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当炮灰(25)
宋蕙兰的双眸中还含着水汽,苍白的脸恢复了些许血色。清萱微微一怔,略微有些惊讶,不是据说现在的工作都很紧张吗?大队里还有许多知青不能回城,宋蕙兰要休半年假,基本上算是放弃这份工作了,毕竟后头虎视眈眈的人可不少。
这毕竟是宋蕙兰自己的决定,别人又影响不了,清萱只是道:“自己带放心一些。”
郑光华对妻子的决定也不会提出置喙,他们家也不靠妻子的那点薪水过活。
轰轰烈烈的一家三口重逢外加诉请原委,表达感激仪式进行完毕。事实上,不管是宋蕙兰还是郑光华都对自己表达感激的方式有些不满,他们两个一心想着见儿子,却忘记了给恩人带来谢礼。
宋蕙兰死活要塞钱,几十张大团结非要塞到清萱手里。“英子,你还给轩轩买了衣服,又帮我照顾轩轩这么久,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今天我和光华来的匆忙,待到改日准备妥当,一定再登门道谢!”
这两位已经熟练地互称名字了。
“蕙兰,不用,真不用。轩轩这孩子可爱得紧,我喜欢他才给他买衣服,要是别人,我才不买呢。就这身衣服能花几个钱,你收着,路上买车票还要用钱呢!”清萱摇头,把钱给推了回去。
这么一说,宋蕙兰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哪里是能用钱感谢的事情,于是提议道:“英子,我看轩轩也很喜欢你,不如咱们两家认个干亲?”
认干亲,亦称“打老契”,民间有体弱多病的小儿,为求其健康成长,父母便将其认给人丁兴旺之家做干儿子,干闺女。也有找石磨,石碾,古老的树木等为干爹干娘的,以求其结实强健。认干亲之后,两家人的交往一般比较频繁,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都来的亲密。
“可以啊!”清萱当即同意了,轩轩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有什么不好的。
“妈妈,干亲是什么意思呀?”轩轩好奇地问道。
“就是你以后要叫叔叔阿姨干爸干妈的。”宋蕙兰捏捏小家伙粉嫩的小脸蛋。郑光华今年26岁,宋蕙兰25岁,比陆维东都大些。
普通认干亲,只需要让小孩子给干爹干妈磕上三个头,改口叫认,仪式就完成了。不过轩轩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宋蕙兰就和清萱合计着选一个黄道吉日,准备一个认亲仪式。
三天之后,就是一个合适的日子。
既然要认干亲,郑光华就不急着回去了,给公安局打了电话请假,又托人寄了钱过来,置办礼物。双方互送了礼物,轩轩改口叫了“干爸”“干妈”,正式认下了这门亲戚,一切尘埃落定后,郑光华才带着妻儿返回X市。
第三十章
驻地的军人本来就是来自于全国各地,来随军的军嫂自然也是天南地北,有城市的,也有从乡下来的,性格各异。
自诩是城里人的军嫂看不上乡下来的泥腿子,乡下来的军嫂也觉得城里人矫情,都是各自抱团。
作为从乡下来的一员,清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了土包子,不仅清萱是如此,连来过部队探亲的秦晓云也是一样被嫌弃,遭到排斥。只是清萱比秦晓云要好一点的,不过看谁,清萱都是面上带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正是这个理儿。事实上,是清萱根本没把她们当回事。
林建国和陆维东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在同一栋,但是相隔也不远。秦晓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又不愿意与同栋楼的军嫂唠嗑,主要是乡下来的她觉得那些人粗鄙,城里人的圈子又不好挤进去,就算是她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别人送过去,别人也不领那个情,只当秦晓云是在讨好她们,背地里就把东西给扔了。
秦晓云想像以前在大队里一样偷摸到黑市做生意,可惜距离太远,门道还没摸清,就只能先把做生意的心思暂时搁置。
虽然心情有些不爽,秦晓云也没有当着林建国的面露出来,只是每天变着花样给林建国做菜,做足了贤惠妻子的模样。
早上,林建国吃完一大碗虾皮小混沌,还有一个分量十足的包子,擦完嘴,拿起帽子就准备出门。
却听见秦晓云轻轻地问了一句,“对了,建国,你和那个陆维东不是都在这里吗?”
