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跪求复合可我只想发财(32)

作者:苏怀荒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强强 破镜重圆 重生 业界精英 主角:姜宵 ┃ 配角:蔺成聿、林鹤元、傅若言、夏婉婉等 ┃ 其它:可多了 不想恋爱,只想发财 立意:人生有多种可能 #双重生追妻火葬场# #攻跪求复合,然而受他醒悟过来,不想恋爱,就想发财# 姜宵十九岁的时候,从垃圾堆里偶然挖出来一只脏兮兮一无所有的蔺成聿,于此一见钟情,然后在困苦中给他温暖,十五年如一日陪他成才。 按理来说,他应该成为蔺成聿的心间白月光,不过事实证明,他只是蔺成聿逆袭人生中的配角电灯泡,成功人士就是心狠,姜宵病死在床上的时候,也没见他回来看过一眼。点击展开

姜宵穿的厚,倒是不疼,但是手上的保温壶没有拿稳,摔在地上盖子掉了,里面的饭菜汤都一起撒了,有些还撒在他的衣服外套和鞋子上,这些都要洗了。

姜宵:“……”

他的新衣服。

蔺成聿在背后看到他突然摔倒,吓了一跳,连忙上去扶他,但是那段路太滑了,他跑上去之后结局是和姜宵一起滑倒了,就摔在他旁边。

两个人撞在一起,姜宵脑门都被他磕了一下,蔺成聿缓过神来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姜宵揉着自己的脑袋瞪着他。

“一遇到你就没好事,”姜宵语气里带着三分怒气,“给我走开!”

蔺成聿自知理亏,连声道歉之后帮姜宵把保温壶的盖子捡了回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提议道:“我去旁边饭馆打包一份饭菜给阿姨吧?”

姜宵没理他,站起来之后提着空掉的保温壶往家里走。

家里应该还有些吃的,姜宵准备自己再弄一点,赶紧送去,时间还来得及。

蔺成聿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到姜家门口的时候,姜宵惦记着饭菜,且他衣服上都是菜汁汤汁,脏兮兮的,姜宵本人还是很注意卫生的,他只想赶紧把衣服换了,开家门的时候没有立刻关上,就让蔺成聿挤了进来。

姜宵赶时间,没有心思管他,他进了房间,先把脏掉的外套裤子和鞋子换掉了,扔在脏衣篓子里准备等会儿回来洗,一出房间门,没看到蔺成聿。

他皱了皱眉头,之后就听到厨房那边有叮叮咚咚的声音,走过去一看,蔺成聿把他随手放在桌子上的保温壶给洗了。

那保温壶沾了雪水和菜汁,确实要洗,姜宵站在原地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去,道:“我自己来。”

“我快洗完了,”蔺成聿道,他放轻了声音,“宵宵,我就是想帮帮你。”

蔺成聿之前从来没下过厨房,更不要说洗碗。

大冬天的水是真的冷,屋子里又没有暖气,姜宵看见他的手冻的通红,还是坚持不懈地洗着保温壶里的格架。

傻不傻。

姜宵弯着腰拿起旁边的热水壶,倒了刚烧好的热水放进一边的洗碗盆里,打开水龙头往里兑了兑 ,给自己兑出了一盆舒服的温水。

“冬天我们普通人家是这样洗碗的,不会为难自己,”姜宵把多层保温壶的一层一层的架子拿过来过水,自己把上面洗洁精的泡沫冲掉,“大少爷,你是真的不会过日子。”

蔺成聿僵着自己冻的通红的手,有些不知所措,道:“宵宵,我会学的。”

他很快伸手帮姜宵把保温壶的一个个部件冲洗干净,兑过的温水是真的很舒服,冲洗完最后一个,他忍不住在水盆里牵住了姜宵的手。

姜宵甩开他的手并泼了他一把水叫他冷静一点。

“……我的意思是,我也会努力变成适合过日子的人,”蔺成聿擦了擦脸上的水,“这些我都会学的。”

“你学这个做什么?”姜宵看他一眼,“过几年有条件了,我就给家里安个洗碗机,比你好用多了。你现在天生就不用做这个,为什么要学?”

