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81)
房间里有了电,这让他们的生活质量蹭蹭蹭上涨。
空调基本没停过,一天二十四小时凉爽如春。冰箱里永远放满饮料,喝掉一瓶放进去一瓶。
超市里有冰淇淋粉,江妙妙尝试用冰箱做冰淇淋吃。
成果卖相一般,味道却很不错,为他们的食谱多添了个选择。
与此同时,手机、电脑、kindle等电子产品也恢复使用。
几乎有将近十天天的时间里,两人根本没出门,躺在那张舒服的大圆床上,各自抱着手机玩游戏。
饿得不行了就猜拳,决定谁去做饭。
如此咸鱼了好久,一天陆启明突然挣扎着爬起来,将手机丢开老远,看着满屋子空饮料瓶说: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装太阳能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得更健康,更方便。
而不是让他们变成猪啊。
江妙妙抬起头,将视线从手机屏幕移到他脸上,摸摸自己日渐饱满的肚皮。
“不这样又该干什么?”
上学有老师管,上班有老板管。
他们现在既不是学生又不是社畜,生活完全自给自足,没有经济压力,更没有奋斗目标。
陆启明想了想,翻身下床,从饮料瓶堆里闯出一条路,踢开横在门边的小胖狗,打开门走出去。
回来时手里多了纸笔。
“来,立字据。”
没有什么比白纸黑字地贴在墙上,更能警醒人的了。
两人围着一张a1大白纸,认真安排以后的生活。
为了舒适的生活能持续下去,他们必须完成的工作有:种菜、巡逻、整理物资。
种菜是为了满足口欲,丰富营养摄入。
巡逻是为了及时发现丧尸,保障人身安全。
整理物资是为了时时掌握物资数量,有缺少的立刻想办法补充。
最后一件工作量比较大,两人一起完成。种菜归江妙妙,巡逻则归陆启明。
除此之外,打扫卫生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他们都是有手有脚的人,总不能天天生活在垃圾堆里。
然而这个差事谁也不愿意干,推来挡去大半天,江妙妙提议:
“我们让电器做吧。”
超市里电器多得很,现在可以投入使用了。
洗碗有洗碗机,扫地有扫地机,何必辛辛苦苦自己干?
太阳能系统功率小带不动也不要紧,它们本来就不需要天天使用。
隔个三四天用一次,使用前把冰箱空调都关掉,暂时休息一会儿,等用完再打开。
由于没有自来水,洗衣机暂时用不了,毕竟耗水量太可观,全用矿泉水很让人心疼。
衣服就仍由各自手洗,做饭轮流来,一人一顿,谁也不吃亏。
任务分配完毕,陆启明将条款写在白纸上,两人签字画押,贴在床头,早上醒来一睁眼就能看见。
江妙妙看着那张纸,心里直发怵。
“怎么感觉跟签了卖身契似的。”
半夜醒来看见,想到明天要干那么多活儿,怕是愁得睡不着。
陆启明翻了个白眼。
“是,你卖我一半,我卖你一半。我一百六十斤,你八十斤,我白贴你四十斤。”
她不服气地叉着腰。
“我长胖了,现在九十多了呢。”
陆启明道:“那不还是我白贴。”
“我、我还带条狗。”
江肉肉已经奔着五十斤不回头了,体重很可观的。
他嗤笑,“得了吧,就你那傻狗,除了蹭吃蹭喝什么也不会。我看唯一的作用,就是将来实在馋肉馋得不行了,把它炖来吃掉。”
趴在角落里睡得好好的江肉肉突然感觉到一股杀意,扭动着小肥屁股钻进江妙妙怀里求抱抱。
江妙妙搂住它,忍不住警告陆启明。
“你开玩笑归开玩笑,可不许真的对它下手。”
陆启明挑眉,“你吃了大半年的咸鱼腊肉火腿肠,难道不馋新鲜的肉味儿?”
