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嫁给了反派大佬(94)
带着纯真可怜,憨态可掬。
程冽又看了云时绯一眼。
女孩子的眼睛也是漆黑透亮的,同样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啧,狗随主人,这狗跟她还真像
程冽心里有些嫌弃。
但却忍不住伸手接住小金毛,将它抱在怀中。
见程冽也喜欢小狗,云时绯知道,自己的想法没有错。
想到什么,她忍不住道:“对啦,这个点宝贝应该吃饭了。”
她竟然喊一只狗叫宝贝。
程冽忍不住摆弄着手中的小狗儿,他连一只狗都不如。
云时绯让程冽看着狗,她自己则找了狗粮倒在碗里,放在了地上。
程冽揉着小狗。
他对于这种宠物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它们特别脆弱,小时候这么小的一只,看起来就很难养活。
长大后,对主人感情很深,不管主人怎么对待它们,它们都会不离不弃。
真是一个从出生到死去都脆弱的生物啊。
以前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它们太脆弱了。
但是现在,他竟然觉得挺好玩的。
小狗被程冽玩着玩着,也开始跟程冽打闹了起来,甚至还张嘴咬住了程冽的手指头。
血瞬间流出来了。
云时绯刚倒好狗粮,准备好肉,转头就看见程冽的手指头被小狗咬住的样子。
吓得她立马冲过去,将程冽的手指扯出来。
可是,已经晚了,程冽的手指上,有血慢慢流了出来。
云时绯将狗放在地上,抓住程冽的手便往洗手间冲。
此时的小金毛,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它只知道没人陪它玩了。
但是面前诱人的狗粮,还是让它扭着屁股往狗粮的方向跑去。
洗手间里,云时绯将水龙头拧到最大,水哗啦留下来,冲刷着程冽的手。
云时绯又拿了肥皂打在程冽手上,帮他将伤口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
程冽安安静静站在旁边,任由云时绯折腾他。
他能感觉到女孩子此时格外紧张。
明明只是被小狗咬了一口,却像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一样。
云时绯确实觉得事情很严重。
即便她已经帮程冽将伤口都冲洗了一遍,但还是觉得不行,对程冽道:“咱们去医院打个狂犬疫苗吧。”
如果真得了狂犬病,死亡率可是接近百分百呀。
她真害怕发生这种事情。
程冽静静看着云时绯,随手抽回了自己的手,淡声道:“不用。”
他出去了。
打狂犬疫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瞎折腾。
“还是去吧,小狗接回来还没有一个月呢。”云时绯还是觉得很担心。
如果大佬因为她出事了,她会愧疚一辈子的。
程冽觉得百分百不可能。
毕竟狂犬病又不可能遗传,而且这么小的狗,又是云天成送给云时绯的,一定来源很干净。
打疫苗,只是多了麻烦而已。
可是,看见女孩子那担心的表情,程冽却拒绝不出口了。
好一会儿,他说:“好。”
如果能够让云时绯安心一点,那就去打吧。
听见程冽答应了,云时绯松了口气:“你等下,我上楼拿东西,我送你去医院。”
不管怎么说,她是会负责到底的。
第127章 装可怜
云时绯让家里的司机送程冽去了医院,打了疫苗,她总算觉得安心了。
不过她还是觉得有点愧疚,毕竟都是她以为程冽能跟小狗和平相处的。
回去的路上,云时绯说:“程冽,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它的,回去就少给她一顿零食吃。”
程冽没有出声,其实小狗咬一口,不痛不痒。
他根本就没多大感觉。
他此刻脑海中回想着的,是刚刚云时绯见他被咬伤以后,那手足无措的样子。
或许,他需要的便是云时绯能够给他提供那点情绪价值吧。
他的喜怒哀乐,都被她牵扯着。
其实这种感觉,理智告诉程冽,这是很危险的。
但是感性上,他却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这些年来,一路艰难行走,没有人在意他的喜怒哀乐,他就像是一个木偶一般,没有任何情绪的。
