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穿了简单,就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已,听过这句话的人很多,但真的面临此境,能舍下家财做到这一步的,真不多。
曾氏重病弥留之际,还能有这个冷静头脑,真奇女子也。
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往奇怪的地方拐了一下——假如,只是假如,她的后妈能是曾氏这样的,那她应该不至于养成现在这种性子吧?
她不是个讨喜的人,珠华很清楚这一点。
而打穿越以来,她始终不能真正平心静气,人生的逆转,环境的大变,包括张家那些纷扰,让她性格里古怪别扭的那一面更加放大了数倍,她的心底深处好似住了一座火山,时不时就想要喷发一通,便沉寂时,也只是在忍耐,被动被迫地接受这无常世事而已;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就要乱来,遇事有时明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她偏偏不用,就是要随心所欲,不如此发泄不出心中郁愤。
直到此刻,她的心态终于悄然平和了一点下来。
在叶明光的朗朗背书声中,珠华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一种对自己过往的自省中,她的实际年纪其实也没有多大,远不到会审视人生的时候,但这一刻,她有点闷闷地想,她得承认,她最重要的幼年成长期里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环——一个像样的长辈。
这让她外表也许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她的心里却始终空了一块,她找不到可以模仿崇拜的对象,只能自己随意生长,受一回伤害就往背上插一根刺,直至把自己插成一只刺猬,长成如今这副样子。
如果她在当时就有成熟的心智可以选择,她会愿意变成这样吗?
不可能的。
只是人生不能重来,哪怕穿越了还童了也不能,她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牢牢烙印在她的身上,并不随时空的转换而消失。
但也并不是就此定死,珠华没有想到,她缺的这一环居然在这里补上了。
虽然事实上她都没有见过曾氏一面,但这并没多少妨碍,了解一个人,听其言之外,更重要是的观其行,曾氏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安排选择,已经明白昭示了她的人品与智慧。
不只是曾氏,叶安和更是,只是她以前没有合适的契机细想,这两个人,一个尽忠职守,一个大气果敢,哪怕不在了也足以为作为她和叶明光成长的标杆。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珠华的眼光划过书页上的这一句,大概是曾氏的大手笔实在震撼到了她的心灵,她对着这一句圣贤遗音,居然觉得有一点能感同融会了。
顺带一提,她现在知道叶明光的高智商是哪来的了,除了青年得中进士的叶安和,还有他母亲曾氏,父母都如此,他聪明一点又有什么奇怪呢?
“姐姐,我背完啦!”
叶明光其实背完有一会了,见她总不说话,才忍不住又戳戳她。
“……好的。”珠华回神,摸一把他的大脑袋,夸他,“光哥儿背得真好,一个字都没有错。”
虽然她没在听,不过这一点并不需要怀疑,她所以还坚持每天抽查叶明光学过的内容,只是为了培养巩固他学习的习惯而已。
这么一个天才型的娃娃,要是落到她手里反而渐渐泯于众人,那她简直是在犯罪。
如果说,珠华原先把叶明光要过来照管一半的理由是因原主托付,另一半是叶明光本人听话乖巧的话,那从现在起,则只是因为她发自内心地真的把这个小胖子当成自己的弟弟了。
叶明光伸手来拽她手里的书,他记忆力好,背书比珠华快得多,但因为年纪太小,没接触实际的案牍纸笔,所以认得的字并不多,珠华不知他要书干什么,见他拉扯,就顺势松了手给他。
叶明光拿到手里,十分开心,他把书哗哗翻一阵,任意停在了其中一页上,然后把最左侧的题目亮给珠华看了看,珠华还在茫然,他向珠华露出欢悦的笑容来:“姐姐,该你啦,你背这一篇!”
