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神奇。”梵妮在手臂上捏了捏又敲了敲,“感觉和我自己治伤时差不多,但要快得多了。”
“因为原理是相同的,不过能有意识地运用魔法力量的未入学的巫师很少见。”这点和那个人很像,只是不是用于伤害而是用来救助,“你为什么不治好自己的伤呢?”
“哦,因为我必须精神非常紧绷才能找到那种感觉,结束后会很累,头也痛,能不用就不用了。”
邓布利多的神色愈加温和起来,他掏出一封信递过去。
“新生入学须知?嗯……”梵妮读完后抬起头来,“这些东西都得买吧,我可没钱。”
“霍格沃茨有一笔基金,专门提供给那些需要资助购买课本和校袍的人,只是你的有些魔法书恐怕只能买二手货了。”邓布利多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皮钱袋递过去。
梵妮的眼睛亮了起来,一个新的世界正展现在她眼前。手刚要碰到钱袋,却又缩了回去。
“我可能不能……”她犹豫了一下,艰难地开口。
“是因为你那位朋友史密斯吗?”邓布利多心思一转,想起女孩之前问他的话。
“啊,有一部分是吧。”梵妮撇撇嘴,“您大概也从亲爱的埃文夫人那儿听说了我的劣迹,史密斯身手不怎么样,要是这些倒霉事儿都落到他头上,那可够呛的。”
“如果你的朋友能找到一个归处,你愿意入学吗?”邓布利多问。
“我……呃,当然,愿意。”梵妮点点头。
“那么就这么决定了吧。”邓布利多愉快地起身,“晚饭可能已经结束了,不过格尔达一定会为你留一份的。”
关于自己的伤口,梵妮坚持说它本来就是这样,是格尔达在昏暗的灯光下花眼了。她没对任何人说起魔法的事,往后几天里,如果不是那封信还在她手中,她真会以为邓布利多的出现是一场梦。
一星期后,史密斯被一个举止优雅的中年女人领养了。梵妮仔细观察着,她感觉这个女人有些眼熟,只是想不起来。见她举动自然,对史密斯的喜爱也是发自内心,便有些不舍地与兴奋的史密斯道了别。
看着那两个身影渐渐消失在小巷尽头,梵妮心头惘然若失。
又过了三天邓布利多出现了,仍旧是那套天鹅绒西装和和蔼的笑容:
“你好,梵妮。现在你准备入学了吗?”
“哦,我想是的。”梵妮点点头,她穿着自己最整洁的一套衣服,“领走史密斯的那个人你认识吗?”
“算是吧。”邓布利多又把那只钱袋递过来,“那么,我们去买清单上的物品吧,回来时可以顺道去看看史密斯的新家。”
第3章 第三章
和邓不利多一起坐在前往伦敦的大巴车上,感觉十分的诡异。
事实上邓不利多的装束搭配很正常,对买票付钱之类也熟门熟路,但一个满面红光身着华贵西装的长发长须老头带着一个衣衫破旧面黄肌瘦似乎来自贫民窟的小女孩坐旅游大巴,这种稀有景观显然会导致较高的回头率。
前排的人不时地回头瞟一眼然后转回去窃窃私语,看着梵妮的眼神越来越同情,看着邓布利多的眼神越来越怀有戒备和敌意……
……我不是被有钱亲戚虐待的小孩,也没有被拐卖……黑线地感受到前面某排第10次传来的目光,梵妮觉得再延长点路程就该有人报警举报身边这位岿然不动的老者了。
一路无话,好不容易熬到下车,梵妮跟着带路的邓不利多左拐右拐。
“我的衣服搭配有什么问题吗?”邓不利多忽然问。
“我想没有。”梵妮瞟了一眼邓不利多合体的黑西装,“我见过老欧洛兹科穿这种衣服,应该就是这样。”
“我觉得很多人在看我们呢。”邓不利多扫了一眼四周,“对了,老欧洛兹科是谁?”
“就是那个被我打断鼻子的蠢蛋的父亲,他挺有钱,年轻时好像是拳击运动员。”梵妮答道,想想又好奇地问:“很少有人穿西装出现在这种场合,巫师平时都这么穿吗?”
