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八零福运小团宝(679)
小团子嘴角抽了抽,既然大哥戴的这般好,那就让给她吧。
可是今天的大哥格外任性,手一探出来,又将那黑白格子口罩提起,而后亲手给小团子戴上了。
不仅如此,戴上口罩之后,还事事躬亲的替她把头发给整理好了,根根发丝都掖到了耳后,那叫一个温柔。
小团子口罩后的蔷薇小嘴抿紧了,脸颊也是粉嫩似桃花,不知道是害羞的,还是因为被闷的。
情侣口罩也就算了,还反过来戴,男生戴女生的,女生戴男生的,这便更绝了,简直是虐狗新潮流。
因为只有私密的东西,最深爱的情侣才会相互分享。
两人手牵着手走在菜市场里,男俊女美,再加上这么创意的口罩戴法,想低调都难。
小团子压低声音,“哥哥,你就不怕别人发现吗?”
“不怕。”卓锦初一笑起来,嘴角已经被掩映,只能看到眼角的弧度是上扬的,格外蛊惑,“我跑得快。”
小团子像是被摄走了魂,嗫嚅了一会儿,又小声道,“可是我跑得慢怎么办?”
“没关系,我力气大。”想举着,抱着,甚至扛在肩上,都没问题。
小团子嘴角牵强的扯了扯,脑子里已经有画面感了。
所以为了以防这种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发生,她可以说是近乎速战速决的逛完了菜市场。
不过虽然是如走马观花一般,但战况还算叫人满意,等回到家,将吃的铺开,着实还是带回来了不少好吃的,除了有小团子爱吃的鱼,鲜活得很,在塑料袋里还在跳钻着,还有好些小团子爱吃的,像是卤鸭翅,面筋等等。
接着,小团子便被卓锦初摁在了椅子上,叫她安静看书。
接下来的时间,他便用他那贵若千金的手开始替她做菜。
厨房是开放式的,所以小团子坐在这里,也能看个一清二楚,看大哥做菜,简直是场视觉盛宴,瞧瞧这挺拔如松的身材,这薄唇,这喉结,视线仿若有实质一般,一路往下。
小团子总觉得大哥是在故意勾引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
总之……书是看不进了。
她就像只贪玩的小猫儿,悄无声息的溜到他身后,头埋在他宽厚的背脊,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雅香,而后将他拦腰抱住。
作乱的温热小手正好放在他的腰腹处,卓锦初呼吸有点急促,但眼神却是温煦的,“别闹。”
小团子不听,任性起来,甚至用脸在他背上轻轻的蹭了蹭。
卓锦初目光闪烁,嘴角却带着笑。
纵着她,她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也好,这是他之幸。
猝然,他一个转身,将她举起,而后放在了琉璃台上。
台面还算是很宽阔,摆了那么食材,也还是摆得下她。
可是台面很高,小团子坐在上边,压根脚都没办法着地的,就只能悬空,缺乏安全感的她,只能被动的箍住了大哥的脖子。
一双杏眸闪动着,楚楚动人的看着他,愈发是无声的魅惑。
“先吃饭还是先吃你?”男人俊朗非凡的容颜缓缓勾起一抹笑。
这个高度,小团子也还是只能仰视着大哥,听到这话,干咳了两声,“吃饭。”
顿时老实了。
卓锦初没说什么,但是也没放她下来,就任由她和一堆食材待一块了。
美味上桌以后,单是闻着这香味就勾魂不已,小团子吃得不亦乐乎,尤其是这鱼汤又鲜美,又醇厚,没个温火熬到位的火候,不可能熬得这么好喝。
可吃着吃着,小团子就发现大哥压根不吃饭的,雍然懒散着一直注视着她。
小团子微抬了下下颚,“哥哥,你怎么不吃啊?”
“哦。”卓锦初慢条斯理的叩了一下桌子,散漫的笑着,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熠熠生辉,“你吃你的,我等着吃我的。”
“……”
小团子恍然间就想到刚才他的问话了,“先吃饭还是先吃你?”
她回答的是“吃饭”,她以为就此揭过了,谁知道这个男人竟真的上了心,那刚才她的那个回答就是后吃她咯?
