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番外(539)
于是几个孩子聚拢起来,过去看,小小的凤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带头说:“这凤仙花太小了,咱们不能掐了它,让它长,长大了咱们再挪走!”
大家都赞同,还取来了树枝,给小凤仙花围了一个小栏杆护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几个小孩子散开了,她才从车上下来,走过去那片地头。
这块地,正是曾经林家的那块地,也是当年她种下过凤仙花的那块地。
她嫁给林荣棠,一起耕种,种了凤仙花,美美地以为可以染红指甲,结果凤仙花没长成,她就和林荣棠离婚了,之后林荣棠娶了孙红霞,她嫁给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一双手。
那是一双白净纤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贵的大钻戒,就那么轻轻地抚过凤仙花。
轻淡的香水味萦绕而来,冬麦身体微僵。
男人抬起长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麦身上,他轻笑:“你还记得你当年种下的凤仙花吗?”
冬麦只觉得后背生寒。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林荣棠:“你不用这么堤防我,我过来看看,正如你过来看看一样。”
他站起来,望着这收割过的茫茫田野,叹道:“看看我们年轻时候曾经耕耘过的地方,看看这个让我感到耻辱和绝望的地方。”
冬麦没说话,她眼角余光扫向一旁,遥远的田埂,那几个孩子在打闹,再远处,还有驴车和挖土的农人,这种情况下,林荣棠并不敢怎么样。
不过想想,他也犯不着。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个走到绝路的林荣棠,他荣归故里,是英国老太太的入幕之宾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着铤而走险逞一时之气了。
林荣棠:“冬麦,这些年,我过得很不容易。”
冬麦没说话,不过林荣棠也不想听冬麦回应。
他望着远处,喃喃地道:“那一年,我离开松山村,像一只丧家之犬一样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饿了就捡垃圾桶里的剩饭,渴了就随便去河里取水,有时候一连几天不吃饭,我也不觉得饿,当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后来我遇到了一辆运煤车,就翻身上去,趴在煤车上,挨饿受冻,被煤车运到了遥远的地方。”
冬麦垂下眼,映入眼中的恰是那小小的凤仙花。
很小的两瓣枝叶,被夏末的风吹着,轻轻挥舞。
林荣棠:“我吃了很多苦,打黑工,搬砖,捡垃圾,后来我遇到了她,她正好来中国拜访,那天她摔倒了,是我家救了她,她让我和她在一起,我拒绝了她,打算去南方打工,谁知道恰好出了车祸,当时我觉得自己天要绝我的路,我回去找她,她正准备离开中国,听说我愿意,很高兴,便把我带去了英国。”
林荣棠停顿了片刻,继续道:“她结过三次婚,最后一任是一位服装大亨,她很有钱,也很喜欢我,我在英国住豪宅开豪车,过得很好。”
林荣棠收回目光,看向冬麦:“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可耻,是不是认为我一个男人傍八十岁老太太很不要脸?心里看不起我?”
冬麦轻笑了下,望着林荣棠:“你觉得好,那就挺好的,其实人活着,又不是为了别人活的,关键是自己高兴,你说是吧?”
林荣棠点头,之后咬牙:“对,我自己高兴就行,我享福了,这些年,再也没有人看不起我,大家全都恭维我,讨好我,而我只需要讨好史密斯太太就行了!我讨好了史密斯太太,我就拥有了全世界!这次我回来,谁敢说我什么?谁敢说?!连陵城羊绒局的人都对我很恭敬,一个劲地和我套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