直到后来,他遇见了她。
她这么关心他。
这种感觉一开始让他极度不适应,但后面,却让他近乎病态的迷恋。
他已经上瘾了,无药可救。
云时绯此时想着的却是怎么弥补程冽。
都怪她太粗心了,一直都以为狗狗能够温暖程冽,却不知道,程冽可能都不知道怎么跟小狗相处呢。
现在程冽受伤了,即便帮他处理好伤口,也言语上道歉,但云时绯总觉得不够。
唔……现在天气也渐渐转冷了,要不送程冽一点御寒的东西吧。
衣服肯定不需要的,程冽身上穿的哪一件衣服不是国外进口的啊,他只会嫌弃她买的不够高端吧。
看着他那根受伤的手指,对了!她可以送程冽一副手套呀。
这么冷的天气,程冽本身身上的温度也比旁人要冷一些的,送手套刚刚好,而且,还能保护他的伤口。
于是,云时绯特意挑选了一个周末去外面买东西。
她还约上了孙晓琦,现在,她们两个人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
孙晓琦对学习不感兴趣,但是她的理科成绩还可以,但是综合下来,她才被分到了他们这个班级。
但是每一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的。
云时绯现在又喜欢学习,虽然她的成绩也在每一次考试中都有进步,但是最好的成绩也就考到了班上的第十一名。
距离班上成绩最好的同学还差了一大截。
跟孙晓琦也有一点差距。
所以她每次都会请教孙晓琦理科的问题。
但凡孙晓琦会的都会跟她讲解。
当时云时绯觉得孙晓琦辛苦,便说要请她吃饭。
两人约在了这个时候吃饭。
孙晓琦的口味跟云时绯完全不同,云时绯喜欢吃甜食,孙晓琦喜欢吃辣的。
为了照顾孙晓琦的口味,云时绯便选择了一家川菜馆。
没想到吃了几口,便辣到云时绯眼泪都快冒出来了。
孙晓琦却吃的很开心:“时绯,这家餐厅我最常来了,他家的青椒回锅肉可真好吃,剁椒鱼头也不错。”
云时绯一边喝豆奶,一边吐着舌头,不行不行,太辣了,她要多吃一点甜的东西来解解辣。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高领毛衣,此时因为热,脸颊都红了,粉扑扑的,极为可爱。
孙晓琦看呆了。
真别说,云时绯这样子可真好看,虽然没有化妆,但却胜似化妆了。
她在学校里见过了那么多女生,还真没有见过比云时绯更好看的。
“时绯,学校里追求你的男生一定不少吧?”
孙晓琦忽如其来的问话,让云时绯刚吃了一口辣子鸡就被呛住了,忍不住喝了一大口豆奶。
看着她眸光挂着泪花,可怜兮兮的样子,孙晓琦觉得,别说是男人了,自己都喜欢她。
这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人儿啊。
“没有人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我只喜欢学习。”
听着云时绯这番话,孙晓琦点点头,大美人的脑回路都不太一样啊。
她看得出来,云时绯并不觉得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这份心态,就不知道将多少人给比下去了。
她们吃完饭后,便去商场买东西了。
孙晓琦特别喜欢小饰品,便拉着云时绯去了精品店里挑选耳环耳夹之类的。
这个年代流行的东西,跟十几年后流行的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
毕竟时尚都是轮回的。
各种珍珠,水钻等等饰品,看花了云时绯的眼。
孙晓琦看中了一个珍珠耳环,伸手去拿过来。
谁知同时有一只手也伸过来,两个人同时握住了一个耳环。
云时绯抬眼,见是云思思,愣了下。
好巧啊,竟然碰见了云思思。
可云思思眼里却没有半分惊讶,她只对她点点头打招呼:“姐姐。”
这段时间在学校里,她们几乎没见过面,谁知道会在这儿碰上了。
而且那段时间,明显也是云思思躲着她走的。
今天怎么不躲着她了呢?
孙晓琦看了云时绯一眼:“这是你妹妹?”
关于云时绯跟云思思的事情,之前孙晓琦也听过一些,不过她没有详细了解,她并不是那种特别八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