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伊书尽烽烟事+番外(24)
他似乎不想多谈,只是一味的催促我说,“今天不是你生辰么?快吃快吃!”
生辰?原来他为的这个特地弄来的?
我还是不解风情的接着问,“你先说清楚!是不是……你又去……”
“我没拍胡老大马屁!也没去做苦力……”他被我盯得难受,就藏不住话,支支吾吾的说着,“是,是,我……”
我这才仔细的瞧他,却惊讶的发现他额角有一道血痕,立刻紧张的拉近他,用手绢轻拭着,“你这里怎么淌血了?”
“我,我去跟杂院里的李哥去耍杂耍,就是那种射飞镖,那镖子射偏了,才不小心蹭到的……”他见我这么担心,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我跟长秀同住在洺州的一个破败的大杂院里,里面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大家都有各自讨生活的营生技巧。其中李哥就是街头卖艺为生的。不过他那用人做射飞镖的表演危险很大,心里压力也不容小觑,几乎没什么人敢做,就怕一个不小心,小命就没了。长秀竟为了给我买个鸡腿而受那种苦?
“长秀……”我喃喃道,望进他那清润的眸子里,心头重重一震,感动与酸楚涌上心间。
他搔搔脑袋,似乎为了安抚我,眼睛弯成一道细月笑着说,“嘿嘿,我生辰那日你不也给我做了顿饭,彼此彼此啦!”
他一副小意思的样子,甚至带些骄傲的说道,“快吃快吃,别太感动哦!我也有吃啦……”而为了配合他善意的谎言,他肚子适时的“咕咕”叫了起来。
霎时,大家一起笑了出来,我没好气的喊着他,把鸡腿分成一人一半,长秀毕竟还是孩子心性,禁不住诱惑,就在街边狼吞虎咽起来。
我微微的侧过头看着他,其实长秀的吃相不好看,块头长得高大,感觉应该是那种喜欢大口酒大块肉的人,可是生活所迫,每天只能去打些散工,有一餐没一顿的过着,后来还得帮衬着照顾我,更是难上加难了,可是从未听他抱怨过什么,每天都乐乐呵呵的,什么事都笑着面对。
这个才十五岁的大男孩,却比我要坚强,乐观和阔达许多,可有时候又比我世故圆滑,真真是矛盾。若没有长秀,我会变成怎样?我真的不敢想象。
两年前,尹漠天开城出降归顺穆朝,而后被遣回帝都。明王萧泽天则领兵进据东郡,夏宫奉天宫的珍奇古玩悉数送至邑宁,然后开仓济民,颁布新法令,整顿民生,以求东郡恢复昔日的繁华。
我就呆在那荒芜的园子里,一直不敢出来,靠吃些野果为生,过了好些日子等事态平复了,才从表哥说过的一条小道由甄府西门离开了,在城里逗留了几日,辗转打听到外公已经安然无虞,萧家似乎也没怎么对付甄氏,我才随着流民,离开了东郡。
天地间孤单一人,这时才发现自己其实没地方可去,举目无亲,甄家又不能待,最后机缘巧合之下,就来到了洺州,小柔的故乡。
自己现在想来心里还是毛骨悚然,当时怎么会这么天真的以为,有人会在这个乱世介绍什么好工作?尤其是孑然一身的女儿家,在这个男权的时代,想靠自己?根本没有什么指望。要不是运气好碰巧被长秀看见了,拉了我就跑,或许,我现在不是在哪个窑子里做妓子就是哪个不识得的男人的妻妾,又或者抵不住命运的捉弄,一死了之。
我想自己是最没用的穿越人事了。
反观长秀,他当时是怎么说的?
“你还有没有脑子了?那张牙婆的话你也信?真是被人卖了也不知道!那种见钱眼开的贱妇,迟早老天要收了她的!”说罢还啐了一口,以示愤慨,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却已如看透世间般的愤世嫉俗。
后来他就带我去了他住的大杂院,一直受他照顾到现在。我卖竹篮子,他去打零工,生活就这么平淡无奇还带些艰难的过着。
我真心的感谢老天,可以有幸让我遇见了长秀。
何事萦怀抱
“唔,唔……咳咳……咳咳……”我吃着吃着突然被噎到了,卡着喉咙难受,踉跄出声。
“怎么了?”长秀一边帮我顺气,一边不解的问道。
我咽了咽口水,顺了顺气,这才指着对街说道,“那个,方才进墨宝轩的那个人,就是那位公子?!”