“对,怎么了?你不是还和他媳妇一块过来的吗?”林建国把帽子戴好。
“是的,我是想问问他家住哪?我这不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嘛,一个人待着也无聊。就想着找英子说说话,毕竟都是一个大队的嘛!”秦晓云把散落在脸颊的碎发别在耳后,细声细气地说。
林建国没有多想,他还真知道陆维东分的房子在哪,直接告诉秦晓云地址,然后就出门了。
秦晓云跺了跺脚,“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她想去远点找个同大队的聊天,说是一个人无聊,还不是因为这栋楼的军嫂太抱团,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人怎么连这都听不懂。
洗了碗,又把桌子擦完,秦晓云才换了一身衣裳,带着自己做的一袋子小吃,跑去找清萱。
这厢,清萱也才刚起床洗漱完,就听见有人在敲门,敲得还挺急的,开门一看,居然是秦晓云,穿着红白波点的布拉吉,像只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地站在门外。
“是嫂子啊,快进来!”见到秦晓云过来,清萱有些惊讶,真没想到秦晓云会主动上门。以她和秦晓云的短暂接触中,就已经发现秦晓云看别人都带着莫名的高傲,自我感觉良好,初次之外,在秦晓云的眼中还有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沧桑,不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妇,倒像是五十岁开外的老妇人。
“英子,我前几天正在家里收拾呢,忙得脚不沾地的。直到今天才有时间过来看看。”秦晓云提着东西拎着裙角就进来了。
先是看了看房子的布局和摆设,和她想象的简陋寒酸不太一样,墙上不像其他房子是雪白的墙壁,而是清一色的淡黄,光滑的墙面还疏疏落落地画着几竿竹子,客厅和餐厅的桌子上都摆着木头花瓶,插着两只枝干嶙峋的木槿和飘香藤,淡紫色的木槿花隐藏在翠绿的枝叶间,清雅别致。
“英子,这房子收拾得还不赖,看着怪好看的。”秦晓云施施然地坐下,把那袋子小吃放到桌子上,“这是我刚做的一点蛋黄酥,我带过来给你尝尝!”
“都是胡乱收拾的,嫂子看得过眼,也不枉我忙活了好几天!”清萱翘起嘴角,自己的辛苦得到别人称赞,开心是肯定是开心的。
前几天一直忙着准备认干亲的事,就这些东西,还是清萱抽空在空间里准备了东西,太打眼的不能拿出来,只能找些不显眼的东西。墙上是从库房里找的毛边纸画上竹叶还有其他,贴在墙上。
桌子上的花瓶,其实是以前堂哥在民间淘来的小玩意,不值几个钱,就是看着精致而已。
清萱又客气了两句,主要是针对秦晓云拿来的东西,客人带着东西来的,清萱也不能小气,就去厨房端了一碟子色泽乳白的龙须酥出来,“嫂子也尝尝!”
对做菜的厨艺,清萱也许没有足够清醒的认知,但是点心是真的会做。
秦晓云尝了一点,香酥可口、入口即化,味道还是不错的,她学过的菜品很多,点心这一项倒是没多少。秦晓云抬眼,看着眼前秀丽静雅的姑娘,心里有了一个想法,现在虽然还在抓什么投机倒把,可是事实上过几年,改革开放后,国家是鼓励大家做生意的。秦晓云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以后倒是可以从餐饮这方面入手,但是她的本钱是不太够的。做小生意是有点钱了,但是过够了苦日子的秦晓云,钱一到手,就想着买衣服买鞋子的,没存下来多少。
“英子,我看你手艺不错,我呢,也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见识还是有那么一点的,要不咱们俩合伙开个店吧,就饭店。”秦晓云计划得很好,如果开店,那肯定是要奔着高端走的,这样才能赚到钱,她上辈子四处流浪打工的时候,见过一些很高级的饭店,不仅是卖菜,还有什么餐前饭后甜点,有的饭店的点心简直就是一觉,有的人不吃饭,也要专门去买一份点心,饭店的收入可高了。
“开饭店?”清萱微微一怔,这话题跳跃的有点快啊。
秦晓云兴致勃勃地开始游说,她可是经过新时代洗礼过的女性,虽然过的有点惨,但是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可不是嘛!咱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自己手里头有钱,用钱也硬气不是?你想想,都说民以食为天,不管到什么时候,都离不开吃,是不是这个理儿?咱们开个饭店一定能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