小团子黑白分明的杏眸滴溜溜的转着,像个惹人喜爱的洋娃娃。
可这题,真的是无解了……
夜半,已经快十二点了,但两人还在抵死缠绵中,卓锦初发梢都湿透了,毫无赘肉的背脊绷得很直。
绯红的薄唇,明亮的眸子,看上去疯狂又迷人。
小团子下意识的想要求饶,但又觉得这么求饶仿佛很有些遗憾。
又是一轮酣战,一点方才结束。
小团子汗出了一层又一层,困得都不行了。
他抱着她去洗澡,却像是半点不困倦的,心情好得甚至还能再解决几个方案。
他将她放在浴缸里,替她清洗。
小团子最近忙学习,压力大,睡眠轻,眼睛还闭着,纤长的眼睫垂着,却还在低声说着,“哥哥,你来清北做讲师是为了我吗?”
“是。”毫不迟疑的回答。
小团子身子往下撤了撤,白壁无暇的胳膊仍然果露着,搭在池壁上,她换了个舒服的方式躺着,声音更轻了,轻得跟风一样,嗫嚅着,“你做得这么多,总让我诚惶诚恐的。”
他是偶像,但她只是一个小粉丝。
卓锦初半蹲着仍然显得身材高俊,手长腿长,拿着雪白的毛巾,很温柔的替她擦干头发,一根又一根。
恍然间,他的吻落在她的额头,他定定的望着她,“你值得。”
第1067章 你是真汉子!
日子一晃一天过去,袁圆圆转眼也进到了高三的关键时期,她对自己要求很高,立志考到京师来,因此一模,二模成绩都相当不错,但是她还是压力很大。
她的父母还是小家文化,墨守成规,跟她说了,如果考不上京师的大学,哪怕是只考上金海的大学,那就别读了,读了也没什么意思,到时候直接回金山镇来,进体制,嫁人,过安安分分的日子算了,省得跟她二哥一样,为了什么发财,弄得现在连个影子都看不到。那就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
袁圆圆和她父母想法不一样,她又怎么甘心连外面的世界都没看,就被掐了翅膀?
但是她又是个孝顺的人,二哥那么不告而别,已经把父母气得不行了,她怕自己再抗争一场,父母身子就该气坏了。
所以,她用自己的方式抗争,那就是她一定会考上京师的大学,出息给她们看。
但有时候急功近利,人就是容易出岔子。
虽说时代在进步了,人与人之间可以靠手机交流了,但因为袁圆圆对自己管得很严,很少看手机的,就是怕自己自律性不高,因此,卓然和袁圆圆的交流还是靠两个星期,甚至一个月的一封信,这和当年的卓阳与潘秀秀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由此不同,就能看出两兄弟性格的差别。
当年潘秀秀跟卓阳写信的时候,那就跟个小话痨似的,絮絮叨叨不行,什么都跟卓阳写,但卓阳回复过来的,只有清清减减一个字——阅,但潘秀秀仍然乐此不疲。
然,轮到卓然和袁圆圆头上,这画风就变了。
卓然最近迷上了摄影,他用自己做程序挣的钱买了相机,拍了好些大学校园,还有京师繁华的照片,夹杂在信里寄回去给袁圆圆看。
他虽没心没肺,但也知道袁圆圆向往的是什么,她父母将她束缚得太狠了,所以也让她对外面的这片天空愈发深沉的渴望着。
他的摄影技术很高,拍得照片很好,袁圆圆就宛若视若珍宝,挑出一部分放在书桌,还有床头,学习的时候,还有临睡的时候看一看,这些都是她努力前行的道路上指引她前进的明灯,照亮她前方的路。
又一次,卓然以冲刺的速度,一路长跑跑到学校的传达室。
传达室的老大爷都认识这小伙子了,原来皮肤偏黑的时候,就很帅,竟然比他年轻的时候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现在肉眼可见的养白了些,变得更帅了,不知道要多招小姑娘喜欢。
不过这小伙子很明显是有主的,这都什么年头了,还跟女朋友鸿雁传书,可见是个浪漫痴情的主儿。
每次他的信到了,老大爷就第一时间通知他了,而后看着这小伙子跑得飞快,那两条腿跟车轱辘似的,颇有他年轻时候的风范。
老大爷摸了摸岁月不饶人的秃顶,将信递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