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111)

作者:奶香味哒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种田文 甜文 关键字:主角:江妙妙 ┃ 配角: ┃ 其它:碰上一条更大的咸鱼 江妙妙穿进一篇末世文,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炮灰。考虑到后面种种残酷的遭遇,她决定躺平等死,躲在家里不出去,能活多久算多久。为了临死前也要吃好喝好,她吭哧吭哧地藏了很多物资。怎料一天有个男人闯进她家,居然比她更咸鱼,赖在这里不走了。她的三箱薯片,被男人吃光。她的六箱螺蛳粉,被男人吃光。她的十箱核桃,被男人嘎嘣嘎嘣啃个精光!江妙妙大怒,决定把他赶出去。深夜偷偷跟踪他,却看见他走进丧尸堆里,手起刀落,杀得那叫一个潇洒帅气。男人点击展开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

,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