她抿着嘴唇没说话。
他循循善诱。
“红烧肉喜欢吧?红烧狗肉也很好吃。挑最肥嫩的地方切块下锅,放八角桂皮姜蒜料酒炖两个小时,然后放糖。把汤汁熬得稠稠的,油光发亮,筷子搅一下都拉丝。每块肉炖得酥软绵烂,吸饱汤汁。一口咬下去……啧啧。”
他咂了两下嘴,仿佛真的吃到了肉味。
江妙妙被他说得口齿生津,对他形容的味道充满了向往。
下意识低头看江肉肉,舔了舔嘴唇。
江肉肉眼神惶恐,小心翼翼地拱她胳膊。
她心下一动,用力晃晃脑袋,恢复冷静。
“你不去当算命的可惜了,这么会忽悠。不过我才不上你的当。”
陆启明耸肩,表情似笑非笑。
“没事,我不急。现在物资充足,不馋肉很正常。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到时要啥没啥,怕是我拦你都拦不住。”
江妙妙想象着以后的景象,还真有些担心。
她是把江肉肉当同伴养的,有自己一口吃的就绝不饿着它。
可是真到了自己都要饿死的时候呢?这么一大堆肉放在身边,能忍住不动摇吗?
想着想着,她猛地打了个哆嗦,把怀里的狗子抱紧了些。
蔬菜要有,肉也要有,她绝对不要迎来那么残酷的选择。
当天晚餐归陆启明做,江妙妙洗完澡坐在房间等吃饭,闲着没事干,看窗外风景。
天空稀疏地飘着几朵云,由于上午发生的事,她总感觉一不留神就会有飞机从云层后面飞出来。
既然决定不接受援助,那么最好就不要引起他人的注意,免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楼顶的太阳能电池板会不会太显眼了?
可要是用东西盖上的话,又照不到阳光,无法发电了。
她纠结着,窗户外突然传来敲击声。
江妙妙以为是丧尸,条件反射地从枕头底下摸出枪,仔细一看,却是只鸟。
鸟是灰黑相间的,比她手掌大一些。大概饿得狠了,想啄开玻璃钻进来找食吃。
丧尸不会飞,因此只把地上的生物霍霍光了,对于活在高处的鸟类没太大影响。
江妙妙从小生活在城市里,与鸟类最大的接触,就是住在楼上的老人总喜欢在阳台放驱鸟器。
超声波打开时会有很微弱的“滋滋”声,父母听不到,只有她耳朵灵,高考那段时间简直被吵得神经衰弱。
她不认识这只鸟是什么品种,因为太久没接触其他生物,很想把它放进来玩玩。
当她伸出手打算开窗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她找不到鸡养,可以养鸟啊。
鸟也是肉,鸟蛋照样可以煎荷包蛋,吃起来同样香。
他们现在房间很多,腾出几间来养鸟,手里头大米豆子都是成吨的,根本吃不完,喂十几只鸟不成问题。
公的母的都抓一些,让它们繁衍。
下的蛋一部分用来孵小鸟,一部分用来吃。鸟养大后就可以拔毛炖汤,鸽子汤味道可不比鸡汤差。
她跃跃欲试,立刻打开了窗户,迫不及待欢迎对方进来。
谁知那只鸟非常警惕,发现玻璃后面有人,马上展翅飞走了。
江妙妙扑了个空,却没有失望。
现在城市农村都没人住,地里没粮食,鸟饿得受不了,肯定会到处找食吃。
他们手里有米,不担心对方不自投罗网。
吃饭时,她把这个想法告诉陆启明,对方皱眉。
“你认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江妙妙:“……当然是认真的!”
“一只鸟从孵蛋到成年,少说要大半年,养好之后肉也少得可怜,还不够我们一人吃两口,效率太低了吧。”
“效率再低总归有肉吃,而且鸟也分大小。养只麻雀当然不够分,可是养只鹰的话,也有好几斤呢。”
陆启明忍俊不禁,“就你这身手,还想抓鹰养?小心被鹰叼走了。”
江妙妙见他始终不以为然,愤愤地吃了一大口火腿肠。
“等着吧,到时我养出一屋子鸟来,天天炖鸟汤烤鸟腿,你别跟在屁股后头求我。”
他耸耸肩,“我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江妙妙被他激出斗志,快速吃完饭,满屋子找工具,第二天便行动起来。
她难得起了个大早,抢在日出前把自己的活儿干完,吃了早饭,带着准备好的工具:一袋大米,一个垃圾篓。
在卧室窗旁守株待兔。
垃圾篓是经过改装的,上面绑了根长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