“不是只是这个,”蔺成聿解释道,“我会学着照顾你,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

“那不用,”姜宵道,“我本来就会这些,我自己照顾自己。”

他们两个就不是一路人。

蔺成聿想学,也早就过了那个时间。错了时间的情深,怎么看都不对。

况且他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姜宵看他伸着的那双手,可能是因为之前摔倒,手撑在地上,上面有些细细点点的小伤痕,泡了一会儿热水反而更红了,从手上一直蔓延到手腕,停到他挽起的袖子那里。

他这幅养尊处优的样子,讲这句话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

姜宵把保温壶擦干净了之后再一层一层装回去,锅里还热着最后一碗鸡汤,本来是留给晚上的,姜宵把它拿了出来,放在最后一层,他记得昨天还有剩饭,快点做个蛋炒饭也来得及。

姜宵的手速一向很快,他热好油,往锅里打了一个鸡蛋,慢慢的蛋炒饭的香味就出来了,这时候再去处理冰箱里的冻肉有点来不及了,姜宵就自己切了个火腿肠和一点青椒丝炒进去,蛋炒饭很快出锅,他简单收拾了一下,看了看时间,准备再去送饭。

蔺成聿从他开始做饭就不说话了,他在边上看着,饭菜的香味缠绕在他身边,骤然把他扯回了之前的记忆里,那是属于他和姜宵的过往。

姜宵也不是一开始就会做饭的,刚遇到蔺成聿的时候,他碰都没碰过锅铲。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吃吃吃了吗、辏丑、溪团子、叶浼山、myrtle 、风、Vpanpa的雷!

谢谢大家的营业液!^O^

搞了个抽奖,嘿嘿。

第二十六章

这很正常,他们刚遇见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 那个年纪的孩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时候饭来张口, 基本没进过厨房, 后来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馆子供他选择, 姜宵那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一个月的钱就花一个月的钱, 人也没有什么定性, 但遇到蔺成聿之后就不一样了。

他开始为未来打算,生活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节省很多,于是姜宵就开始琢磨了。

蛋炒饭作为一个入门级的大众类食物, 是姜宵学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时候,他炒出来的蛋有些焦了,偶尔还能在里面吃到蛋壳, 而且里面放的菜丝没太炒熟,有点夹生,盐和酱油放的有点多,入口咸,总而言之, 倒是能吃,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着那碟子炒饭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有点尴尬,先是自己吃了两勺,觉得一言难尽, 挠了挠头,对蔺成聿说到:“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

蔺成聿年少家里有钱,且咏江又是做高级酒店业的,他什么山珍海味也吃过,本来就不爱吃炒饭,一开始想说算了他今天不饿,吃不吃都一样,但他一抬头,看到姜宵那张脸的时候,又突然什么都没说出来了。

姜宵身上还穿着围裙,围裙上沾了一点新的油渍,那日的柳江闷热,他在厨房里鼓捣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脸上又不知道蹭到了什么,自己伸手擦了擦,望着他的眼神有点可怜兮兮,他刚刚吃了两勺自己炒出来的饭,觉得不好吃,有些明显的失落。

他已经很努力了。

蔺成聿就是这样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他还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然后在姜宵晶晶亮的眼神里塞进嘴里。

“蛮好吃的,”他道,“不出去了,就吃这个吧。”

两个人就这样一人一勺把那碟子炒饭吃完了。

饭是真的不好吃,但姜宵那样看着自己然后笑,傻兮兮的,很讨人喜欢,于是饭好吃不好吃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老话说有情饮水饱,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姜宵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自己的厨艺生涯,他那股执着劲在,只要足够认真用心花时间,手艺的进步是显著的。

他后来甚至能在小厨房里鼓捣出满汉全席来,中餐西餐都会做,每年他总会在自己认为的纪念日精心准备烛光晚餐,但许多的纪念日里,他没等到那个和他一勺一勺吃不好吃的蛋炒饭的人了。

毕竟是变了。

姜宵把饭盒拎了起来,回头就看到蔺成聿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姜宵不会像他一样再回忆起那些事情了,他又不是找虐。

“走了,”姜宵提醒他,“你还想赖在我们家吗?”

蔺成聿因为这一句话一下从记忆里抽身出来,看到了眼前真实的人。

他突然没有抑制住自己,上前把姜宵抱在怀里。

姜家的小厨房里,蛋炒饭的香味,炖了很久的鸡汤醇厚的香味,还有刚刚冲掉的洗涤精的柠檬味道,这许多味道交织在一起,全是平淡生活里琐碎组成,是他曾经不在意的、如今又期望回到的他和姜宵相依为命的过去。

在冰冷的天气里,这个人好像一个宝藏匣子,蔺成聿只要碰他一下,甚至望他一眼,就能感受到一丝甜丝丝的暖意从他身上传递到自己身上。

但姜宵丝毫不觉得温馨,他有点不耐烦,在他怀里动来动去,准备伸腿钝他:“走开啊听见没有?这保温壶要是再倒了,我一定会弄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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