“不,我们平时穿巫师袍——这边。”邓不利多领着梵妮走进一个小酒吧,“我这时是不是该穿休闲装什么的?但是麻瓜——也就是不会魔法的人——这类衣服种类太多,我永远也学不会怎么搭配。”
破釜酒吧里这时冷冷清清,一个似乎是店主的人正趴在吧台上打盹。
“早上好,汤姆。”
店主迷迷糊糊地抬起头,在看见邓不利多的同时骤然清醒,他几乎是毕恭毕敬地将两人——准确地说是将邓布利多——送过一面墙。
梵妮这才知道邓布利多原来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而且极受人尊敬。
惊奇之余,梵妮也着实捏了把汗——她上次见面还说人家是满口大话的糟老头来着。
接着,她又想起这位备受尊敬的长者对自己态度始终温和,而且再没要求自己用敬语称呼他。
“先生?”梵妮试探着开口。
“唔?”邓不利多神色一如往常,但梵妮总觉得看到一点笑意闪过。
“你们——我是说巫师们——平时出行不坐旅游巴士的吧?”
“是啊,我们通常乘飞天扫帚,用飞路粉或幻影移形。”看出梵妮能理解的范围显然只到“飞天扫帚”以前,邓不利多又补了一句,“具体的让我们留到买完东西之后吧,今后你也会见识到的。”
对角巷,其实就是条普通的商业街——对巫师来说。
于是接下来几十分钟前还是个较纯粹麻瓜的梵妮的注意力完全被对角巷吸引住了,跟着邓不利多走向书店和长袍店,她一路上只觉得眼睛不够。
三小时后两人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弗洛林冷饮店外的一把遮阳伞下,每人面前都摆着一大份坚果巧克力奶油冰淇淋。
“下午我们会去奥利凡德店给你买一根魔杖,之后我们就去史密斯的新家。”在简单地解释了飞路粉和幻影移形后,等梵妮惊叹和提问完,邓不利多说道,“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打算去咿啦猫头鹰店买你的生日礼物,虽然你的生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不用了,先生。”梵妮听到最后一句时被冰淇淋噎了一下,她长这么大从没收到过生日礼物。
也许在4岁之前是收到过的,不过她已经记不得了。
“那可是个重要的日子。”邓不利多和蔼地说,“你不讨厌猫头鹰吧?或者你更喜欢猫或老鼠或癞□□?我个人觉得猫头鹰要实用些。”
“呃,那就猫头鹰好了。”梵妮估计推辞也没用了,“太感谢了,先生。”
花费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两人最后选定了一只浅褐色的猫头鹰,不显眼,但梵妮很喜欢它羽毛和眼睛的光泽。和猫头鹰一起买的还有笼子和一个不发出声音但据说特定的猫头鹰在五里外都听得见的小哨子,以及一大堆坚果一类的照顾猫头鹰要用的玩意。
此外还有一根七英寸半长、由乌木和龙的神经制成的魔杖,梵妮拿起它时整个魔杖店里卷起了一阵风。
“先生,待会您能带我随从显形到史密斯那吗?”提着猫头鹰笼子,梵妮突发奇想道。
“随从显形”这个词她刚刚学会。
虽然已经见识过梵妮灵活的脸上不知真假的多变表情,邓不利多还是觉得面对那张写满期待的小脸和闪闪发光的褐蓝色大眼很难拒绝,只犹豫了一小会便同意了。
“可以,但你必须记好我所说的注意事项。”
梵妮可劲点头。
逢魔时分,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伴随着一声轻响凭空出现在空旷的河滩上,矮的那个刚显形便跌倒在地。
“不太舒服是吗?”邓不利多扶起喘着气还有点干呕的梵妮。
“谢谢,先生。”梵妮过了会才站直,心说真是自作自受,“我还是更喜欢用腿或者车。”
河边的的小镇就在埃文夫人孤儿院所在镇子上游,大约隔着七八英里。史密斯的新家在小镇上许多二层小楼中的一栋,门前的花圃里像周围的人家一样开满了薰衣草,墙边种着樱桃树,停着一辆汽车,典型的普通中产阶级的家。
邓不利多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梵妮曾见过的那位领走史密斯的伊莎贝拉康维尔女士,她礼貌地问了好。
“哦,这就是……”康维尔夫人俯下身端详着梵妮,“你好,梵妮。史密斯时常提起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