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177)

作者:初吻江湖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丁田,一个穿越大军中的一员,在这个陌生的朝代,继承了原身父亲的职位: 一个小县城里的牢头,于是,他的牢房是最干净的,他的牢饭是最可口的,他的牢里关着的犯人也是最有名的! 王佐,大青朝八大异姓王之一,允文允武,才华横溢,在朝中举足轻重,却因一次清查贪腐的案件,被人设计陷害,关进了一个边疆县城的牢房里。 丁田的古代生活的关键字:丁田的古代生活,初吻江湖,丁田,王佐 点击展开

今天的马小风,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短打扮,头上梳着个马尾,脚踩一双新的千层底的干净布鞋,手里头还拎着个小包……看起来还真有个小厮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今天丁田穿了一身青色的箭袖,俩人看起来,就是一个主人,一个仆人。特别搭配!

“行,走吧!”丁田想了想:“跟在我身边也成,你可识字?”

就算不能雇佣童工,可是有个人跟着自己,也挺好,马小风这孩子他觉得极具可塑性。因为心地单纯,这么大的孩子,他觉得就应该上学……。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也不比马小风大多少岁……,只是心理成熟的多。

“只认识自己的名字。”马小风憨厚一笑:“还认识一到十的数字,这是跟着人去菜馆认识的,菜牌子上都有写。”

丁田想了想:“那行,我知道了。”

等到了门口,郑当也在等他,于是丁田的身后跟着郑当,身边跟着马小风,还真自我感觉

挺威风。

等到了府衙,郑当就去当差了,丁田带着马小风来到了自己的书房,给了他一本三字经,这是丁田自己看的,他这里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还有明版的孙子兵法、宋版的说文解字、青版(也就是现代版本)的《大青律》……。

丁田将启蒙用的三部书,当字典看待,都翻得起毛边了。

“来,这是三字经,你好好的读……。”丁田第一天,就教了马小风四句三字经,并且找来纸笔,让他写着字。

马小风跪在地上磕头磕的当当响:“谢谢田少!谢谢田少!”

不管是在什么时代,知识都是最宝贵的,哪怕是在奴仆之中,识字的和不识字的就是两个

待遇。

一般认识字的都是主家的心腹,大管家啊,大管事啊,大掌柜的都是如此。

不识字的就能被随便安排个活儿,就算是卖身,都跟人不是一个等级的……何况认识字,将来就可以教给自己的儿子。

他认识的那点字,就是他爹教给他的。

“起来,起来!”丁田将人从地上薅起来……没薅动!

这孩子长得壮实,还有把子力气,不是丁田这样做办公室的人能拉的起来的,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这孩子一骨碌的就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丁田,生怕田少反悔。

“以后不用动不动就跪地磕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轻易的跪地求饶,磕头,懂吗?”丁田无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爱跪地呢?

唯一一个不爱的,就是王佐。

接圣旨的时候,他都没跪过。

叫这孩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然后丁田去巡查了一下整个牢房,没了那群拐子们,这牢房里一共就六位住客,一下子,狱卒们轻松多了。

“轻松了也不能懈怠,卫生一定要坚持搞好,还有啊,让人将那些人住过的地方,也打扫干净,对了,还有啊,他们穿走了的那些囚服,我再找人做一些备用……。”感觉事情有好多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丁田就带着马小风一起,坐在食堂里吃午饭。

午饭是韭菜炒蛋,有点水。

醋椒小白菜,自从会做醋椒小白菜之后,厨房的崔氏姐妹就喜欢上了这道菜,动不动就做

一顿。

主食是两合面的馒头,拳头大小,加大骨头汤,偶尔会有人从汤里吃到一两块肉骨头。马小风第一次在府衙里吃饭,虽然是在监牢里,但他不是犯人,又是丁田带进来的,大家见他小模小样的,还挺喜欢他的。

下午的时候,丁田再次提了崔久出来,跟他在谈话室里聊天。

崔久的态度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因为这次他主动说起了自己的事情:“小时候我以为父母会照顾我很久,所以我什么都不用学,爹娘惯着我,但是从来不管我,因为我喜欢玩儿……后来爹娘去世了,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会啥,我爹以前是开豆腐坊的,撑船打铁磨豆腐,最

苦的三种活儿,我就更不爱做了。我娘会做糕点,小时候贪吃,就爱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做……

崔久也是个喜欢在嘴上抓挠的家伙,尤其是点心,上次来,他是没有心情吃,这次不一样,他吃了两口就说了:“这槽子糕,做的不错,用的是鸭蛋和面。”

“不是鸡蛋吗?”丁田一直以为是鸡蛋来着。

“鸡蛋不会这么爽滑,用的绝对是鸭蛋。”崔久道:“而且用的蜂蜜,是轻蜜,并不是中蜜,更不可能是老蜜。”

“还有老蜜?”丁田的脑海里出现了“小蜜”两个血红的大字。

“蜂蜜分为轻中老,轻蜜最为寡淡,也最香甜,中蜜比轻蜜浓稠一些,而老蜜,则是非常粘稠。”崔久一脸回忆的道:“我娘曾经说过,做糕点,轻蜜最合适,不过有些糕点还需要中蜜,老蜜只适合用来做冲剂用,或者熬花酱……我娘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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