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情文里当团宠(30)
“那你的意思是?”
“我会定期来镇上,老板若是有什么单子,告诉我就好。等单子完成, 我再给老板送过来。这样虽是麻烦了点儿,但慢工出细活。这绣品的水准可不是你店里那些绣娘能比的。”
“行!”老板是个比较爽快的人,反正横竖先把人留住再说,这人要是被别的店里人挖去可就不好了。
两人又是就酬劳问题你拉我扯了半天。
童彩花看着年轻,没想到嘴皮子功夫十分厉害,就连老板这种老油条都占不到什么便宜,最终二人商定,除去布料丝线等成本外,一单生意所挣的钱要分五成给她们。
她还记得原书里写过,这老板是个黑心的,将叶红裳绣的衣服卖出高价,最终分给叶红裳的钱可能连两成都没有。
童彩花并不打算在这个镇上多待,成衣铺的单子基本都是大单,想要绣好一件衣服的话,最少最少也需要个十天半个月,根据要求的不同,绣上几个月也是有的。
走之前老板就给了她一个单子,绣一件百蝶百花纹的衣裳,虽然听着费事,实际上这种图案反而要比其他的容易些。
童彩花没有耽搁,拿了布料,将自己的地址给了老板一份,买了点儿东西,便找上车夫回乡了。
回家时候好像总比来的时候要更快,虽然路上少了席真珩的陪伴,但童彩花忙着想绣花的事,也没空去想别的。
到了家,已经是第二天晚上,车夫一路将童彩花拉到了家门口,才驱驶着马车离开。
童家这个时间已经到了快睡觉的时候,幸好屋子里还亮着灯。童彩花推门进去,正巧叶红裳端着个大盆往院子倒水。
“彩花回来了!”
这童彩花一出门就是好几天,家里没了个人显得空落落的,尤其是童梓岳天天吵着嚷着要姑姑。可让叶红裳头疼。
“嫂子,爹娘睡了吗?”
叶红裳接过童彩花那明显比走的时候还要大一倍的包裹,开口询问:“这是什么啊?”
童彩花神秘一笑,没有回答,等进了家门先去了趟童父童母的屋子,店铺的张老板临走前给了她一点儿定金,她用那笔钱给家里人都买了东西。
都收拾完了,熄灯睡觉时童彩花跟叶红裳说了张老板的事情,叶红裳激动的差点没从被窝里坐起来。
她以往没有绣过衣裳,多是用一些简单的绣品换些家里面需要的吃的用的,如今有了这种挣大钱的机会,自然是欣喜万分,如果可以恨不得挑灯夜战,现在就开始绣。
童彩花摸了摸被窝里童梓岳毛茸茸的小脑袋,低声道:“嫂子,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
叶红裳过了好半天,才闷闷的说了句:“嗯。”
一早上,童彩花还没睡够呢,就被童梓岳给弄醒了,他伸着小手,小圆脸红彤彤,可爱的让人想要掐一把。
童彩花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不慌不忙的从床上下来,随便套了件衣服,才转头去看童梓岳。
“干什么。”
童梓岳小嘴一嘟,抱怨的说:“姑姑说给我带好吃的。”
“我说过吗?我好像忘了。”童彩花生活中一大乐趣就是逗童梓岳,小孩子天真可爱她很喜欢。
眼瞧着童梓岳鼻子一抽,眼圈都要红了,童彩花才在昨天拿回家的包裹里,取出了一个白色小罐子。
童梓岳高兴的接过去,打开一看,里面是黄灿灿晶莹剔透的麦芽糖,现在天气还热,晃罐子的时候,那糖还在流动。
小孩子就没有不爱吃糖的,不过童彩花警告了童梓岳,吃糖可以,但是每天只能吃一点点。童梓岳也不知听没听进去,抱着糖罐子就跑去跟家里其他人炫耀了。
童彩花难得赶上吃饭之前起来,帮着叶红裳收拾了碗筷,又扶了童父童母出来吃饭。
饭桌上,童彩花剥着手上的鸡蛋,突然开口:“我表哥呢?”
