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炮灰[七零]+番外(90)

作者:奶酪月亮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种田文 美食 穿书 年代文 主角:苏苗苗 ┃ 穿成炮灰也能有芬芳灿烂的未来 立意:勤劳致富! 一: 一朝穿越,苏苗苗发现自己回到了七十年代,成为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马上要去当知青的小可怜。刚醒过来就是困难模式,要下乡不说,眼前这一家子还是爹不疼,娘不爱,哥哥姐姐没心肝。 苏苗苗:想我下乡可以,给钱给票给粮食! 拿了钱和票,有了最基本下乡生活保障的苏苗苗以为自己只要苟住这两年,熬到77年恢复高考就可以放飞自我地开启新生活。点击展开

听见这话,陈爱芳红着眼眶,看向不远处已经看不到的苏苗苗身影的道路,呜咽了一声:“我……我就是看她那样,我心里难受!”

面对父母的争吵,老苏家的几个儿子都没说话。

他们的内心同样是复杂的。

心里也不说清是为她的主动分家感到高兴,还是失落。

但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从此以后,他们就少了一个妹妹(女儿)了。

——

拿着字据离开后,苏苗苗一个拐弯就进了不远处的胡同,小声说道:“顾岁安,你赶紧出来吧。我知道你会跟过来,所以不用躲了。”

话音刚落,顾岁安就走出来了,眼神有点飘忽,似乎是为自己跟着苏苗苗的行为感到不好意思。

苏苗苗道:“好了,别不好意思了,我知道你是担心我。难得来一趟省城,咱俩去逛逛吧。”

见苏苗苗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情绪也好像不怎么低落后,顾岁安这才放心地跟着她往胡同外走。

两个人先去换了全国粮票,这个可是必备的,毕竟现在粮票还没被取缔,苏苗苗到了大学报道后,去食堂没有这个,等于没有饭吃。

苏苗苗在把换好的粮票收好后,边走边念叨着:“也不知道京大的食堂做的饭好吃不好吃,住宿舍的话,就不能开小灶了,只能将希望寄托于食堂师傅的手艺了。”

顾岁安想着苏苗苗的手艺,觉得她这个愿望可能很难实现了。

先不说手艺如何,像是这种食堂大锅饭,可能连荤腥都不会太多。

毕竟不是哪个学生都像苏苗苗这么会赚钱。

换好粮票后,苏苗苗又带着顾岁安逛了逛省城的景点,说是景点,其实就是附近的公园、水库还有各个厂子及家属院。

这些在苏苗苗看来,也算是时代的“景点”,等未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后,这样的街道,这样的建筑,可就很难见到了。

“你看见了吗,那个就是省城的养猪场,我以前还跟里面做过临时工呢!说起这个,也不知道秀芬婶子能不能养好那些猪崽子……”

养了快两年的猪,苏苗苗也不免对那些猪崽子产生了感情:“不得不说,我养的猪……可是太适合用来炖红烧肉了!那滋味儿……啧。”

顾岁安:“???”

猪崽子:“???”

——

在逛了一大圈后,苏苗苗还带着顾岁安去了一趟百货商店。

苏苗苗指着柜台里的一个棕色毛线的围脖问顾岁安:“你看这个围脖怎么样,喜欢吗?姐买来送给你呀!”

看着阔气十足的苏苗苗,顾岁安直接忽略了她的自称,也没推拒,点了点头,算是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得到顾岁安肯定回答后,苏苗苗也不含糊,喊着售货员,非常爽快地结好账,拉着顾岁安就继续下一个柜台了。

“明天就要出发去首都了,等你送完我,咱俩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再见。所以啊,今天你看上什么就跟我说,我能买的都给你买了,也算留个念想。等你忙完了,想明白了,准备去首都找我的时候,我再带你去首都的百货商场逛!”