俊秀卓逸的身影,一袭洗的发白的青衫,头发随意的束在脑后,整个人显得干净而清爽,没有一般公子哥儿故作文雅的俗气。那个人,即使只是背影,我也不会错认的。
“唔?就是上回你说的那位公子?他看起来很年轻啊,没想到心地这般好!”长秀也顺着我指的方向望进墨宝轩去,见他正拿出钱袋付帐,似乎是在添置一些文房四宝。
“对!就是他。”
去年,在洺州向穆朝投诚前,曾经发生过一次大瘟疫。治疗瘟疫倒不是要很名贵的药材,不过是普通的草药就能治好。只是那时官家富商为了预防万一,囤积了大量治疫症的药草,千金难买,所以只有有钱的人家才能买到所剩无几的救命药。如果平民百姓,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那时长秀为了生活经常要四处奔走,也不幸染上了疫病,可我们手里头哪有这么多银子买药?我东借西凑,也只够一副药的钱,眼看着长秀一天天憔悴下去,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记得我那时去各药店又跪又求,那些店家都不肯赊一些药材,就在路上徘徊辗转,一时间真不该如何是好,心急如焚。而就在那时,是那位公子伸出了援手,给了我大大一锭银元,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下。
后来我和长秀在城里找了这个好心人很久,都没发现他的踪影。想不到,今日竟然能再碰上!
他与我记忆中一样,同样是一袭干净的长袍,一样的儒雅。
“长秀,我们得好好谢谢人家,在那种时候,得他雪中送炭真是不容易啊。”那时人人自危,谁会理会无关紧要的人?
长秀也赞同的点点头,随即嗓音又略微提高的问着,“咦,那些人不就是胡老大的人?怎么会鬼鬼祟祟的跟着他?”
“什么?你确定?”我定睛细看,果然,有几个喽啰紧自那公子出门以后就开始紧跟其后,似乎有什么阴谋。
“当然确定了!他们之前还被我打了一顿呢!”长秀带些傲然的说道,神气赳赳的。
闻言,我紧拉着他的袖子,焦急的问,“那现在该怎么办?”
那胡老大是洺州城里出了名的土鳖三,经常欺欺霸霸的,吃白食,调戏姑娘,绑架勒索无恶不作,连带的他的手下也是肆无忌惮的蛮横作恶。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还能逍遥这么久,大家都谣传他有个厉害的亲戚是高官,所以没人敢治他。
被这么一个人给盯上了可不是好事。可看那公子的扮相,也不像阔绰的有钱公子,怎么他们会把注意打在他身上?
“依我看,那位公子定不是洺州人。怕是见他身上有什么值钱的,才被人盯上了。再说了,向外地人下手不是更容易?”
“那不行!我们得想想办法才行。”
“嗯……”长秀沉吟了一会,“要不我们先远远的跟着,看情况再来决定怎么办?”
“好!”我点头应和着,随即拜托不远处的大婶帮忙看一下,就和长秀远在他们身后跟着,伺机而动。
离开了闹市后,街道空荡荡的,根本没几个人,我的心忧了起来,他们人多势众,待会拼起来很难找到个帮手。
我们一直跟着,那公子似乎准备出城,结果当出了巷角边上的时候,他们停了下来,互相交头接耳一番,估计要开始动手了。
我跟长秀也急忙停下来,商量接下来怎么做。
“那些人由我来对付,待会我先出去,然后你就趁乱把他带走!”长秀一合计,觉得我们人少,用突袭会好一些。
“这怎么行?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冒险的!”那些人我知道,个个都是凶悍无比的亡命之徒,认钱不认人的,即使长秀拳脚功夫好,也不一定能拼得过。
“你跑得还没我快呢,担心我作什么?总之,我一引开他们,大家就分散开各自跑。他可能不识路,你带着他离开,到时咱们在城东门的大榕树下碰头,那里人多一些。记住了,千万别回头,也别往西走,那边是他们的地盘!”长秀说罢,不等我回应,左右顾盼一下,看到巷子口有一辆废弃的木板车,心上一计,就推着它冲了出去。
前方那几个的人躲避不及,一下子就被冲散开,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跌的跌,倒的倒,而那公子则是怔忡的站着,也不明就里。而我就趁机从另一边奔过去,顾不上什么礼数,直接拉了他的手就往东面跑去。
我带着他一直跑一直跑,根本不敢往回看,就怕有人追上来,可心里又在担心长秀的安危,跑着跑着,甚至忘了自己拉着一个人。终于,当心里生理都到了我的极限,还没到东城门,只到了东边的护城河边就已经跑不动了,比考八百米还要难受。
等我一停下脚步,气还没来得及喘一下,就尴尬的发现自己还紧拉着人家的手不放。霎时我的耳根子烫热的烧着,赶紧撒手,不好意思的看着他,捂着如雷般跳动的胸口,勉强的笑着说,“真,真是失礼了,方才是迫不得已才……”后面的说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