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结婚[快穿]+番外(254)
霍清澜其实已经注意到了宋静萩,实在是宋静萩太惹眼不仅长的好看,周身还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服饰搭配也恰到好处。
不过她没猜出这姑娘是孟家的表小姐,还当是孟家哪个儿子的未婚妻之类。
“原来是表小姐,我也说松市的千金十有八九都认识,怎么还漏了这么花骨朵似的娇人儿。”
霍清澜夸宋静萩比夸自己还让顾月琴高兴,陪着宋静萩看衣服的兴致就更高了,一连试了五六件,中间霍清澜还问起了宋静萩的个人问题,这是太太们日常交流最常提到的话题。
“之前在老家离的远,我想操心也操不着,其实心里一直记挂,现在好了,人在跟前我就能帮她好好张罗,霍老板要是有合适的年轻人就叨扰着帮着我们家静秋介绍介绍。”
霍清澜自然爽快应下,在这个圈子里,“做红娘”也是拓展交际的方式之一。
不过在霍清澜看来,宋静萩美则美矣,也读过大学的,但仅父母双亡这一点,相配的人家就不多,更别说那种家大业大的。
宋静萩的身材堪比衣架,真正是穿什么都好看,舅妈恨不得全买下来,最后还是她拦着,只选了其中两套洋装,结账的时候竟然付了八百多块,要知道如今普通人的工资才三四十一个月,公务员、大学老师多些,能突破三位数,普遍也不过一两百。
在店里宋静萩没说什么,离开后才跟顾月琴表示,“舅妈,这些衣服太贵了,您以后可千万别再给我买。”
顾月琴笑看她说,“穿着打扮也是投资,你要想以后找个好人家,方方面面都得注意才行。朴素虽然好,但不是咱们这种人家该考虑的,挣了钱就得花出去,否则会被不明内情的人看低了。”
宋静萩心中感慨,没想到三十年代竟然是这样,一方纸醉金迷、虚荣挥霍,另一方则战火纷飞、朝不保夕。
这样的对比实在惨烈,也难怪无数仁人志士愿意牺牲性命也要为自由为革命而战,正所谓“乱世出豪杰”。
逛街一下午,提了许多东西回去,有吃的有用的也有穿的,舅妈甚至还给她买了个碧玉挂坠,用银链子系着戴,素雅又清新。
傍晚时分舅舅孟增禾到家,见到宋静萩免不得又是好一阵寒暄,拉着她说了不少话,最后让她安心住下,要代她早逝的父母照顾她一生。
晚饭过后一家人在客厅喝茶谈天,话题主要围绕宋静萩的工作和婚姻问题。
“你之前在报社工作,明天让你舅舅去申报打听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职位。”
申报是松市最大的报社,待遇也是最好的,这样的地方想进的人多竞争激烈,就算是靠关系还得拼谁的关系更硬更厉害呢。
长辈的想法无非是觉得她之前做什么还做她惯常的工作,这样适应起来快,而且在报社工作有保障,又体面,再合适不过。
但宋静萩有自己的想法,她是带着任务来的,进报社对搜集情报固然好,但攻略部分则很难完成。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既然程晏和是外事局对外联络部主任,她自然该去外事局才合适。
但这个想法不适合现在透露,一旦舅舅舅妈问起缘由,她很难解释为什么想去,毕竟她只是一个刚从县城来的小姑娘。
几人聊到九点钟就各自散了回房休息,宋静萩昨晚没怎么睡,洗漱后很快进入了梦乡,楼下主卧内,顾月琴跟孟增禾则在交谈。
“静萩的变化真大,以前不怎么爱说话,现在活泼多了,果然还是工作锻炼人。”
孟增禾欣慰的笑道,“是啊,小妹地下有知该安心了。”
孟增禾从小就疼妹妹,顾月琴跟小姑子也相处融洽,否则也不会待外甥女如此好。
“你明天去看看工作,我呢转陪那些贵妇太太们喝茶,静萩二十一了,得尽早定下来才是,女儿家的花期短,我们得用心给她找个好的,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才算不负小妹。”
孟增禾欣慰于妻子的体贴大度,换一个人来不定做的比她更好,有些女人的心比针尖还小,见不得花一分钱在别人身上。
他握着妻子的手说,“我孟增禾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你,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我会好好经营厂子,让你们过上更富足的生活。”
顾月琴靠在丈夫怀里笑了,“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你也不用太累,我看着心疼。”
说完,两人在半暗的夜里相视一笑。
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二天起床吃过早饭, 宋静萩说要自己出去走走,舅妈不放心。
“你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我陪你一块吧。”
宋静萩摇头, “不用的舅妈, 我这么大人了走不丢, 您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