顾岁安抱着怀里的围脖和手套,有心想说,其实这些就够了,但他看出苏苗苗的情绪有些不太对,便只点了点头。

…………

逛了一圈百货商店,买了不少零碎东西的两个人,回到了招待所。

他们定的火车票是明天中午的,所以今天晚上就只能在省城住一晚,明天也不着急赶车,还能再吃个早饭再走。

苏苗苗在招待所门口,突然停下来,笑得有些伤感道:“我吧,下乡两年,认识了小麦姐、吴佩兰、秀芬婶子、郭队长一家,还有你。其中,也就只有跟你才能彻底放飞自我,不用那么累地保持形象,也能稍微喘口气。所以啊,顾岁安,你可一定得去首都找我,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发大财,赚大钱,咱俩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说完,苏苗苗也不等顾岁安回答,转身跑进了招待所自己的房间。

她真的没事,只是……有些想家,想外公和妈妈了。

而被留在原地的顾岁安看着苏苗苗的背影,再一次痛恨起自己仍无法战胜心魔,无法开口安慰苏苗苗的样子了。

他慢吞吞地走进招待所,在经过苏苗苗的房间时,无声地对里面念了一句:【晚安】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亲口将心里的话说出来,全都说出来,给苏苗苗一个人听。

——

第二天中午,各自都已经调节好自己情绪的两个人,踏上了前往大学的列车。

因为之前苏苗苗和王小麦、吴佩兰说好的缘故,所以在列车候车的时候,顾岁安先带着行李包裹进了车厢等她,免得被王小麦二人看见,容易造成误会。

顾岁安前脚刚上了火车,后脚王小麦和吴佩兰就带着她们各自的送别礼物,赶到了车站。

…………

“苗儿,你到了首都可一定得给我们写信啊!”

“对啊对啊,反正我们都知道你在京大,你要是不写信过来,我们就每人每天一封信地轰炸你。到时候,让你的名字传遍整个京大!”

苏苗苗看着红了眼圈却还不忘打趣自己的两个人,笑着从随身挎着的包里拿出自己也一早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她们:“这个发夹是我特意拜托认识的人从外地买回来的,买了三个,咱们仨一人一个!”

发夹是苏苗苗托顾岁安帮忙买的,虽然这两年顾岁安每次从沪市回来,都会给她带发圈或是发夹、卡子回来,叫她手里的发饰都快戴不过来了。但苏苗苗送给王小麦和吴佩兰的这一个,却是属于她自己的心意。

“也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这个样式,我听说这个可是最新款式的!”

“喜欢喜欢!”王小麦珍惜地摸了摸发夹上的橙花,又看了一眼吴佩兰手里拿着的蓝色小花,不禁问道,“苗儿,你那个发夹上是什么颜色的花啊?”

听王小麦这么问,吴佩兰也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的发夹和王小麦那个款式一样,颜色却是不一样的。王小麦的那个是小麦的橙色,而自己这个,则是有点像墨水一样的蓝色。

这让她不禁感动于苏苗苗对送给她们的这份礼物的细致与心意。

苏苗苗拿出自己的那一个,笑道:“我的是浅绿色,禾苗的颜色。”

王小麦和吴佩兰发夹的颜色是苏苗苗要求的,她自己这个,却是顾岁安给选的。

这年代,没有啥原谅色的概念,而是带有生机勃勃,又充满希望的含义。

看着手里的发夹,三个人心里都觉得温暖十足。

“这三个颜色都好看!”

“要不,我们现在就都戴上?”

“好啊!”

说着,三个人就把发夹戴好,互相看着,也笑着。

可笑着笑着,王小麦和吴佩兰就有些想要掉眼泪了。

她们俩抱住苏苗苗,将眼泪藏在了彼此肩膀的衣服上。

“苗儿,以后甭管你去哪儿,干什么,可……可都得记着我们啊!”

“到了大学就算认识新朋友,也不许忘了我们!”

苏苗苗抬起手臂,回抱住了两个人,同样有些止不住哽咽道:“我一定会记住你们,记住我们一起在北河沟大队下乡的日子。也会记住,我们之前说过的,等未来有机会,再一起回去那里的约定!”

随着火车响起的鸣笛声,真正告别的时候到了。

“一定要写信啊!”两个人一边挥手一边喊着。

“好!”

王小麦和吴佩兰目送苏苗苗坐上火车,心里都难受极了。

从到车站来送苏苗苗,看到她只有她一个人,却不见她的家人时,两个人心里就已经清楚,她恐怕不会再回到省城了。

看着向首都启程的火车缓缓前进,王小麦忍不住开口道:“我有的时候真的很难理解苗儿的父母,虽然我知道这样背后说他们并不好。”

吴佩兰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因为我也想不明白他们为啥要这么对苗儿。”

王小麦想不明白:“是啊,苗儿性格好不说,还吃苦耐劳,勤奋刻苦。我不明白她爸妈怎么连表面活儿都不愿意做一做,起码也要来车站送送她啊。”

“可能,并不是所有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都会平等去爱自己的每一个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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