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197)

作者:小麦要发芽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青梅竹马 系统 甜文 快穿 关键字:主角:唐浩初 ┃ 配角:霍彪 ┃ 其它:万千宠爱小崽崽 可凶可萌又美又甜苏炸天贵公子受 X 暗恋暗到呕血也不敢表白深情护短偏执攻末世中的唐浩初得不到读书的机会,很多人有好的读书条件却不珍惜。比如被宠坏了的富二代,把雄厚的家业败光了;大儒之家的废材,把家族百年声望全毁了;……系统:“宿主的任务就是代替他们从小做个不脑残不败家的乖宝宝。今天还是要好好学习哦!”需要通过学习来升级脑域异能的小浩初开心点头:“好哒!”点击展开

唐浩初才不怕唐立明的大嗓门,还嫌弃地掏了掏耳朵,唐立明的声音因此而降下去,道:“他母亲的智商实在是有点低,所以……”

唐浩初点点头表示理解,望向父亲的眼神随即带了一点八卦的色彩,“智商低的话,要有很美的外貌才对,可我觉得四姨娘并没有二姨娘和三姨娘好看。您当初主要是看上她什么呀?是身材好吗?”

唐立明的额角不由抽了抽,实在不想跟儿子说自己当初看上的除了胸大之外,正是智商低。那时候她刚满十八,比眼下的唐浩初还小将近一岁,满眼都是青春和天真,偏偏身段妖娆的要命,一出西厢唱得纯情又妖媚。那个年纪就算再蠢,瞧着也是蠢萌蠢萌的,如今上了岁数,却只剩下蠢了。

“反正我也从来没对唐伟鸿有过什么指望,你就先忍忍。”唐立明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茶,“这一通刑罚也够他在床上躺两个月了,等他伤好了,就让老师给他在家里上课,什么时候长脑子了,什么时候再出门。”

唐浩初嗯了一声,不再提家里的事,说起了北州军校。前段时间北州军校的主任退休了,唐立明便让唐浩初回去兼职做了个监督,人事方面也放手让他做主。众所周知北州军校就是北州将领的摇篮,所以唐立明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让唐浩初彻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接班团队。

以前上学的时候,唐浩初只了解本班的老师和同学,任职监督之后,却对全校师生都能有清晰的了解,不仅方便发现和筛选人才,还能建立感情,——和老师及教官是同事情谊,和学生们则是师生情谊,这些人就算将来去了别处,也会本能地对唐浩初保有一份信任。

其实唐浩初早在当年找官二代和富二代一起建工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选人了,如今负责新工厂统筹的朱泽亚与肖宇就是二代里可用的人才。

“他们两个脑子灵活,忠诚踏实,还不钻牛角尖,凡事提点一下就能明白。”唐浩初跟唐立明一一分析道:“而军校的学生中,张旭和姜东生都不错,有勇也有谋,但实战经验不够,要多磨练。教官里我比较欣赏孔胜、徐兴福和李猛,其中孔教官曾跟您手下的王将军一起参加过青北战役的,战功彪炳,可惜性格比较执拗……”

唐立明认真听儿子讲完,又以自己的认知和了解帮忙分析了一番。但他只是帮着分析,并不会干涉儿子的选择和决断,对于孩子的私生活同样不会强加干涉,只道:“我不管你交往多少人,也不管你交往的对象是男是女,但你将来必须要给我个孙子。”

唐浩初迅速转移话题:“崇州那边的探子传信来,说崇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

“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

“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

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

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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