下雨。罗兰呵呵一笑,对此并不意外,从小他就霉运加身,罗兰也曾经苦恼过,直到中二期来临,这份独特反倒让他坚信了自己乃是天选之子!

是的,虽然已经成年了,外表看起来乖巧,罗兰的内心却住着一个中二少年。罗兰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奇怪的,天选之子能屈能伸,适当伪装一下,维持表面上的乖巧文静人设,别被别人发现就好了。

所以当发现自己穿书之后,他反倒生出一种“啊,这一天,果然还是来了啊。”的淡定。

快步跑到罗家的别墅外,刚被门房迎进去,雨就停了。

罗兰按照原主记忆中的路线,往主屋走去。

家里的帮佣见他湿淋淋回来,连忙给他放了洗澡水,准备了干净衣服。

“我爸在家吗?”

“罗先生要晚上回来。”

罗兰点点头,上楼进浴室洗澡,洗到一半热水器坏了。罗兰已经对这些糟心事习以为常,擦洗干净换了衣服,进了原主的卧室。

他拥有原主的记忆,所以对这里并不陌生。有帮佣每天打扫,这卧室干净整洁,当然,也跟原主平时不住这里有关。

原主成年后便搬离了这栋别墅,在离工作室不远的地方买了套房子,足有一百六十平。那里现在是罗兰和金凤期两人的住处——原主以公司没有宿舍为由让金凤期跟自己同住。

罗兰穿过来后,在那里睡了一晚,就再也不想去了。

倒也不是房子不好,而是原主在卧室里放满了金凤期的照片、抱枕、私人物品!

还好老宅的这间卧室里没有这些东西,否则睡到半夜醒过来,看见墙上的金凤期在跟自己大眼瞪小眼,他非得做噩梦不可。

罗兰在书桌边坐下,着手处理工作。

此时,距离罗兰决定实施爬山计划,还有十个小时。

第2章

罗云堂还没回来,罗兰先处理工作。

他想给金凤期争取一个综艺节目的通告。

原主的事业虽然不怎么成功,但好歹也结识了一些圈中人。

就比如这位榴莲电视台的分频副总监陈凯。

榴莲电视台和山竹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收视率数一数二,有北山竹,南榴莲之称,这两天罗兰在考虑让金凤期上个综艺,一直在和陈凯接洽。

得知陈凯这两天就在本市出差,罗兰在车上时给陈凯发了个信息,想找个时间约他出来聊聊。

陈凯这时候才回复他: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来喝酒。

附带定位。

是本市的一家酒吧。

可是他今天得先把罗云堂搞定,这都八点了还出去喝酒,不知道多晚才能回来,罗云堂肯定会不高兴。

罗兰:不好意思啊陈总,今天我在家里呢,家里有门禁。

罗兰:您看我们明天下午约个清静点的地方聊聊怎么样?

罗兰:陈总?

陈凯没回,面露不快,对身边的人说:“罗兰说他家里有门禁,你们信吗?”

这人是个富二代,跟罗兰一个圈子里,多少一起玩过,嗤笑道:“什么门禁。我看他是包了那个小明星,乐不思蜀了。”

陈凯眉眼阴沉,滑动手机里的照片。那是一张罗兰的私照,他穿着毛衣牛仔裤,毛衣里叠穿着衬衫,头发有些长,却遮不住明艳的面容,及时没有表情,也足够让人怦然心动。

他的外貌很衬他的名字。

幽暗的酒吧内,手机的冷光在他眼眸里跳动,他评价照片里的罗兰:“好看是真的好看,不识抬举也是真的不识抬举。”

陈凯一直没回,罗兰也没追着发信息,先处理点儿别的事。

罗兰的工作室一共六个人,他,金凤期,金凤期的助理陈松,罗兰有个秘书姓吴,工作能力很强。吴秘书另外还有两个秘书助理,一个姓王一个姓江。

罗兰在考虑金凤期的发展路线,和他打算营销什么样的人设。

原主曾经跟金凤期讨论过,是更喜欢演戏还是当爱豆,金凤期说他无所谓,只要能红就行——他特别想红。

罗兰穿过来后看过金凤期的演技剪辑,他虽然不是科班出身,是选秀出道,可在演戏上很有天分,加上原书剧情里,金凤期会成为三金影帝,罗兰打算让他走演戏的路子,偶尔接接综艺,代言,刷个脸就行。

至于人设,当初原主也问过,金凤期性子骄傲,当即否决了原主想给他营销的高岭之花人设。他性格锋利外放,和高岭之花不搭边,而且也压根不屑营销什么人设。

罗兰琢磨着既然金凤期走演员的路子,那也的确不用太看重人设,真实也是一种形象。

综艺还在接洽,陈凯没有回复,罗兰打算先给他拉个时尚封面的拍摄通告,跟时尚杂志《美神》的一位编辑聊了起来…

很快帮佣来敲门叫他:“罗先生,吃饭了。罗先生回来了。”

罗兰又打了个喷嚏,踩着拖鞋下楼。

楼下一个中年男人正把外套脱下来交给帮佣,他身旁一个艳光四射的女人冲罗兰笑道:“兰兰回来啦?快来坐,我前阵子买了些上等金丝燕盏,待会儿叫珺姨煲给你喝。”

这女人就是罗云堂的续弦,江羽然。原主三岁丧母,六岁时罗云堂娶了续弦,不知是不是罗云堂和江羽然一直没生孩子的缘故,她保养得特别好,看起来还不到四十。

罗兰走到罗云堂跟前,叫了声“爸。”

他没表现出很热情的样子,因为在原主的记忆力,跟这个老爸并不亲近,交流很少。

罗云堂哼了一声,没拿正眼看他:“哟,还记得我是你爸啊。”

帮佣珺姨帮罗兰说话:“瞧先生这说的什么话,阿兰可是特意买了补品回来看您呢。”

罗云堂哼了一声,脸色缓和了些。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晚饭,期间罗兰没有提角色的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跟罗云堂、江羽然聊了聊,一顿饭的功夫,差不多摸清了罗云堂的性子。

十一点多的时候,制片人张弛又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有没有跟父亲沟通好。罗兰问他:“这事一定要听我爸的吗?”

虽然罗云堂的远堂集团叶茂根深,在商界地位斐然,但是在商言商,商人逐利,他还不至于一句话就能左右张弛所在的之心传媒。

张弛说:“远堂集团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这个面子我还是得给的。”

张弛也是个□□湖了,看得出罗云堂其实很看重罗兰这个儿子,罗云堂又没别的孩子,到时候远堂集团还是要交到罗兰手里的,所以也不想把人给得罪了,就盼着他们这点内部矛盾,能自己解决了,别殃及他这条池鱼。

罗兰跟他保证,一定尽快说服他爸。

“我让导演先拍其他人的戏份,不过你这儿可得赶紧了,机会不等人哪。”

罗兰挂了电话,看一眼手机,就这么小半天工夫,手机电量已经掉了百分之六十。罗兰的霉运不仅仅影响自身,对周围的物品也有辐射作用。

中二少年罗兰称之为“寄宿于双手中的混沌之力”。

被他碰过的东西,“非死即残”。

这手机挺新的,如果是部旧手机,只怕已经报废了。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这霉运好歹只影响死物,不影响他人,不然那也太天煞孤星了。

被张弛这么催着,罗兰不禁叹了口气。按照剧情意志,他既然穿过来了,就必须得在经纪人这条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等到把金凤期捧成影帝后被一脚踹开才能功成身退,他倒是想退出娱乐圈回家继承远堂集团,就怕还没踏进远堂的大门就被剧情意志抹杀了。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