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嫁给了反派大佬(94)

作者:星如银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云时绯死后重回十五岁,她刚成为豪门真千金之时。 又乖又怂的她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谁知却惹上了反派大魔王。 记忆中这位大佬手段极其残忍,败光家财,冷眼看哥哥病死,将父亲送进监狱。 可如今的大佬,安静,乖巧,任人欺负,还爱粘着她。 云时绯心软,努力保护他。 可某一日,那个被她庇护着的小可怜,却将她捞进怀里亲。 她满脸震惊。 点击展开

带着纯真可怜,憨态可掬。

程冽又看了云时绯一眼。

女孩子的眼睛也是漆黑透亮的,同样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啧,狗随主人,这狗跟她还真像

程冽心里有些嫌弃。

但却忍不住伸手接住小金毛,将它抱在怀中。

见程冽也喜欢小狗,云时绯知道,自己的想法没有错。

想到什么,她忍不住道:“对啦,这个点宝贝应该吃饭了。”

她竟然喊一只狗叫宝贝。

程冽忍不住摆弄着手中的小狗儿,他连一只狗都不如。

云时绯让程冽看着狗,她自己则找了狗粮倒在碗里,放在了地上。

程冽揉着小狗。

他对于这种宠物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特别脆弱,小时候这么小的一只,看起来就很难养活。

长大后,对主人感情很深,不管主人怎么对待它们,它们都会不离不弃。

真是一个从出生到死去都脆弱的生物啊。

以前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它们太脆弱了。

但是现在,他竟然觉得挺好玩的。

小狗被程冽玩着玩着,也开始跟程冽打闹了起来,甚至还张嘴咬住了程冽的手指头。

血瞬间流出来了。

云时绯刚倒好狗粮,准备好肉,转头就看见程冽的手指头被小狗咬住的样子。

吓得她立马冲过去,将程冽的手指扯出来。

可是,已经晚了,程冽的手指上,有血慢慢流了出来。

云时绯将狗放在地上,抓住程冽的手便往洗手间冲。

此时的小金毛,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它只知道没人陪它玩了。

但是面前诱人的狗粮,还是让它扭着屁股往狗粮的方向跑去。

洗手间里,云时绯将水龙头拧到最大,水哗啦留下来,冲刷着程冽的手。

云时绯又拿了肥皂打在程冽手上,帮他将伤口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

程冽安安静静站在旁边,任由云时绯折腾他。

他能感觉到女孩子此时格外紧张。

明明只是被小狗咬了一口,却像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一样。

云时绯确实觉得事情很严重。

即便她已经帮程冽将伤口都冲洗了一遍,但还是觉得不行,对程冽道:“咱们去医院打个狂犬疫苗吧。”

如果真得了狂犬病,死亡率可是接近百分百呀。

她真害怕发生这种事情。

程冽静静看着云时绯,随手抽回了自己的手,淡声道:“不用。”

他出去了。

打狂犬疫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瞎折腾。

“还是去吧,小狗接回来还没有一个月呢。”云时绯还是觉得很担心。

如果大佬因为她出事了,她会愧疚一辈子的。

程冽觉得百分百不可能。

毕竟狂犬病又不可能遗传,而且这么小的狗,又是云天成送给云时绯的,一定来源很干净。

打疫苗,只是多了麻烦而已。

可是,看见女孩子那担心的表情,程冽却拒绝不出口了。

好一会儿,他说:“好。”

如果能够让云时绯安心一点,那就去打吧。

听见程冽答应了,云时绯松了口气:“你等下,我上楼拿东西,我送你去医院。”

不管怎么说,她是会负责到底的。

第127章 装可怜

云时绯让家里的司机送程冽去了医院,打了疫苗,她总算觉得安心了。

不过她还是觉得有点愧疚,毕竟都是她以为程冽能跟小狗和平相处的。

回去的路上,云时绯说:“程冽,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它的,回去就少给她一顿零食吃。”

程冽没有出声,其实小狗咬一口,不痛不痒。

他根本就没多大感觉。

他此刻脑海中回想着的,是刚刚云时绯见他被咬伤以后,那手足无措的样子。

或许,他需要的便是云时绯能够给他提供那点情绪价值吧。

他的喜怒哀乐,都被她牵扯着。

其实这种感觉,理智告诉程冽,这是很危险的。

但是感性上,他却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这些年来,一路艰难行走,没有人在意他的喜怒哀乐,他就像是一个木偶一般,没有任何情绪的。

