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番外(272)
冬麦见冯金月要去,其实也担心,便有些犹豫。
江秋收却道:“光靠地里的庄稼不行,现在家都琢磨着做点事,我也没什么本事,想不出别的,咱家开饭馆的话,要本钱,也没那么多积蓄,咱这性子,也不是能去搞贷款的人,再说搞贷款去开餐馆,也不知道怎么做起来,现在如果去冬麦那里帮忙,好歹挣点钱,也不错了。”
至于冯金月怀着身子的事,他叹道:“其实在家里,也得干家里活啊,农村人,不就这样,谁能那么娇贵。”
冬麦听着这话,倒是觉得可以,不过认为还是应该过去和沈烈商量下,当下骑着车子回去,回去的时候,沈烈订购的下脚料到了,正在那里卸车,一麻袋一麻袋地摞在老宅西屋里。
冬麦见了,便帮着收拾,等把那些下脚料都收拾妥当了,问了问沈烈,才知道这是他从路奎豪那里收了一些,从蒙古那里运来了一批,现在弄了三吨的货,价格倒是便宜,一共花了一万四,手头还有几千块,留着给大家发工钱。
沈烈:“我们把这一批梳完,估计也得两个月了,到时候我们再考虑弄点别的。”
冬麦:“那接下来呢,咱就开始梳绒了?”
沈烈:“对,我开始寻觅着,找人帮忙梳,开始的时候我肯定得盯着,不过几天,看着梳绒工上手了,我也就能忙点别的。”
这个梳绒,最好是培养出一两个熟练工,到时候一个带着别的,管着,自己就可以省心了,去考虑新的原材料采购,再寻觅一下销路,或者趁着这时间去帮人采买梳绒机来挣钱。
当然了,沈烈现在没这心思,他看冬麦饺子馆比较忙,想帮着冬麦把饺子馆扶上正轨。
而江秋收和冯金月过来饺子馆后,冬麦一下就轻松一些了。
调馅料和腌制酱瓜,都可以交给冯金月做,自家人没什么好防备的,采买的一些事则是江秋收负责做,冬麦只需要出主意定菜谱当掌柜收钱就行了。
说好了除了成本外,江秋收和冯金月得五,冬麦得五。
江秋收和冯金月自然是高兴,等于平白得了一个店,而且自己没啥风险,店里挣了钱就能有收成,这下子干劲特别足。
冬麦也挺高兴的,她在这里忙几天,等差不多看着能上正道没什么问题,她就可以再找一个帮工,自己清闲下来了。
到时候,她这五成不是白得的吗?
恰好这个时候刘金燕家里婆婆病了,需要人做饭,刘金燕是挺舍不得饺子馆的工作,但是干这个得整天在外面,她觉得自己不管家里也不合适,冬麦便和她商量了下,让她去帮着沈烈搞梳绒机的事。
“一天八小时,给开一块三的工资,一个月干二十六天,休息四天的话,那就是大概三十四块钱,虽然比饺子馆挣得少,但是你守着家,一个月还能休息四天。”
刘金燕觉得这个活儿也不错,不过又觉得自己可以一个月干三十天,不用休息,挣钱的事,哪里嫌累,然而冬麦却坚持:“沈烈对这个挺有想法的,说不能疲劳上工,就只能一个月休四天,每天干八个小时。”
刘金燕连连点头说行。
于是冬麦便让刘金燕回去,帮着沈烈干,沈烈又招募了另外五个,都是村里做事还算利索的年轻人,大多是媳妇,年轻小伙子人家觉得这是纺织的活儿,怕自己干不了,再说沈烈这里也要细心的,大多小伙子没那耐性。
招了人后,六个人轮班倒,每个班次两个人,干八小时,梳绒机日夜不停地转起来。
唯一让人无奈的就是,村里有时候会停电,一旦停电,机器只能停着,而上工的工人也只能回家,这么一来,时间就耽误了。
沈烈为了这个,跑了两次供电局问人家,人家嘴上说着困难,答应着尽量解决,说了几次,总是好一些了。
而冬麦这里,又让江秋收从自己村里找了一个帮工,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叫富贵的,倒是个机灵的,也能干,跟着江秋收过去采买也能扛得动,真是再好不过了。
这个时候,胡翠儿也扭扭捏捏地提起来,意思是,也想回去村里,她觉得村里的梳绒机和这个饺子馆,各有好处,不过又想着梳绒机距离家里近。
可这时候梳绒机上的六个人已经齐全了,哪还有空位,便让胡翠儿等等,胡翠儿没法,只能等着,毕竟一个萝卜一个坑,这边不占着位置,可能人家就请别人了。
她这么干了差不多六七天,沈烈便从六个里淘汰了一个,倒不是他故意给胡翠儿腾位置,实在是那个媳妇做事有些毛躁,三次坏了他定下的规矩,事不过三,他就不让人家干了。