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八零福运小团宝(131)
这小子,可恶还嚣张!
卓阳递给傅耀堂,礼物自然是要寿星打开,才有意义。
傅耀堂那么宽阔敦实的身躯,无比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呼吸都轻轻的,就凭他这举动,就可见一斑。
大家都探着头。
发表意见,算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看看总不犯法吧?
里面是一个卷轴,卷轴两侧是镶着金边的,隐见里面的纸是红色的。
嘁
有人撇嘴,嗤笑。
看出来了,装点得再好看,不过是一张破纸。
傅耀堂仍是如对待珍宝一般,亲启。
卷轴打开,上面是用毛笔写得一行行字,墨水虽早已干涸了,但还残留着墨香,萦绕在周围,经久不息。
傅耀堂呆愣的看着,那张凶巴巴的脸好似被冻住,如一尊雕塑。
有不死心的公子哥还是宁可折损,也要出声,“哈哈哈,这写的是什么啊,看都看不懂。”
话音刚落,就察觉到大家都在看他,就连自家老头儿也是一脸恨铁不成钢,要不是这么多人在,恨不得当即就打爆他的狗头。
那位纨绔公子哥懵逼,他说错了什么吗?
确实看不懂啊。
“这是文言文。”傅耀堂低声斥责,“不懂,就别说话。”
傅耀堂头一次没礼貌,但他的父亲傅志也没拦他。
自家儿子自小通读四书五经,很是热爱古典文学,虽然写作文不算数一数二,但这份热爱却是强烈而炽热的。
傅志再度看向卓阳,但见他气质雍容,自有一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姿态。
这可真是个聪明的小子,懂得投其所好。
傅耀堂激动不已,“卓阳,我从来没有在书上见过这篇,这是你亲自作的?”
卓阳点了点头,眼里没有过多的傲慢,只有一抹耀目的自信。
的确,在场有懂的,都摸着下巴看着,深思品鉴。
傅诗佩不懂,但就连他爸傅伟都禁不住感叹,“作得不错,有深度,有内涵,小小年纪,连好些大人都比不上。”
傅诗佩闷闷的,不敢出声,只能跺脚。
“那这字,也是你亲手写的?”
卓阳又是点头。
在场无不私语。
懂文言文的少,可是懂书法的人多啊,现在写毛笔字的孩子是越发的少了,而能写得好一手毛笔字的,那更是万里挑一。
卓阳小时候家里没钱,大哥教他,他便用粮食在地上比划。
这是到了镇上,生活过好了,才有了宣纸和笔墨,虽然才开始用文房四宝,但底子却是早早打下的。
他和卓然不同,打小就对学习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热爱,他喜欢学东西,不单单是为了成绩,这是种无上的快乐。
“写得好,这字写的真好啊。”
“我家儿子,练了都有好些年了,还连这十分之一都赶不上。”
卓阳瞬间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自带光芒。
傅耀堂也很是高兴,那么宽阔的身躯,抱紧了礼物,活像是小熊维尼抱紧了心爱得不得了又小小的蜂蜜罐头似的,“谢谢,我很喜欢。”
卓阳展露出一抹笑意。
他找到大哥替自己出主意的时候,陷入了一个死胡同,他知道傅耀堂家不缺钱,所以别人送的礼物必定都价值不菲。
他想得头疼,不得其解,但大哥却一句话通透,“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如醍醐灌顶般,让卓阳瞬间顿悟。
财富这种东西,迟早是有的,但是才华天赋,那些人想有,还拥有不了呢。
大哥向来是个怕麻烦的人,可如果卖弄才华,能让某些人少像麻雀一样聒噪,那也是应当的。
论腹黑,卓阳自觉真的学好些年,也比不上大哥。
送走所有宾客,晚上,傅耀堂去书房找傅志,“爸,你为什么非要当众拆卓阳的礼物啊。”
他替卓阳鸣不平,他爸平时本来不是这么强人所难的。
傅志摸了摸他跟卤蛋似的大脑袋,“傻孩子。”
多少人接近他们傅家,是动机不纯?