珠华:“……”
熊弟弟好烦!(>_<)
☆、第48章
小孩子有一种模仿大人行为的天性,叶明光作为天才儿童也不例外,他被珠华抽查了这些天,这一下突如其来地反客为主,倒考起珠华来,当即把珠华考哑了火。
她哪有叶明光的记性,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把整本《论语》熟记如流,可让她对着叶明光清澈雀跃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承认自己这个也不会,那个也不会,她也真是说不出口。
“……我要看书了。”
珠华颇有点灰头土脸地把书拿回来,把那些胡思都抛到脑后,老老实实地开始背诵起来。
虽然她对文言文没兴趣,且考不了科举,学了对她也没多大用,可至少得给弟弟做个好榜样不是?
叶家再无旁人,小胖子想找个亲人模仿崇敬,只能找她了,她不想小胖子有样学样,跟着她长歪,那就只能先把自己摆正了。
从今天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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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受了一次心灵上的洗涤,或者更文艺一点地说——珠华同自己达成了一点和解,她心底的火山温伏下去,在红樱的事上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
她没有食言,等张推官晚间回来后,真的去找了他,把红樱的请求转托了他,张推官以为她是顾念主仆情分,红樱虽则犯事,但她在该闭嘴的时候牢牢闭住了嘴,没有一条道走到黑,给张推官省了不少事,现在外甥女来求,张推官想了一想,也就答应了她:“好罢,我会跟牙婆嘱咐一声。”
张萱恰巧在场,撇撇嘴:“我看,有谁家要买妾的,不如就让她去好了。她拈轻怕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算这回吃了亏,这性子也是再改不了的,哪里能安心当个丫头服侍人,注定做不长久,早晚总要生事。”
她是随口一句,张推官听过也就罢了,这个丫头是犯了错才要发卖的,主家哪会帮她考虑这么多。
但事有凑巧,隔日一大早叫了牙婆来,牙婆有意巴结,见过红樱一面,再听张推官简短说了要求之后,便站着想了一会,当即给了回复:“可巧,老身这里正有一个山西的粮商想讨小,他家产不算十分丰厚,但眼光却高,头回来金陵,叫城里的繁华迷花了眼,再看不上那些乡下小门小户的闺女,我领了好几个去,都嫌人家村;一心想在城里找一个,又不想要那些烟花地的,可着实难为了老身。如今见了老爷府上要打发出来的这位小大姐,生得这么副好模样儿,倒是各方面都合适,就不知老爷意下如何?”
张推官问道:“他是常在城里做生意,还是要回老家去?”
牙婆忙道:“这个月底就走了,他的生意不在这里,讨了人便不带回家,也是到外地去,若不是这样,老身也不敢荐给老爷听。”
张推官不再多问,便同意了。他不可能在红樱身上花费多少精力,能把她远远地卖走就行了。
只再多嘱咐了一句:“莫要与他说人的来历。”
牙婆笑道:“老爷放心,老身久做这行,一应规矩都知道,再不敢坏的。”
红樱见她的时候虽然已经收拾过一下,但牙婆专吃这口饭,岂有看不出她身上不对之处,她这个下场一看就是睡了不该睡的人才招致的,而且张推官亲自出面发卖,可见惹的事更不小,对这种官家的秘事,牙婆自然懂得闭嘴少说话才是明哲保身的道理。
不过鼠有鼠道,不能和那晋商直说人的来历,但可以说“某个大户人家”,而且不妨吹嘘得更高大些,红樱虽然破了身,但她模样着实不错,皮肉看着又光溜,没有受罪吃苦过的痕迹,只怕蒙那晋商说是公侯府上出来的他都肯信。
当下事情已定,便到了商量身价这一步,牙婆试探着开了个二两的价钱,张推官哪里在乎这个,随意点了头就命立文契来。
牙婆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就是她最喜欢同官宦人家打交道的地方了,随便开价,极少有人提出异议,更不会跟外面那些穷鬼们一样为三文两文地都要争上半天。
不过牙婆不可能在这上面得罪张推官,所以她开这个价钱也是在行情之内,买个一般的丫头这个价还贵了呢,只是红樱生得好,美貌值一附加上去,她的可操作空间就大多了,二两卖来,忽悠得好转手卖给那晋商一百两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