叶红裳吹了吹面前的稀粥,才放到童梓岳面前,笑道:“天不亮就出去了。昨天晚上也是你都睡下了才回来。”
童家人对于李响的早出晚归习以为常。一天到头也碰不见个人,没有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
童彩花真不知道席真珩对李响做了什么,能让他这么勤奋,心中佩服。
饭桌向来是家人联络感情的最佳场所,自从童姑妈走了后,童父对童彩花的关心比以往更甚。
“彩花啊,头一次去镇上感觉怎么样。”
童彩花咬着筷子,脑中第一个想起的是那天晚上的灯会,好像现在闭上眼睛,眼前还能看得到当时的景象。
“还不错。我去的哪天晚上,正好还赶上了镇上灯会。好漂亮的。”
童父对灯会没什么兴趣,不过看见女儿高兴的样子还是很欣慰的,反倒是童梓岳,头一次听说“灯会”这个词,好奇的开口询问。
童彩花平时嘴皮子利索,但形容这种东西却有些词穷。
“灯会就是有很多灯,很漂亮。”
童梓岳听得迷糊,转头去看叶红裳,叶红裳温柔的擦去童梓岳嘴边的米粒。
“等以后有机会让姑姑带你去。”
童彩花不满的反驳:“等有机会,我们一家人一起去。”她相信用不了几年,就将迎来这个机会。
吃过了饭叶红裳就投入到了刺绣的工作当中,也不知道她起的有多早,院子里已经摆上了绣花的架子,那布料之上,已经描出了大概的样子。
她小心的抚摸着那光洁的料子,无论是布料本身还是丝线,都是她以往没接触过的,好东西就是不一样。
她固定好花棚子,照着那描好的轮廓,开始下针。
童彩花没什么可帮她的,就干脆在旁边拿了块普通的布开始练手。今天阳光正好,不会很晒,一上午的时间转瞬即逝,中午一家人随便吃了点。
下午童彩花依旧是去席真珩家照顾菜地收拾屋子。席真珩本人不在,她也省下了做饭的功夫。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叶红裳将衣服绣好。若是平时,叶红裳应该是早早便可绣完了的,只不过这第一次还是想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衣裳绣好的时候,童彩花抚摸着上面凹凸的蝴蝶,都舍不得放开手。
她几日前就给镇上送了信,正好今天一早那张老板派来了接人的马车。叶红裳本想一起去的,但被童彩花给制止了。
等到了镇上,那张老板一看绣出来的衣裳,眼睛都瞪大了,这种水准和宫中的绣娘比都不差了。
给钱的时候,他无比的痛快。童彩花拿完钱才发现,这张老板根本就不是要把这件衣裳卖给别人,而是挂在了店里,当个活招牌用。
她本来是无心在镇上多待的,但是张老板盛情难却,中午非说要请她吃饭。
吃饭的时候,张老板一个人喋喋不休。他虽是在生意上十分精明,可平常聊起天来,也就是个寻常中年男子。
在他的口述中童彩花知道,张老板还有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还说要给她介绍介绍。
她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低着头和盘子里的烧鸡抗争。在他们这桌的后面两个男子喝着小酒,也正在聊天。
其中一个喝得有点儿醉醺醺,嗓门也比较大,说的什么所有话都一清二楚的落进童彩花的耳朵里。
“你听没听说宫里最近的事。”
醉汉的好友来了兴致,小声的回答:“这谁能不知道啊。听说殿下属意三皇子继承大统。”
“我看未必吧,三皇子虽然优秀,但谁不知道殿下最喜欢的是十三皇子。”
“殿下正值壮年,没必要这么早就决定太子人选吧。”
“这谁知道呢。”
童彩花听着身后二人的交谈,原书里皇上好像是五年后驾崩的,可当时是将皇位传给了三皇子还是十三皇子,她倒是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童彩花:我绣花水平差我懂了
席真珩:谁说你差,我撕了他的嘴!
第26章
皇室和童彩花这种普通的小老百姓完全搭不上关系,不过是人就没有不喜欢听八卦的, 她一心二用, 这边应和着张老板, 那边竖着耳朵继续听身后二人谈话。
一顿饭吃的肚子都发涨,她这才撂下筷子。既然饭都吃完了,张老板自然也没什么理由继续留人了。将人送上了马车。
快到村口的时候,天色还非常早,童彩花提早下了马车, 打算走回去。她提了提肩上的包裹,最近天气已经开始由热转凉了。这会儿一阵阵微风拂过,还真叫她有点儿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