他只想还孩子一个安宁,让他周围还能有一方净土,可以交到真心朋友。
“……爸,我不傻。”
傅志撸了撸他很有福气的大耳朵,“卓阳这孩子,可以深交,以后多让他到家里来玩啊。”
傅耀堂忘性也大,听到这话,立刻笑逐颜开,“好。”
看来他爸是接受卓阳了。
……
天气由暖转冷,一天天的凉了起来,原本薄薄的单衣也渐渐替换成毛衣加一件外套的标配。
于秀丽怕小团子生病,日日将她包得像个粽子,但这也无损小团子的美貌。
在民间有一种说法是小时候长得越好看,长大便会越来越长残。
但小团子不是,逆势而为,她的杏眸依旧一如既往的璀璨漂亮,像是会说话似的,但五官却是愈发精致了,每一处无不是精雕细琢,老天爷最得意的作品,齐齐凑在一起,更是锦上添花。
第324章 架起来就跑1
随着年岁的增长,对她的夸赞,由“可爱”变成了“漂亮”。
走哪儿,都有人指着她说,“这孩子真漂亮。”
在她背后,夸赞她的人也不在少数,小团子渐渐习惯了这般的回头率。
只是最近几天老觉得有点心绪不宁,呼吸不畅,老感觉似乎有人在跟踪她,可等她回头吧,又没看到什么可疑人物。
她轻敲着梨涡,在想是不是她最近神经敏感,太多心啦?
“小团子,你怎么了?”潘秀秀连嘴里的棒棒糖都顾不得吮了,呆呆的看着小团子,兜里还揣着一根。
她妈说最近她妹妹可以吃点糖了,她便选了味道最好吃的带回去。
“没事没事……”
小团子甜甜一笑,让人足以忘却俗世所有纷纷扰扰。
到了叔叔的面店,忙碌了一天,此刻正在做收尾工作了。
“马婶婶。”
“诶!”马月兰正忙着收拾桌椅,抹桌子呢,看见小团子,也还是停下手里的活儿,冲她笑了笑。
要不是这孩子,她恐怕还是没有勇气留在卓家的店铺。
不过也得亏她留下来了,叔叔轻松了一截,店里的生意也愈发的好了。
只有面,天天吃,迟早是要吃腻的。
但现在有马月兰包的绝味馄饨,还有蒸得香喷喷的大包子,大家可以换着来,吃腻了面,就吃馄饨包子。
所以,客源也不至于流失。
“阿侠叔叔。”小团子特别有礼貌,对待店里的帮工,和一般男人不同留着长发的阿侠叔叔也是一视同仁。
阿侠少言寡语,但看到了小团子,也会重重点头,露出的那只眼睛泛着柔光。
谁也不会抗拒懂礼貌的孩子。
哪怕是见多了世态炎凉的流浪汉,心中也有可能存着温暖,被一层一层剥开,揭露心底最深的柔软。
小团子作业做完了,她也帮叔叔的忙,那样可以早点回家,她端着个小蒸锅去后门下水处倒水,刚倒完,陡然就被人给架了起来,那人抱着小团子跑得飞快。
猝不及防被人抱起来就跑,小团子都懵了,一双杏眸满满的,完全是无措,从来没有这么慌过。
砰,陡然看到了一道飞速闪过来的身影,正是阿侠。
抱着小团子这人已经跑得很快了,但阿霞却比这人跑得更快,身手利索得不行,快如闪电。
一绕到前面,阿侠就抬起腿,一记飞毛腿把架着小团子这人给踢飞出去,小团子则是稳稳落在了地上。
小团子眼睛都忘了眨一下。
这身手,跟拍电影似的精彩卓绝,阿侠真的是流浪汉吗?
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就再度被抱起了,清冽的嗓音犹在耳畔萦绕,呼吸有几分急促,“没事吧?”
是大哥!
刚才不慌,现在听到这心安的声音,劫后余生,相反心酸顿时泛滥上来,汹涌澎湃。
小团子眼眸遽然一闪,委屈得不行不行的,埋在卓锦初的胸口,软软白白的小手揪着他胸口的衬衣,揪得紧紧的。
就算她福运加身,但也还是会怕的,万一被坏人抱走了怎么办?
万一回不来了怎么办?
拥有之后便格外害怕失去。
卓锦初眸色沉下来,那张本就冷得不行的脸更像是雕了一层暗边。
看来,真的是把他家小妹妹给吓到了。
须臾,他眉目柔和下来,轻拍着小团子瑟瑟的背脊,她的背部皆是柔软的,但是隔着衣服,都觉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