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生锦+番外(248)
这些孤儿,大多是自幼便没了父母。年幼时只记得小名,大了也就这么叫着。像他们这样如浮萍一样的人,哪里有什么正式名字?
这张纸上,都是叫什么黑狗大花三儿之类的名字。方锦书不是嫌弃,但她认为名字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力,名字也会给人带来归属感。
想到这里,她嘱咐孙婆子道:“孙婆婆,回头让孩子们都取一个正式的名字。毕竟都开始识字了,将来也要外出和人打交道。有不会取的,就让先生帮帮忙。至于姓,就看他们愿意,不记得的都可以姓方。”
孙婆子含泪应了,感激道:“东家小姐替他们想得太周到了。”
方锦书起身,孩子们跟在她身后,进入另一间教室里,她挨个问了一遍,留下来五个孩子。她需要建立属于她自己的班底,但并不是培养心腹死士,人贵精不贵多。
“你们,可愿意换个名字?”
那瘦削少年率先道:“我愿意。”他嘟囔着道:“从小被人叫做三儿,我都没见过老大老二。”
“就你话多。”那名姑娘拍了一下他,道:“好好回话。”
其余几人也纷纷点头,他们连姓什么都不知道,更不知道该换怎样的名字。
方锦书点点头,温言道:“你们如今都识得字了,自己取一个名字不算难。好好想想,不会的我可以替你们起。”
这几个孩子,既然会从三十多个当中脱颖而出,都是有主见的。
有了一个改名的机会,三个姑娘凝眉深思起来,搜肠刮肚地想着。另一个男孩看起来年纪最大,也最沉稳,不多时便在纸上写下一个名字。
那名瘦削少年则最不安分,抓耳挠腮地蹲在长凳上,只差跳上跳下了。他在纸上写下好几个名字,又一一划去,最后剩下一个,满意地点点头。
芳菲将他们面前的纸都收上去,放在方锦书面前。
方锦书拈起一张纸,唤道:“高楼。”
“是!”那名年纪最大的男孩站了起来,应声道。
“好名字。”方锦书赞道:“你原本就姓高?”
高楼拱手道:“是的,东家小姐。”
“往后,你们叫我四姑娘就是。”方锦书笑道:“切记了,你们虽然为我效力,但都是良民。若有了旁的想法,随时提出来就是,不必拘泥更不必诸多顾虑。”
几人点头道谢,庆幸他们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杨柳。”方锦书继续唤道。
这次站起来的,是那名最先问话的女子。她衣着朴素,但不能掩盖她眼中的光华。
“江梅、高露。”方锦书顿了一顿,问道:“你也姓高?”
一名相貌憨厚、体型结实如铁柱的女子点头,应道:“高楼是俺哥,俺两个一起过活,他去哪俺去哪。”
原来这是一双兄妹,有这样的联系在,却也是一桩好事。只要其中一人安稳下来了,两人都不会有别的想法。
手中只剩最后一张纸,方锦书的目光落在最后的一个名字上,在心头大吃一惊,差点拿不住那页纸。
那张纸上潦草地写着好几个名字,却都被划去,只剩下最后一个“夜尘”。
夜尘?
在前世时,影卫一分为二后,接替原先影卫统领旗下影风一职的,正是名叫夜尘。她只跟他照面过几次,只记得他冷硬如刀锋的森森寒意。
那个人,难道会是眼前这个惫懒少年?
方锦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非,只是重名?只是这个名字太过独特,怎么可能重复?
见她迟迟不念自己的名字,那瘦削少年有些着急了,道:“四姑娘,是觉得我这名字不好听吗?”
方锦书看了他一眼,只是满面污垢实在是看不出什么长相,只有一对眼眸的光芒灵动。
“好听,”方锦书掩饰地笑了笑,道:“只是没有姓,所以我多想了一会。怎么想起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夜尘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道:“我自打记事起就不知道爹娘。既然他们不要我,我也没必要去找我自己究竟姓什么。要不然,我就姓夜好了。”
杨柳瞪了他一眼,道:“你别胡说,好好的姓什么夜。有这个姓吗?”