直到后来,他遇见了她。

她这么关心他。

这种感觉一开始让他极度不适应,但后面,却让他近乎病态的迷恋。

他已经上瘾了,无药可救。

云时绯此时想着的却是怎么弥补程冽。

都怪她太粗心了,一直都以为狗狗能够温暖程冽,却不知道,程冽可能都不知道怎么跟小狗相处呢。

现在程冽受伤了,即便帮他处理好伤口,也言语上道歉,但云时绯总觉得不够。

唔……现在天气也渐渐转冷了,要不送程冽一点御寒的东西吧。

衣服肯定不需要的,程冽身上穿的哪一件衣服不是国外进口的啊,他只会嫌弃她买的不够高端吧。

看着他那根受伤的手指,对了!她可以送程冽一副手套呀。

这么冷的天气,程冽本身身上的温度也比旁人要冷一些的,送手套刚刚好,而且,还能保护他的伤口。

于是,云时绯特意挑选了一个周末去外面买东西。

她还约上了孙晓琦,现在,她们两个人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

孙晓琦对学习不感兴趣,但是她的理科成绩还可以,但是综合下来,她才被分到了他们这个班级。

但是每一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的。

云时绯现在又喜欢学习,虽然她的成绩也在每一次考试中都有进步,但是最好的成绩也就考到了班上的第十一名。

距离班上成绩最好的同学还差了一大截。

跟孙晓琦也有一点差距。

所以她每次都会请教孙晓琦理科的问题。

但凡孙晓琦会的都会跟她讲解。

当时云时绯觉得孙晓琦辛苦,便说要请她吃饭。

两人约在了这个时候吃饭。

孙晓琦的口味跟云时绯完全不同,云时绯喜欢吃甜食,孙晓琦喜欢吃辣的。

为了照顾孙晓琦的口味,云时绯便选择了一家川菜馆。

没想到吃了几口,便辣到云时绯眼泪都快冒出来了。

孙晓琦却吃的很开心:“时绯,这家餐厅我最常来了,他家的青椒回锅肉可真好吃,剁椒鱼头也不错。”

云时绯一边喝豆奶,一边吐着舌头,不行不行,太辣了,她要多吃一点甜的东西来解解辣。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高领毛衣,此时因为热,脸颊都红了,粉扑扑的,极为可爱。

孙晓琦看呆了。

真别说,云时绯这样子可真好看,虽然没有化妆,但却胜似化妆了。

她在学校里见过了那么多女生,还真没有见过比云时绯更好看的。

“时绯,学校里追求你的男生一定不少吧?”

孙晓琦忽如其来的问话,让云时绯刚吃了一口辣子鸡就被呛住了,忍不住喝了一大口豆奶。

看着她眸光挂着泪花,可怜兮兮的样子,孙晓琦觉得,别说是男人了,自己都喜欢她。

这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人儿啊。

“没有人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我只喜欢学习。”

听着云时绯这番话,孙晓琦点点头,大美人的脑回路都不太一样啊。

她看得出来,云时绯并不觉得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这份心态,就不知道将多少人给比下去了。

她们吃完饭后,便去商场买东西了。

孙晓琦特别喜欢小饰品,便拉着云时绯去了精品店里挑选耳环耳夹之类的。

这个年代流行的东西,跟十几年后流行的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

毕竟时尚都是轮回的。

各种珍珠,水钻等等饰品,看花了云时绯的眼。

孙晓琦看中了一个珍珠耳环,伸手去拿过来。

谁知同时有一只手也伸过来,两个人同时握住了一个耳环。

云时绯抬眼,见是云思思,愣了下。

好巧啊,竟然碰见了云思思。

可云思思眼里却没有半分惊讶,她只对她点点头打招呼:“姐姐。”

这段时间在学校里,她们几乎没见过面,谁知道会在这儿碰上了。

而且那段时间,明显也是云思思躲着她走的。

今天怎么不躲着她了呢?

孙晓琦看了云时绯一眼:“这是你妹妹?”

关于云时绯跟云思思的事情,之前孙晓琦也听过一些,不过她没有详细了解,她并不是那种特别八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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