“怎么胡说了。”夜尘偏头躲过,道:“我原来跟着的那个老乞丐说了,他捡到我的时候,就是在晚上。”
☆、第三百一十五章 展翅
“姓夜,不是挺好的吗?”
杨柳道:“在四姑娘面前,你正经些,好好回话。那尘呢?这叫什么名字,哪里有人把自己比做灰尘的。”
她和夜尘是到了庄子上才认识的,论年纪比他还小个一两岁。但夜尘总是乱七八糟的,让她忍不住要去照顾他。
这一番相处下来,倒好像她是姐姐而夜尘是弟弟了。
“哎哟,你别老是训我嘛,四姑娘看着呢。”夜尘不满地嘟囔道:“我们这样的人,跟灰尘有什么区别?要不是命大,早就没这个人了。”
“不是说,要把名字取贱一点才好养活吗?怎么样,我这个名字,一定能活得很长吧?”他笑嘻嘻地解释着他取这个名字的原因。
杨柳被他闹得哭笑不得,板着脸道:“好了,别闹!我们听四姑娘的。”
他们这一番笑闹,方锦书缓过神来,笑道:“有姓夜的,在《后汉书.五行志》里面就有夜姓的记录了。我说过了,你们的名字自己做主就好,这个名字不错。”
夜尘冲着杨柳挑了挑眉,好像在说:怎么样?自己见识浅薄,还说我的名字不好听。
既然都取好了名字,方锦书道:“你们收拾一下随我回京,在京里我买了一座宅子,你们先住着。我会让季大掌柜来教你们拳脚功夫,功课可以先放一放,我自有安排。”
几人俱都应了,方锦书又道:“好生洗把脸,换身干净衣裳。”
杨柳看了夜尘一眼,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句话,分明就是冲着夜尘去的。这几个人里,就数他最脏。
他们都是孤儿,在市井街边混迹着长大,无人教他们尊卑礼仪。在方锦书面前,虽然知道尊重,但很多言行却不符合规矩。
不过,前世今生,下人奴仆方锦书已经足够多了。这几人,她并不需要他们成为只知道执行主子意志的应声虫,这样的相处模式,让她觉得很放松。
又在庄子里稍作盘桓,方锦书才带着人离去。
来的时候只她和芳菲两人,走的时候却多了五个半大孩子。吴山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很好的掩饰了,请方锦书上车。
车厢里多了五个人,显得有些拥挤。
方锦书道:“且先挤上一挤,回京的路不算远。”
高露瓮声瓮气地道:“四姑娘都不怕挤,俺也不怕。我们是闹蝗灾的时候逃难过来的,最多的时候车上坐了十多个人,还有那起子私奔的。”
“在四姑娘面前,说这些做什么。”高楼制止了她,歉意道:“四姑娘,妹妹野惯了,说这些乡野粗话污了您的耳朵。”
方锦书摆摆手表示不在意,道:“逃难的时候,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有车坐已经不错了。”
听到这句话,夜尘怔了一会,洒脱的笑道:“四姑娘说得是,我就走过两个多月,腿都快走断了。”
会成为孤儿,谁的背后没有一段伤心的往事?一时间,车里的氛围有些伤感。
江梅的年纪最小,话也不多,此时她觉得气氛不对,怕惹了四姑娘不高兴,便怯怯地开口道:“我是从南边来,会唱些老家的小曲,四姑娘想不想听?”
方锦书欣然点头,她也不想气氛这样伤感。
车厢里响起江梅清甜的歌声,唱着家乡的小调。歌声从马车中飞扬而出,在春日的田野上空飞旋盘绕。
想不到她唱歌这样好听,众人俱都沉醉在她的歌声中。
如果不是亲耳听见,很难想象光凭一个人的嗓子,能唱出这样的旋律。透过她的歌声,好像能看见小溪流水,溪边红红的女儿笑脸,隔溪相望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